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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城市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省宜城市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时间

(一)春季认定工作时间

 网报时间:4月15日上午9:00至4月21日下午5:00

(二)秋季认定工作时间

 网报时间:9月15日上午9:00至9月19日下午5:00

二、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一)宜城市户籍人员;

(二)持有效期内宜城市居住证的外省市户籍人员;

(三)驻宜城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三、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学历条件

1.申请初中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为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小学教师资格人员的学历为专科及以上学历;

3.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合格学历为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专科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标准

申请语文学科、小学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标准

申请人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规定执行。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的体检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的规定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四、认定申请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网报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注册成功后,完善个人信息,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

特别提示:申请人务必在指定时间内到指定的网上申请报名,认定申请全程网办,不设线下现场确认,申请人注意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申报材料。网报成功后,申请人须定期登录系统,查看认定进度,若因修改信息或提交补充材料不及时,造成无法认定通过的责任自负。

(一)完善个人信息

对于注册后首次登录或个人信息未完善的用户,须先完善个人身份信息。证件类型为身份证的,需要补充民族;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内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需要补充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及港澳或台湾当地有效身份证号码,其中对于证件类型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还需补充相应通行证号码。检查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个人信息的完善和提交。
  注意:身份证件号码一经注册,不允许修改,如果身份证件号码填写错误,需要重新进行用户注册;姓名、身份证件有效开始日期、有效截止日期,在“修改个人身份信息”页面不允许修改,如果信息填写错误,需要进入实名核验页面修改。

(二)申请报名

在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申请人按照认定受理权限和范围选择合适的认定机构,并认真阅读认定机构的注意事项。按系统要求如实完整填写上传申请材料,上传的申请材料请包括: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毕业证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服役地申请的,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公民无犯罪记录证明》。核对所填报名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上报报名信息,已审核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信息”将不能修改,请申请人慎重填写申请信息。

注意: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文件格式为JPEG/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B。

(三)签署《个人承诺书》

申请人按要求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承诺书个人签名需正楷书写)。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如预览时发现上传的《个人承诺书》位置不正确、不清晰或签名不完整,请务必重新上传,以免影响认定。

五、体检安排

具体体检的时间、地点会在QQ群(群号:808913527)里通知。未使用规定体检表、不在指定医院和规定时段内体检无效。体检当天申请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两张一寸白底彩色照片(照片背面用笔写清楚姓名、身份证号、学段和学科)。

六、资格认定

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确认为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由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七、其他事项

(一)申请人每年限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证书。

(二)申请人须按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规定的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体检,因错过报名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报名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取消其申报资格,并依据教师资格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四)未尽事项按《襄阳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实施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附:申请人网报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

宜城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0日

附

申请人网报常见问题及处理办法

1.登录时提示“报名流量控制,请耐心等待,稍后再试”怎么办?

答:为保证教师资格申请人报名过程流畅,中国教师资格网暂时对系统同时在线人数做出了一定限制。请广大申请人务必先查看所在省份教师资格认定通知公告,在规定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系统进行报名,避免占用在当前时间段报名的申请人资源。感谢您的大力配合!同时,建议申请人选择错峰,不要在网报开始第一天等高峰时间段同时报名。

2.登录时提示账号密码错误,但使用“忘记密码”功能重置密码时提示注册账号信息不一致怎么办?

答:在进行密码重置时请仔细检查您填写的身份证号码、姓名是否与注册时一致,尤其是您的姓名信息。如上述操作仍无法解决问题,请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8800171)进行人工处理。

3.国考合格后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化了怎么办?

答:教师资格申请人因身份信息变更,造成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身份信息与本人现身份信息不一致、无法核查到考试成绩的,请在认定过程中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类型进行认定,然后携带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身份证件原件、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件信息变更证明材料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验证。

4.用户实名注册时手机收不到验证码怎么办?

答:建议寻找到手机信号比较强的位置进行验证码接收或更换其他手机号码重新接收验证码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在“个人信息中心”中将注册成功所用的手机号码再修改回本人的手机号码。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没有核验到怎么办?

答:如果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未能核验到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请在“个人信息中心”的“新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中选择“录入证书”,然后自行添加自己的普通话证书信息,并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到认定机构进行验证。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与信息系统中核验到的等级不一致怎么办?

答:请在“个人信息中心”的“新增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信息”中选择“录入证书”,然后重新输入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编号,进行重新核验。如重新核验成功,之前核验到的普通话证书信息将以最新核验到的信息为准进行更新。如重新核验后的信息与证书上的信息仍然不一致,请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8800171)进行人工核实。襄阳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咨询电话:0710-3530101。

7.国考合格证明信息在报名系统里面没有核验到怎么办?

答:请教师资格申请人仔细检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用户账号时所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与教师资格考试报名信息一致,特别要注意注册账号的姓名中间是否有空格或其他不明显符号。如果有错误,请及时更正注册信息。如检查无误后还是不能核验到的,请拨打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电话(010-58800171)进行人工核实(需提供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登录密码,联系电话等)。

8.学历信息在信息系统里面没有核验到怎么办?

答:如果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未能核验到本人学历的,请仔细检查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注册用户账号时所使用的姓名、身份证号是否与学历证书上信息一致,特别要注意注册账号的姓名中间是否有空格或其他不明显符号。如果有错误,请及时更正注册信息。如检查无误后还是不能核验到的,请在“个人信息中心”的“新增学历证书(即毕业证书)信息”中选择“无法核验的学历”,然后自行添加自己的学历信息,并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进行验证。港澳台地区学历和国外留学学历请选择对应的“学历校验类型”进行操作。

9.认定报名过程中照片或个人承诺书上传不成功怎么办?

答:请使用谷歌、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或使用您浏览器的极速模式(谷歌内核模式)进行上传照片操作。对于出现其它无法上传照片情况,建议您尝试以下操作是否可以解决:

①点击上传文件/照片按钮没有反应:请检查系统分辨率设置,系统分辨率过低可能会造成上传文件按钮失效。

②点击“上传照片”选项弹出上传图片框后却找不到上传按钮:查看浏览器是否进行了页面缩放,或者检查系统分辨率是否过低。

③调整照片选框显示不正常,无法选取照片范围:请更换谷歌、IE9及以上版本浏览器进行认定报名、上传照片操作。

10.在“业务平台”下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列表中的“认定状态”都分别是什么意思?

答:为便于申请人了解认定工作进度,信息系统给申请人提供了认定状态,包括“待审核确认”、“确认未通过”、“待认定审批”、“认定通过”、“认定未通过”五种。各认定状态的含义如下:

①“待审核确认”是指申请人网上报名成功但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还没有审核到其网报材料,请耐心等待审核。

②“确认未通过”是指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时,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不全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而未被受理的情况,申请人可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③“待认定审批”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报名条件,等待认定机构审批、制作教师资格证书的过程。这一状态的时间比较长,请耐心等待。

④“认定通过”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申请人各项条件符合认定政策,通过了本次认定。

⑤“认定未通过”是指经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后,发现申请人某些条件不符合认定政策,没有通过此次认定,未获得相应的教师资格的状态。

11.注册报名后发现姓名栏中不是自己的真实姓名怎么办?

答:您在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账号注册时,如使用浏览器自动保存账号密码功能,可能会造成实名注册时姓名处自动填写为身份证件号码或安全邮箱或手机号码等内容,造成“个人身份信息”栏中“姓名”栏填写为身份证件号码或安全邮箱或手机号码等。这样可能导致以下两种现象:

①以非国家统一考试身份报名的,报名信息的姓名出现错误;

②以国家统一考试身份报名的,无法核验到考试合格信息。

解决方案:填写报名信息时请仔细核对您的个人信息,特别是姓名栏的内容。如发现姓名栏内的内容非本人姓名的,需要在两个环节进行修改。一是先在“个人信息中心”下将姓名栏内容修改为本人真实姓名,其次,在“业务平台”下教师资格认定列表中“查询”到自己的报名信息,并通过“修改”操作,将错误的姓名修改为本人真实姓名后重新提交报名信息。

12.申报人选错确认点,怎么更改申报人确认点?

答:申报人可自己修改。由申报人本人,到网报界面“教师资格认定信息”里,点击“查询”,再到右侧“修改”图标处(注意没有汉字),可以自行修改确认点。

13.其他问题

(1)认定报名前面数据都正常填写,但是到信息确认页面填写的信息都不见了的。申请人检查添加的学历、学位、普通话证书信息是否使用了“、.()”等特殊字符,要求将相关字符删除即可正常显示并报名。

(2)无法登录,显示等待60秒:建议先试试我们自己是否能登录,如果可以,判断可能是申请人浏览器缓存问题,可以选择更换浏览器、清除缓存等尝试解决。

(3)选择不了城市/认定机构/确认点:在确认点选择页,申请人先随便更换一个省,然后再换回去看看城市等下拉菜单是否显示恢复正常。

(4)如果想删除已经与报名关联的待核验信息,需要重新新增一条相关信息,再修改资格认定的报名信息,修改成功后,可以删除。举一个极端的例子:专科学历无学位,误录入了一条错误的学位信息,且已提交,显示学位无“删除”按钮,处理的办法是:新增学位项—选择“无学位”,然后进入“资格认定”界面,在右侧“操作”中选择“修改”,修改关联的学位信息后再进行删除即可。

已经核验到的信息不能进行修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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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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