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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202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北省宜昌市猇亭区202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根据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区2025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时间

  (一)网报时间:

  2025年5月22日–6月5日(系统开放日7:00-24:00)现场确认时间:2025年6月3日–6月9日(法定工作时间)

  二、认定范围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居住地在猇亭区的中国公民在猇亭区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户籍、居住地在猇亭区的中国公民申请高中及中职教师资格,在猇亭区进行现场确认,宜昌市教育局认定;

  (注:居住地在猇亭区的申请人需持有效期内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驻猇亭区部队现役军人、现役武警申请认定,应提供军官证或警官证,如证件上不能显示服役所在地,另需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格式依该部队或单位的规定而定,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在猇亭区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猇亭区申请认定。

  三、条件标准

  (一)学历标准。申请认定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执行;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按照《关于我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学历问题的通知》(鄂教资〔2015〕6号)执行。

  (二)普通话标准。申请语文、小学全科及幼儿园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其他教师资格需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三)体检标准。严格按照《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鄂教师〔2002〕3号)、《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所有体检项目必须完检,体检结论为“合格”,并有医生签名和体检医院公章的体检表才是有效结果。我区指定医院为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

  特殊情况可根据宜荆荆都市圈办〔2024〕2 号文件在荆门、荆州、恩施等三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网站发布的三甲以上医院完检。省人民医院为疑义问题终检医院。

  特别提示:怀孕人员可免做胸透项目,但需提供认定机构指定体检医院出具的相关医学检查证明。

  (四)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五)其他相关条件要求。

  四、网报流程

  (一)账号注册、完善信息

  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和报名。申请人在网络申报过程中遇到疑问,可查询“中国教师资格网”首页“咨询服务”下的“常见问题”或“操作手册”。

  (二)网上报名

  在网报时间内,申请人在“中国教师资格网”登录报名。

  1.申请地类型。以户口本申请的选择“户籍所在地”;以居住证申请的选择“居住地”;

  2.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宜昌市猇亭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申请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的,选择“宜昌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3.选择现场确认点。选择“宜昌市猇亭区市民之家”为现场确认点。

  4.上传正规照片。在系统中上传的照片应为1寸近期正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相馆拍摄的正规证件照),文件格式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90K。

  5.签署《个人承诺书》。申请人点击个人承诺书图片,通过手机浏览器、微信、支付宝或其他扫码工具扫描页面中弹出的二维码,并在手机端手写签名,提交签名后,点击网页端的“已提交”按钮,查看签名合成后的效果,如需修改,可点击合成后的图片,重新获取二维码。

  所有网报信息完成后,须返回“业务平台”页面,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模块下,预览《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如果《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各项填报信息能正常显示,证件照和承诺书完整清晰,则表示网报成功。现场确认网报成功后,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资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审核确认。

  (一)现场确认地点:猇亭区市民之家2号楼一楼大厅。区市民之家联系电话:0717-6516000;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717-6514513。

  (二)现场确认须携带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以户口申报的提供户口本原件、以居住证申报的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

  2.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必须为冲洗照片,不得使用打印照片,与网报同版照片,背面写姓名、报名号、身份证号,用于办理教师资格证书);

  3.学历验证失败的,提交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建议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港澳台学历、国外学历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普通话验证失败的,提交《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5.《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无需提交,由报名系统自动比对核验。

  6.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

  7.《体检表》空表。(附件1或附件2),A4纸正反打印,粘贴网报同版照片,填写个人信息,现场确认通过后,再持表到第五人民医院体检。体检现场确认后,符合认定基本条件的申请人到宜昌市第五人民医院体检。按医院要求进行体检,个别项目需要空腹。认定发证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者,经公示无异议,颁发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证一表)。

  八、注意事项

  (一)确认好时间、地点及相关资料。申请人应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等,因错过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段内完成申报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自然年度内,只申请一本证书。申请人同一自然年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成功申请后的当年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再申请第二种教师资格。

  (三)港澳台居民无犯罪证明要提前准备。港澳台居民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分别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警务处、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身份证明局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申请人需及时到所选择的认定机构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申请人自行将函件交给香港、澳门及台湾相关部门,由其核实后将核查结果交给相关认定机构。核查结果将作为认定依据。未能按时提供核查结果书面回函的,本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无效。

  (四)提供资料要真实准确。申请人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规,将会受到撤销教师资格的处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五)报名信息错误及时修改。已完成教师资格认定报名的申请人,登录账号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右侧的“查询报名信息”按钮,将会出现包含报名号的本次报名信息。报名信息右侧“操作”栏内有修改图标,点击该图标,可进入报名信息的修改页面进行修改。在“网报待确认”和“材料待完善”的状态下,可以进行报名信息的修改。如果为其他状态,需要先联系确认点,将报名信息的认定状态修改为“网报待确认”后再进行修改。

  (六)系统无法比对的学历,要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 子注册备案表》(网址:https://www.chsi.com.cn/xlcx/bgcx.jsp,学信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其他未尽事宜可加临时qq群“1038476656”咨询。

  附件:点此下载

  1.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检表

  2.湖北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3.中国教师资格网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

  宜昌市猇亭区教育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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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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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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