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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绵阳市游仙区考核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绵阳市游仙区考核招聘教师公告

因工作需要,我区12所学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31名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对象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公告和《绵阳市游仙区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附件1)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其中,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并凭证书办理聘用确认等手续;其他报考者必须在报名时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证书。未在本公告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供有关证书、证明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应聘人员承担。

二、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年满18周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6.招聘后须与招聘单位签订不低于5年工作时间的聘用合同。违反聘用合同约定的承担违约责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尚处于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考生应按相应岗位资格条件选择一个岗位报考,不得兼报。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4月16日(星期三)- 4月18日(星期五)09:00-12:00,13:30-17:00。

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501室人事股(绵阳市游仙区东津路30号)。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

1.《绵阳市游仙区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粘贴本人近期1寸标准证件照)1份。

2.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境外留学人员和赴台陆生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学校有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证明内容包括学习类型、学习形式、学历学位、专业、毕业时间等)以及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的本人承诺书。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4.有效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报名时尚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2025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教师资格证的本人承诺书。因不符或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而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由报考者自行负责。

5.与《报名信息表》上同版照片1张。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7.2025年毕业的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须提供入学时与所读大学签订的《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原件和复印件1份。

几种特殊报考对象,还须具备以下手续:

(1)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2)四川省以外的公费师范生报考须提供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委培生、定向生,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4)国家有其他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贯穿于考核招聘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报名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等情况,将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核招聘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领取面试通知书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领取《面试通知书》。考核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领取《面试通知书》时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缴纳面试费80元。

四、面试考核

(一)面试考核对象

参加绵阳市游仙区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并资格审查合格且领取《面试通知书》的人员。

特别提示:根据同一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情况,游仙区教体局、游仙区人社局可确定是否进行初选。初选结束后,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初选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初选有关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告。

(二)面试考核方式

1.采取试讲(无学生)方式进行。

2.试讲教材:中小学教师岗位使用《四川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所规定的教材。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师岗位使用中等职业学校教科书,《语文》基础模块,高等教育出版社;中等职业学校数学教师岗位使用“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数学》基础模块,高等教育出版社;中等职业学校英语教师岗位使用“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英语》基础模块,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

(三)面试时长

备课30分钟,试讲20分钟。

(四)面试成绩

面试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总分数低于70分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一)根据岗位招聘人数,按照报考者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面试考核成绩相同,按主考成绩高低排序,主考成绩相同的,则进行加试,以加试成绩排序。

(二)体检有关要求和具体事项将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另行公告,请报考者注意查看。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如有残疾应聘人员进入体检环节,以是否能正常履职作为参考标准。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招聘单位或报考者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和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游仙区教体局、游仙区人社局确定。如需递补,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因怀孕申请延期检查所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五)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承担。

六、综合考察

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核实是否符合招聘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考察不合格或发现有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察不合格、自动放弃或因报考者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无法对其进行考察出现的空额是否递补,由游仙区教体局、游仙区人社局确定。如需递补,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体检合格后,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或调查线索。

拟聘人员公示结束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且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各种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统筹设置、未明确具体招聘单位的岗位,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该岗位的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若面试考核成绩相同,按主考成绩高低排序,主考成绩相同的,由考生协商或进行加试。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应在公示期满30日内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和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证明以及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送交招聘单位。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提交规定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者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将拟确认人员的相关材料报游仙区人社局审核确认。游仙区人社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公告以及招聘单位报送的审核确认材料,对拟聘用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确认。在审核确认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如系报考者提供虚假证件或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通过审核确认的人员,取得聘用资格,按相关规定予以办理聘用手续。

取得聘用资格的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签订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的聘用合同。未经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聘用。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四川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其他事项

(一)根据招聘工作开展情况,必要时将对有关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本次招聘有关调整、初选、补充、体检、考察、公示等事项均在绵阳人事考试网发布或电话通知,请报考者及时查看,并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不主动、不及时查看绵阳人事考试网上的相关公告,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概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二)本次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符合绵阳市引进人才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人才待遇。

(三)为保证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本次招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四)本次公开考核招聘,招聘岗位的具体条件、教师资格证相关问题由游仙区教体局负责解释。有关招聘政策、招聘程序等事宜由游仙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绵阳市游仙区教育和体育局 0816-2292766

绵阳市游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816-5037178

监督电话:

中共绵阳市游仙区纪委、绵阳市游仙区监委 0816-22727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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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绵阳市游仙区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绵阳市游仙区2025年上半年公开考核招聘教师报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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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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