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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2025年春季赴高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2025年春季赴高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工作部署,打造“椰城优才 智汇海口”工作品牌,加大教育人才引进力度,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海口市琼山区将于近期面向全国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单位教师,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中小学教师64名,具体岗位参见《海口市琼山区2025年春季赴高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招聘岗位表》)。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聘对象

符合本次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3.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4月11日以后出生)

4.具备对应学科及相应(或更高)层次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不含中职及高校教师资格证),详见《招聘岗位表》(附件1);

5.报考中小学心理健康教师岗位须是相关心理学专业毕业并持有相应的心理健康教育教师资格证;

6.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5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

8.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10.失信被执行人。

(四)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普通高等教育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毕业);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毕业)。

2.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所有考生报名时须提供相应学科及相应(或更高)层次教师资格证,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附件2),承诺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

3.聘用要求

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普通高校毕业人员凭本科(含)以上学历证及学士(含)以上学位证办理聘用手续;留学归国人员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人员,凭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四、报考及资格审查

(一)发布信息:2025年4月11日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qsqzf.haikou.gov.cn/)和“琼山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法及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4月18日(周五)09:00-2025年4月22日(周二)17:00。考生登录网站(http://hnsy.pinge360.com/exam/1971)报名,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及上传证件照、身份证、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后,通过初审的考生凭身份证、报名表及相应报考原件及复印件(详见附件3)参加相应考点资格复审。网上初审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前往报考现场。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

2.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毕业生,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

3.考生提供的联系电话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或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资格复审时间与地点

2025年4月23日,08:30—12:00,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52号华中师范大学本部新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招聘大厅。

(五)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1.考生应按顺序提供并整理好资格复审材料(详见附件3)。

2.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完整且真实有效,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2)报考人员须本人按时到达现场进行资格复审;

(3)现场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予进入考试环节;

(4)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全过程,考前资格审查只是对报考人员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1.笔试时间:2025年4月24日,上午09:00—10:00。

2.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方式。

3.笔试内容:教育教学理论知识。

4.笔试实行百分制,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的平均分,笔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4月25日、26日08:30—17:30。

2.地点:详见《准考证》。

3.面试方式:微格教学和现场答辩的方式。

4.面试内容:相应学科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等。

5.岗位招聘人数在10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9人以下的,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若笔试成绩末位同分,则一并确定为递补人选。

6.面试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取消其应聘资格。

(三)综合成绩计算和公布

1.考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的比重计入考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各项成绩折算后按“四舍五入”的方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报考同一学科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时,按以下办法确定排序:综合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面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届时考生可以到指定地点查看。全部成绩于考试结束后在招聘点及“琼山教育”公众号向社会公布。考试期间实行全封闭式管理,考生必须无条件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指挥,不服从指挥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

(四)选岗

考试完成后,将根据考生各自报考的岗位,以各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考生的意愿选择任教学校。如综合成绩同分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如面试成绩再同分的,由同分者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无故不参加选岗或自愿放弃的,在空缺岗位中按本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综合成绩再同分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递补。

六、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选岗完成当天,拟聘人员携带三方就业协议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现场签订协议。未发放三方就业协议书或需网上邀约的签约人员,也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签署承诺书。网上邀约的签约人员,须在应约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完成签约。逾期没有提交三方就业协议的,均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毕业报到、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毕业报到

入围人员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人事档案等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海口市琼山区教育局人事办报到,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二)体检、考察及公示

1.体检

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如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日内申请复查,并到指定的医疗机构重新检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入围人员体检不合格者,将不进入考察环节。

2.考察

体检合格的入围考生进入考察环节。由招聘单位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3.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在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7天)。公示期间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八、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后统一实行区管校聘的模式,聘用人员应自觉服从教师调配和交流安排。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拟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在我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区外调动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九、其他

(一)本公告冠有“以上”、“以下”的均含本级,如“本科以上”即含本科学历。

(二)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三)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严格执行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相关规定,拟聘人员在上岗前被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或因其他违纪违法等原因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等的,用人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条件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如考生资格条件不实或不符的,或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行为的,一经发现随时取消报考(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教师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七)未被聘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证件原件外)不予返还,请考生知悉。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依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等文件精神执行。

(九)咨询电话:0898-65809737;监督电话:0898-65821238。网络报名系统技术服务电话:0898-65896335。

(所有电话咨询时间均为: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不接受咨询。)

点击查看>>>

1.海口市琼山区2025年春季赴高校面向2025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承诺书

3.资格审查材料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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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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