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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西山分校(昆明市西山湖畔中学)在职骨干教师招聘-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西山分校(昆明市西山湖畔中学)在职骨干教师招聘

云南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西山分校(昆明市西山湖畔中学)是云南民族大学附属中学教育集团与云南正瀚教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创办的一所全日制非营利性民办完全中学,2024年办学招生,现有16个教学班,在校高一学生771人,教职工67人。学校充分发挥云南民大附中的品牌影响力和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力,弘扬莲花品质文化,彰显莲花品质教育品牌,通过合作双方的资源优势强强联合,保障学校高起点办学、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发展。

云南民大附中西山分校位于云南现代工业发祥地——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背靠巍巍西山、面向浩渺滇池,这里风光秀丽、气候宜人、底蕴深厚、名胜众多。校园占地156亩,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体育运动场地11000平方米,按照省一级一等高(完)中标准配备设施设备,总投资4亿元。学校厚植科技校园、书香校园、人文校园的底蕴,有完备的数字化设施、前沿的创新实验室、藏书丰富的图书馆、先进的精品录播教室、宁静温馨的心理健康中心,还建有公寓式师生宿舍。校园里古树成荫、楼宇雅致,是广大教师成就教育梦想、莘莘学子启智润心的魅力学府。

云南民大附中西山分校与民大附中本部薪火相传、协同办学、共同发展,依托云南民大附中本部的品牌优势、管理模式、办学经验、特色课程体系、师资力量等优质教育资源,传承民大附中本部优良的校风、教风、学风和办学理念,围绕拔尖创新人才培养目标,着力培养具有家国情怀、国际视野和全球竞争力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云南民大附中西山分校充分发挥民大附中本部优质教育资源引领效能,进一步增强社会服务功能,本部精心选派了优秀管理团队全面管理,选派了各学科优秀骨干教师引领教育教学发展;学校课程设置、内部管理、教学教研、综合评价等与民大附中本部同频共振,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学校将秉持“云南一流,全国知名”的办学目标,坚定“莲花品质教育”的办学定位,坚持“品德好、品行正、品位高”的育人目标,践行“做有生命温度的教育,为学生的品质人生奠基”的办学理念,贯彻“务实创新、励志笃行”的优良作风,实现目标精准、过程精细、结果精彩。

云南民大附中西山分校把教师队伍建设作为学校筑牢根基的基础性工程,以应届优秀毕业生招聘、在职骨干教师招聘等人才引进方式面向全国选拔录用,联合民大附中本部对教师进行高标准优保障综合培养,组建名师引领、实力过硬、务实创新、开拓进取、勤业敬业的教师队伍。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以“聘名师、育名师、出名师”的理念为指引,创新教师培养模式,实施与民大附中本部同向发展、同频交流的教师提升机制,为教师专业发展提供良好环境和优质资源,建设兼具青年拔尖人才、卓越领军人才和深耕领航人才的教师人才体系,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为新高一新初一招聘骨干教师共35人。学校践行“快乐工作、事业养生”的理念,着力提升教师职业幸福感,增强教师职业成就感。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精益求精、素质一流、结构合理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为实现云南民大附中西山分校内涵式高质量发展,打造教育品牌强基固本。

星火燃燃,启明增辉。在这片教育的沃土里,民大附中西山分校得益于云南民族大学和西山区政府及教体局的关心厚爱,得益于云南民大附中教育集团和云南正瀚教育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大力支持,凭借精良优秀的师资、精细科学的管理、精准高效的教学、精美完善的环境与设施,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家长及优质生源的青睐。校园里,老师们精益求精、乐教爱生,学子们志存高远、乐学奋进,为学校注入了源源不断的活力与动力。

学校坚持三品九育立体协同育人机制,培养学子“健康、善良、勤奋、自强、诚信、雅趣、担当、合作、创新”的关键素养。传承民大附中本部五育融合的莲花品质课程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致力于培养心有家国情怀、肩有责任担当的新时代杰出青年。

云南民大附中西山分校秉持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人才培养的使命感,以高定位的办学目标、高水平的师资队伍、高标准的教学质量,务实担当、开拓创新,打造一所学生向往、家长称赞、同行认可、社会满意的现代化品牌中学。

一、招聘计划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高中语文 5 初中语文 2
高中数学 5 初中数学 2
高中英语 5 初中英语 2
高中物理 3 初中生物 1
高中化学 2 初中道法 1
高中生物 2 初中历史 1
高中地理 1 初中地理 1
高中政治 1 初中体育 1

二、招聘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心健康。

2. 全日制本科及其以上学历,专业对口,有3年及以上所报考岗位匹配的教育教学经历的骨干教师。

3. 具有相应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应聘英语教师需通过TEM-4考试,应聘语文教师普通话需达到国家二级甲等标准。

4. 男教师年龄在40岁以下,女教师年龄在35岁以下,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优先,年龄可适当放宽。

①取得高级教师职称的。

②获得县(区)级及其以上“学科带头人”荣誉称号或“名师工作室主持人”的。

③获得州(市)级及其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的。

④在州(市)级及其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课堂教学竞赛中获一、二等奖的。

三、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云南民大附中教育集团官方网站(https://www.ynmdfz.net/)、云南民大附中西山分校微信公众号及相关媒体发布。

(二)报名

1. 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2025年4月27日。

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2025年4月27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周末正常报名,可请他人代报)。

2. 应聘材料准备要求

应聘者按照我校的招聘条件及要求制作应聘材料,应聘材料顺序为:①报名表和登记表②亲笔书写的自荐书③个人简历和身份证④毕业证和学位证⑤教师资格证⑥职称证⑦普通话等级证⑧计算机等级证⑨英语教师英语水平证明材料⑩能反映个人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等。

备注:(1)报名表和登记表在附件中下载。

(2)网上报名准备原件,领取准考证时审核;现场报名准备复印件和原件,现场审核。

3. 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应聘者按照我校的招聘条件及应聘材料准备要求,将应聘材料按顺序整理汇总生成一个Word或Pdf文档,以“姓名+应聘岗位”的形式命名。将电子文档发送至mdfzxsfx@163.com(邮件主题名必须为:姓名+应聘岗位),审核通过后学校将电话通知本人。

(2)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云南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西山分校明德楼一楼教务处。

4.注意事项:

(1)不接受电话报名,所投个人简历材料不予退还。

(2)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弄虚作假,取消应聘资格并向其所在学校/单位通报,情节严重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违反国家政策法规、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或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不得报名。

(4)现场报名和网络报名同等有效,任选其一即可。

(三)资格审查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后于2025年4月28日前电话通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四)笔试、面试

1. 笔试主要考察本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教育理论,面试以微课和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教师的教育教学管理水平。

2. 笔试、面试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

(五)综合考核

对通过笔试、面试、业务能力考核的教师,结合岗位招聘人数,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面谈人员名单。

(六)体检

通过综合考核的教师,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合格后,即确定为拟聘人员。

(七)聘用

对确定的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逐步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五、福利待遇

1. 工资待遇:年薪20—35万。

2.购买五险一金,人事关系由云南省人才服务中心代理。

3. 提供教师公寓、一日三餐、优质体检福利、节假日福利及各项工会福利。

4.享有与本部教师同等的培训成长机会。

5. 学校协调保障子女入学事宜。

六、其他事项

1. 联系电话:

办公室:0871-68060822

0871-68060662

张老师:15891870187

李老师:19858120095

2. 学校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海口街道宽地坝400号

附件1:云南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西山分校(昆明市西山湖畔中学)2025年骨干教师招聘报名表

2:云南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西山分校(昆明市西山湖畔中学)骨干教师招聘登记表

云南民族大学附属中学西山分校

(昆明市西山湖畔中学)

202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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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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