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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都市天府新区招聘教育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成都市天府新区招聘教育人才公告

根据《成都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成人社发〔2021〕26号)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89名。本次公开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教育基本情况

自2014年获批国家级新区以来,天府新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府新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以教育综合改革为总牵引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天府新区现有学校202所,教职员工1.41万人,学生13.05万人。

近年来,天府新区始终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始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始终坚持教育服务人才、服务产业、服务营城,以共享理念推动基础教育综合改革,成功创建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社会情感、融合教育、县级教师发展机构专业化建设等4个教育部国家级试点项目和教育综合改革、体教融合改革、教育评价改革、幼小衔接、退役军人“两个服务”、劳动教育等6个四川省试(实)验区,教育现代化达成度从86.38%提升至95.62%。天府新区教育进入了“高品质”“多元化”的新发展阶段。

天府新区坚持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实施教师关爱“安居、乐业、健康”三大工程,营造全社会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努力打造教育人才聚集地。

二、 招聘对象及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四川天府新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岗位表》(见附件)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三、 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四川天府新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岗位表》);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委培、定向应届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二)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6.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7.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8.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 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4日15:00至4月23日17:00。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

(三)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四川天府新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岗位表》(见附件)等信息。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报名注册。应聘人员须按网络提示进行注册,填写个人基本信息并上传照片(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报名)。电子照片须为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格式为jpg,像素为102(宽)×126(高),大小在20KB至160KB之间。报考人员可下载并使用自动审核程序处理后上传照片,系统会自动审核照片。不按规定上传照片者,将无法通过系统审核。上传照片与本人不符的,将不能参加本次招聘。

2.填报信息。上传照片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在网上选择应聘岗位后应如实、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的各项内容并认真核对,确认无误后提交。如因填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初审不通过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

3.信息填报注意事项。

(1)涉及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任职经历”、“工作经历”,在“个人简历”中填写任职时间、任职单位、职务等信息;

(2)涉及应聘岗位资格条件“表彰奖励”,在“奖惩情况”中填写获奖证书(文件)所载的荣誉称号、颁奖单位、获奖时间;

(3)涉及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教师资格证书”,在附加信息的“教师资格证书”栏填写所持教师资格证书所载的资格种类、任教学科;

(4)涉及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在附加信息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栏填写所持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所载的职称名称、专业。

(四)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应与招聘单位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全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 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4月15日9:00—4月24日17:00。

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在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后持续关注,登录报名网址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通过后,请按网络提示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供资格复审时使用。

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以现场原件核对校验的方式进行。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原件核对校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原件校验的应聘人员须持《应聘资格审查表》,居民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教育研究岗位需提供任职文件等证明材料,教研员和教师岗位需提供相关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个人荣誉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如系在职人员,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同意报考书面材料;如系非在职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上述材料须携带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

现场原件校验合格后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原件校验不合格或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 开考比例

同一招聘岗位的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如有调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的情况,在四川天府新区官网(http://www.cdtf.gov.cn)“人事招考”栏目公告。

同一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以划定最低分数线的方式组织面试,最低分数线为80分。

七、 考核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的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即为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线为80分,低于80分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结束后,考核成绩及排名将于3个工作日内在四川天府新区官网(http://www.cdtf.gov.cn)“人事招考”栏目公告。

八、 体检

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考核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进入体检人员由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通知并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或对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起七日之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所产生的空额,按该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如考核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 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组织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执行,考察具体事宜另行通知。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个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和我局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以及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按该招聘岗位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在最低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1次(如考核成绩相同,则另行组织加试,加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十、 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名单在四川天府新区官网(http://www.cdtf.gov.cn)“人事招考”栏目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因取消拟聘人员资格或个人自愿放弃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十一 、聘用及报到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人员由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拟聘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内向单位报到。未经招聘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因上述原因产生的空额,不再递补。

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者予以解聘。本次招聘的人员实行最低服务期制度,应自愿承诺在四川天府新区直管区教育系统工作满3年及以上方可按有关规定流(调)动。

十二 、纪律和监督

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35号令)的规定要求开展公招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规定、弄虚作假聘用的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监督举报:四川天府新区纪工委(监察工委),028—68774235。

考生问询应聘报名条件、资格审查、面试、考察等相关问题请拨打咨询电话:028—68772387。咨询时间:工作日09:00—12:00,13:00—17:00。

十三 、特别提示

(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在四川天府新区官网(http://www.cdtf.gov.cn)“人事招考”栏目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考核、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招聘未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无关,特此提醒。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由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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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天府新区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人才岗位表

四川天府新区教育和卫生健康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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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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