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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招聘专任教师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招聘专任教师2人公告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结合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招聘计划及岗位空缺情况,就2024年剩余招聘计划2名(事业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方式。在秦皇岛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组成招聘工作小组,采取选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所报岗位设置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需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要求详见《秦皇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二)部分岗位条件说明

1.年龄计算截至2025年4月15日。年龄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4月16日及其以后出生。

2.在2025年7月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公职人员。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2025年4月15日在秦皇岛市教育局网站、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15日到2025年4月28日。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zzxxdb@163.com)。

(1)《秦皇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 (附件 2);

(2)本人有效身份证;

(3)获奖证明材料(选取最重要的三个即可);

(4)尚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学生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已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学生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两项证书。

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应聘学科+姓名+毕业院校”。

3.报名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依据发布的招聘公告要求,对 应聘人员的资格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考生面试,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及时接到通知。

4.其他:本次招聘岗位不设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

(三)资格复查。在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对面试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等有关材料原件。凡本人信息、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复审时间为:2025年5月9日8:30-17:00

地址: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

(四)面试考核。在秦皇岛市教育局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试讲与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025年5月10日上午8:30开始进行面试考核工作。

地址: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

1.试讲(满分100分)。招聘公告中公布试讲范围,当天通知应聘人员试讲内容。应聘人员抽取试讲顺序,按照顺序进行试讲,每人不超过10分钟。

2.结构化面试(满分100分)。应聘人员试讲结束后开始结构化面试环节,由评委根据试讲内容对应聘人员进行提问,考察应聘人员的心理素质、语言表达、专业基础等,每人不超过5分钟。

面试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即面试考核成绩=试讲成绩*60%+结构化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两位。如面试考核成绩相同,按试讲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

    3.选用意向结果通过当面通知或电话通知方式告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接到通知后,签订拟聘用合同。

(五)体检。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做好保密工作),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

(六)考察。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提请毕业生毕业院校协助对其现实表现进行考察,出具考察证明。被考察人员须提供公安部门(辖区派出所)出具的无犯罪纪录证明。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依据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拟聘人选确定、公示。根据应聘人员的面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拟聘人选,写出书面报告,填写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连同拟聘人员面试考核结果、体检和考察情况等材料由秦皇岛市教育局审核后报秦皇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其中从各类学校应往届未就业的毕业生中招聘的人员,试用期为1年,其他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本方案由秦皇岛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

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邢老师 0335-3859910

                      张老师 18633592715

监督举报电话:0335-3865019秦皇岛市教育局组织宣传科(工委纪委)

 

附件:1.秦皇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条件表

    2.秦皇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

    3.秦皇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专任教师面试试讲范围及面试流程

 

河北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招聘专任教师2人公告附件1:秦皇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条件表.xls

河北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招聘专任教师2人公告附件2:秦皇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doc

河北秦皇岛市中等专业学校2025年招聘专任教师2人公告附件3:秦皇岛市教育局公开招聘专任教师面试试讲范围及面试流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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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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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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