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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随州市第二中学2025年春季专项招聘教师1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随州市第二中学2025年春季专项招聘教师15人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我选湖北”计划大力促进大学生在鄂就业创业的意见的通知》(鄂办发〔2017〕7号),随州市第二中学定于2025年4月18日开展春季专项公开招聘教师活动,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随州市第二中学本次公开招聘教师15人。具体岗位条件详《随州市第二中学2025年春季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时间及地点

招聘时间:2025年4月18日

招聘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持有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和符合教师资格认定要求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视同符合教师资格报考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或技能条件;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 详见《岗位表》)。

(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能参加招聘考试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本科生报考年龄在25周岁及以下(即200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研究生报考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即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应聘人员下载公告附件中的《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后发至招聘单位邮箱,邮箱见公告中的联系邮箱。每名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考,报名截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4月17日17:00。

报名联系方式:

王老师 15997867266  邮箱:949156812@qq.com

(二)资格审查

报名的同时即采取网上及线下两种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应聘人员须向报考的单位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选择网上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单位要求通过电子邮箱提供相关材料;参加线下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到招聘单位现场参加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此次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通过伪造、涂改报名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影响资格审查等结果,或涉及其他应当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的违纪违规行为,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三)考核

1.考核时间:2025年4月18日

2.考核地点:华中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3.考核方法

用人单位根据需要,采取试讲、面谈等方式考核,并做好考核、评分等有关原始材料的收集保存。考核满分100分,每组考官设7人,每人独立打分,计算成绩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为考生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如考核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最终排名根据加试成绩决定。

考生由抽签确定先后顺序。按岗位现场抽签确定考生的考核顺序,并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考核准备。先由第一位考生在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纪检等相关人员的监督下抽取试题后,进入备课室开始备课程序,每个岗位第一位考生抽取的该岗位试题,即为同岗位考生考核题目。备课采取手写方式。考生备课时间满后,即到考室进行试讲,第二位考生进入备课室进行备课,其余考生依次进行。

4.考核最低合格线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资审合格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因教育教学需要,对资审合格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可不核减招聘计划,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

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对开考比例不足1:3的,另划定考核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5.考核纪律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核。

(2)考核期间,对考生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若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本人考核结束后须携带本人物品迅速离场,不得再返回考核室及其临近区域。

(4)在考核过程中有严重违纪的,不予录取。

(四)体检、考察

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依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不合格不予聘用。

3.考察工作由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负责,采取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五)确定拟聘人员。用人单位根据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在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必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经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招聘单位可按照考核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六)聘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由市教育局报市人社局备案。经市人社局备案后,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聘用后需在招聘学校工作五年及以上。

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的拟聘用人员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其他事项

(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二)在公开招聘所有程序中因本人放弃的,本人须出具书面声明,拍照或扫描、传真发至招聘单位。招聘中相关环节涉及递补人员的,“可递补”是指招聘单位有权根据需要决定是否递补,不是必须递补。

(三)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相关要求,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照片、联系方式,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如有变更,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密切关注在随州市教育局网站上发布的此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公告、公示等重要信息(不再另行通知),避免错失考试和聘用机会。

咨询电话:15997867266;

监督电话:0722—3590640。

 

附件:1.随州市第二中学2025年春季专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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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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