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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乡市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省湘乡市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告

为做好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根据《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湖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结合实际,现将湘乡市教资认定机构权限和湘乡市教育局认定条件、认定程序等申请人须知事项通告如下。

一、机构权限

湘乡市教育局的认定权限是湘乡市属地范围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是湘乡市教育局。

二、认定条件和材料要求

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应仔细查阅认定条件和申请材料要求(附件1)。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学历条件宽限至2025年7月5日(6月20日之前必须参与网上报名),其余各类申请人都应在2025年6月20日前达到认定教师资格的全部条件和材料要求,否则此次认定不成功。预计符合认定条件者,可预约完成体检(附件2),预备申报材料,密切关注本批次认定程序。

申请人预备申报材料,请注意以下要点:

(1)网上申报系统:中国教师资格网

(https://www.jszg.edu.cn)

(2)请下载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对照操作,注册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提前完善个人准确信息(实名身份、教师资格考试、普通话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等信息)。

(3)“民族”信息项,系统不作自动核验。申请人要认真校对,以免有误。

(4)普通话证书信息的“证书编号”,请仔细对照填录,特别注意“证书编号”不是证书上的条形码。原则上,2007年之后取得的普通话证书,都要求在“选择校验类型”点选“核验证书”,然后点“核验”按钮,通过系统核验。

(5)请预先按材料要求(附件1)备齐所需材料(信息),制作个人电子证件照。

三、认定程序

湘乡市教育局本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全程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一网通办”,程序分为网上申报、受理审查、审批发证等三环节,具体安排如下:

(一)网上申报:2025年4月20日—6月20日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网上申报的,不予受理。申请人对照手册操作,请注意以下要点:

1.申请人应确认“个人信息中心”的教师资格考试信息、普通话证书信息和学历证书信息三项核验状态均为“已核验”,并请将①湘乡市户籍的户口簿本人页②湘乡市居民的居住证正面(居住证办理凭证、办理回执单不可作为属地材料)③驻湘乡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事关系地址属于湘乡市行政区域的人员证明④来湘乡的港澳台居民相关通行证双面(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四种属地身份材料之一制成PDF文件(限500KB),上传至网办材料的“身份证明”项。

2.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申请教师资格的,在“请选择考试形式”处,应选“免试认定改革人员”项。本认定机构不受理选“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项的申请。

3.普通话证书信息的“证书编号”,请仔细对照填写,普通话证书信息核验状态为“待核验”的,请在2025年6月20日前将普通话证书制成PDF文件(限1MB),上传至网办材料的“普通话证明材料”项。

4.学历证书的核验、毕业证书,于其他1选项核验。

中国大陆高校毕业生应在“学历校验类型”点选“核验学历”,输入学历证书编号后,点“核验”按钮发起核验。应届本科毕业生学历材料的提交时间宽限至2025年7月5日。

5. 准备无犯罪记录证明PDF扫描件于其他2选项上传。

6.在“个人简历信息”处,应填写至今的不少于两条连续简历;在“证书领取方式”处,请选邮寄,便捷高效,邮寄地址详细填写:x省x市x县(区)x乡镇(街道)x村(小区)x栋x号。申报提交后,务必点击申请表预览按钮,查看整体效果。如申报信息有误,可点右侧修改按钮,完善后再次提交。

7.在网上申报期间,本认定机构不作审查与反馈。

(二)受理审查:2025年6月20日—7月5日

本认定机构组织审查专家完成全部申请材料(信息)的初审、反馈与复核,依据认定条件作出审查结论。

(三)审批发证

1.我局成立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核查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信息),依照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作出审查结论。

2.申请人可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教师资格认定信息”功能区,点“查询报名信息”关注认定状态、确认情况,网上未通过的认定人员,请于2025年6月20日至7月5日受理审查时间段内,携带认定材料纸质档前往湘乡市教育局 803室进行面审。

3.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我局颁发教师资格证书。通过人员名单将会在湘乡市教育局官网和“湘乡教育”公众号上公布。所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由持证人提交个人人事档案所在部门归档。

四、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当仔细查阅本通告(含附件)。因错过时间,选错机构,未按规定完成网上申报及限期补正的,本认定机构不予受理。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2.对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严肃处理。

3.申请人不能在一个自然年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4.联系方式

0731-56782729。

 

附件:1.湘乡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材料要求

          2.湘乡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事项

湘乡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6日

附件1.

湘乡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条件和材料要求

 湘乡市教育局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当符合遵纪守法、属地身份、学历规定、普通话水平、考试要求、身心素质等六项认定条件。申请材料(信息)如与事实不符,申请人应承担相应行政处罚和法律责任。

一、遵纪守法

【条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师法》等法律法规,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为人师表。

1.根据《教师法》第十四条,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2.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被撤销教师资格的,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3.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第十二条第二款,教师资格申请人员取得教师资格前应当进行教师资格准入查询。对经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应当不予认定。已经认定的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申请人在网报系统授权准入查询,完成《个人承诺书》电子签名,上传个人电子证件照。

电子证件照要求:

1.本人近6个月内的照片,应与粘贴到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

2.照片文件应为JPEG格式;

3.照片文件应小于190KB,并在此基础上尽量保证清晰;

4.照片文件应是24位RGB真彩色,宽290~300像素,高408~418像素(建议使用Microsoft Office Picture Manager,画图,Photoshop,ACDsee等工具对照片进行剪裁压缩)。调整像素应锁定纵横比,确保照片无明显畸变;

5.照片必须显示申请人头部、双耳、眉毛、肩的上部,头部占照片尺寸的2/3,不得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肩膀以下不得出现,不得侧身;

6.照片背景必须为白色背景无边框(背景中不得带有家具、门框、风景、树木等物体),申请人请勿穿着白色服装;

7.不得使用手机翻拍旧照,照片处理软件仅限使用于照片尺寸剪裁,不得对面部进行任何修饰,照片必须图象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

8.不得使用手机自拍,不得自行背靠墙壁拍照,照片中不得有阴影;

9.如需修改,请点击已传照片,重新上传;

10.照片审核不合格的,材料确认不通过,并留言提示重传。

二、属地身份

【条件】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具备下列一种或多种属地身份:

1.户籍属于湘乡市行政区域的人员。

2.居住地住址(凭居住证)或驻湘乡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事关系地址属于湘乡市行政区域的人员;已在本市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且取得合格证明的人员。

【材料】申请人按本人的湘乡市属地身份,在网报系统上传①湘乡市户籍的户口簿本人页②湘乡市居民的居住证正面(居住证办理凭证、办理回执单不可作为属地材料)③驻湘乡市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人事关系证明或④来湘乡的港澳台居民相关通行证双面(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四种材料之一。此处四种湘乡属地身份材料等效,不必多重提交。

三、学历规定

【条件】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申请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职及中职实习指导教师,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材料】申请人的学历经网报系统核验通过的,不需上传此项材料;核验不成功的,仅限上传①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③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④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四种材料之一。

注:

1.学历条件项不受理学籍材料。

2.“结业”“肄业”均不符合教师资格认定的学历要求。

3.“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申请网址:http://www.chsi.com.cn。

4.“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申请网址:http://zwfw.cscse.edu.cn。

四、普通话水平

【条件】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委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语文教师资格应当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材料】申请人的普通话水平等级经网报系统核验通过的,不需上传此项材料;核验不成功的,仅限上传①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普通话证书查询结果页或②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原件内页等两种材料之一。

五、考试要求

【条件】应当参加教育部规定的考试、考核并达到相应要求。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及任教学科须与考试合格证明或能力证书一致。

1.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2.属于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通过就读高校组织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测试,经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合格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材料】此项条件必须经网报系统核验通过。

六、身心素质

【条件】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体检结果当年有效。

【材料】申请人按体检安排(见附件2)预约完成体检。《湖南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表》等体检结果材料由指定体检医院直接转送至本认定机构,不需申请人领取,不需另行提交。

附件2.

湘乡市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体检事项

 

一、体检医院

体检医院:湘乡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三楼( 湘乡市东风路48号 )。

联系方式:0731-56793872(肖医生)

体检时间:2025年6月20日以前(工作日)

二、有关要求

1.预约分流

为错峰分流,建议申请人提前预约。

2.体检准备

体检前一天,请保持正常饮食,不饮酒,不暴饮暴食,避免剧烈运动和情绪激动,休息好。体检当日清晨空腹禁食水,不化妆,不佩戴贵重饰品,穿着宽松衣服,可佩戴口罩。

3.体检材料

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在体检医院领取体检表工整填好:姓名、性别、婚否、民族、出生年月、身份证号、最高学历、工作单位、户籍所在地、现住所及通讯地址、申请资格种类、既往病史及受检者签名、家族病史等14项内容,在首页页眉处注明本人手机号码。

4.体检结论

申请人完成各项体检内容后,体检表交工作人员验收。体检发票由申请人保留,以便查询。体检相关结论由体检医院负责解释。异常结果由体检医院在体检后一周内反馈,仅可复查一次;体检结论合格的,不另行通知。体检表由体检医院直接转送至本认定机构,不需申请人领取。

5.体检纪律

如发现体检中有冒名顶替现象,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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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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