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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金昌市市直和县直教育系统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金昌市市直和县直教育系统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公告

为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市战略,持续加强市直教育系统和永昌县教育系统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决定开展金昌市市直和县直教育系统2025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金昌市市直和县直教育系统2025年第二批计划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35名,其中市直教育系统27名,永昌县教育系统8名。具体岗位和引进条件详见《金昌市市直和县直教育系统2025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引进方式

采取公开考核的方式,由金昌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相关用人单位配合,成立引才考核小组,到部分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和西北师范大学集中开展引才宣讲和面试考核工作。

三、引进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实践能力,学业综合评价优良。

(二)在规定学制年限内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在考察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取得多个学历学位的,按主修专业进行报名。

(三)应聘人员年龄条件:大学本科毕业生和硕士研究生30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40周岁及以下。报考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引进或停止聘用:

(一)因违纪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在校就读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的。

(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

(三)未能按期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有效证明材料的,或提供虚假证件材料的。

(四)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五)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招聘中被认定有造假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六)现役军人,非应届的在读学生,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含“三支一扶”等各类项目人员),各类订单、定向、委托培养人员、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独立学院、专升本毕业生和留学生。

(七)人事档案审核中发现有影响聘用情形的。

(八)近年来参加全市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公务员招录等被确定为考察对象后放弃资格不满5年,或违反相关规定辞职离岗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十)其他不适宜引进的。

四、引进阶段

(一)第一阶段

1.引进对象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应往届公费师范生

2.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8日18:00结束。

3.考核时间

4月19-20日,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第二阶段

1.引进对象

符合金昌市市直和县直教育系统2025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中资格条件的人员(见附件1)

2.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24日18:00结束。

3.考核时间

2025年4月下旬,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根据“金昌人才工作”微信公众号、金昌党建网,以及金昌市教育局网站和“金昌教育微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公告》,认真填写《金昌市市直和县直教育系统2025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PDF格式)压缩文件包(备注姓名+毕业院校+专业+应聘岗位)发送至报名邮箱jcjyrcyj@126.com。现场报名人员与考核组联系,携带纸质报名资料在招聘会现场报名(需同步提交报名资料至报名邮箱)。每人限报1个岗位,具体各岗位引进条件以岗位简表各岗位相关要求为准,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资料。应聘人员应真实准确提供以下报名资料:①《金昌市市直和县直教育系统2025年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②身份证正反面照片;③全学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附教育部学籍、学历、学位在线验证报告);④在校成绩单或学业成绩证明;⑤就业推荐表(格式不限,按照本校统一制定的学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并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和《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部属公费师范生提供);⑥职业资格证明(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学校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明);⑦个人征信记录;⑧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须经同级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并加盖公章(在考察程序前提供)。

报名材料上传格式为彩色PDF扫描件。报名人员提交的所有信息和材料应真实、完整、准确,伪造或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即取消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报名期间须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能按要求提供报名材料或无法联系上报名人员而导致报名失败的,由报名人员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对线上报名的应聘人员,由考核组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客观、公正、及时地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电话、邮件对资格初审结果及时进行反馈。通过资格初审的,告知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对现场报名的应聘人员直接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同时提供本人近期同底正面2寸免冠照片4张。成绩核查以就读学校盖章确认的在校学习成绩单(或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的复印件)为准。学业课程成绩综合评价优良及以上的方可进入考核环节。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考核,由考核小组发放考核通知书,按考核通知书要求参加考核。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过程,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岗位引进条件不符的,取消引进资格。对无符合条件报名人员的特别急需紧缺的专业岗位,通过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发布补充公告等方式动态引进,直至招满。

(三)考核

引才考核小组集中组织开展面试考核工作,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请关注金昌市教育局网站和“金昌教育微发布”微信公众号获取。

1.第一阶段引才考核

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听取个人陈述、交谈、答辩、专业素养测试等综合面试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育理念、心理素质、岗位适应程度、文化素养、专业素质及举止仪表等方面情况。具体要求详见考核通知书。综合面试成绩为应聘人员最终考核成绩,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考核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学历、学校层次等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若无优先情况时可进行加试。面试考核不受开考比例限制,划定面试考核入围最低分数线为85分,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低于85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通过面试考核的可进行现场签约,确定为体检对象。

2.第二阶段引才考核

第一阶段引才结束后空缺的岗位,采取综合素质面试和专业能力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均实行百分制。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通过听取个人陈述、交谈、答辩等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教育理念、心理素质、岗位适应程度、文化素养及举止仪表等方面情况。专业能力面试采取现场备课、现场说课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职业能力、专业素质和专业技能水平。具体要求详见考核通知书。考核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专业能力面试成绩×60%,成绩如出现小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笔试成绩、学历、学校层次高者优先进入下一环节,若无优先情况时可进行加试。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在各阶段面试考核结束后通过金昌市教育局网站和“金昌教育微发布”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布。

面试考核开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引进计划与报名人数比例超过1:10的岗位,视情况增加笔试环节,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对计划引进人数与参加面试考核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经市委人才办研究同意后,可采取降低开考比例和划定最低分数线相结合的办法开展面试考核。考生面试考核成绩低于85分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四)择岗签约

考核成绩核定后,按照应聘人员成绩排名、引才计划数量和岗位所需专业学历条件,研究确定择岗对象,组织应聘人员依次进行择岗,每名应聘人员仅有一次择岗机会,仅可选择一个岗位,并签订择岗确认表。放弃择岗的,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计划。择岗确定表签订后,应聘人员即被确定为体检对象,与引进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补充协议。

(五)体检

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统一组织体检对象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体检资格的,按照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本环节递补只进行一次。无递补对象的,取消引进计划。体检对象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批准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缺少证件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和复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考察组将采取实地考察、个别谈话、查阅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式,了解考察对象政治素质、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工作业绩、学习成绩、奖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考职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按要求审查人事档案(学籍档案)。考察对象需提供应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和各级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不能按时提供考察所需材料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考察合格者,经有关会议研究后,确定为拟引进对象。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考察资格者,取消拟引进资格。

(七)公示

按规定程序,在相关媒体对拟引进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中反映的问题,经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属实,不符合引进规定的,取消引进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八)备案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选,经相关会议研究审定后,按程序办理备案及聘用手续。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并按有关规定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管理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办法》执行。

六、引进人才待遇落实及优惠政策

(一)编制使用。引进的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全部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范围。

(二)工资待遇。引进人才签订合同后,享受本岗位工资、津贴、补贴等所有待遇,执行事业单位现行标准。

(三)生活保障。按照《金昌市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管理办法》,享受人才优惠相关政策。

(四)职称评聘。依据职称评聘相关规定,引进的博士研究生工作满1年、硕士研究生工作满3年、本科生工作满5年的可申请特设岗位,优先申报考核认定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

七、纪律和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引才工作全程接受社会和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对在人才引进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玩忽职守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核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纪律和法律责任,监督电话如下:

市委人才办:0935-8237627、0935-8237608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0935-8230879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甘肃省金昌市教育局(金昌市延安路118号)

邮政编码:737100

咨询电话:

金昌市教育局:0935-8216891

永昌县教育局:0935-7523203

金昌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jcs.gov.cn/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金昌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金昌市市直和县直教育系统2025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表

2:金昌市市直和县直教育系统2025年第二批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报名表

3: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教育部与省政府共建师范类院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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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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