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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202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202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下属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乳山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是乳山市唯一一所综合性中等职业学校。学校开设服装、会计、计算机、电子商务、新能源汽车、旅游管理、机电技术、数控技术、美发与形象设计、美术设计与制作等10个专业。学校现为山东省规范化、示范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系山东省教育系统先进集体。   

学校专注品牌与特色打造,先后建设省市级品牌专业各2个,省级“1+X”证书试点专业3个,一项教学成果获省级一等奖,大批师生在市级以上各类大赛中获奖。近5年,先后打造省级教学创新团队1个、优秀班主任工作室1个,培育威海市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等头部教师20余人。

学校紧密对接行业产业一线,引产入教、引企入校,牵头成立了威海市装备制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参与了全国模具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等多个产教融合共同体。目前学校已与威海伯特利汽车、天润曲轴股份有限公司等30多家市域头部企业展开深度合作。

一、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9年4月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应于2025年4月24日前取得;往届毕业生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5年4月24日前取得,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中,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需于2025年9月30日以前提供。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高级技校、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分别按大学专科、大学本科学历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25年4月。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6人,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见《2025年度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招聘信息发布网站:乳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rushan.gov.cn/)—“人事考试专栏”。

(一)岗位查询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岗位计划表》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可电话咨询。

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主要参考教育部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依据国家承认的学历教育证书上注明的专业名称(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认定应聘人员是否符合专业要求。其中,应聘人员在普通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阶段取得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的,可与相应的毕业证书配合使用,依据辅修专业证书、双学位证书、第二学士学位证书注明的专业应聘。

鉴于设置专业要求时参考的专业目录未能完全涵盖旧专业、新兴学科、国外学科等,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所列专业相近似,应聘人员应主动联系招聘单位介绍有关情况,确属相关相近的,经研究确定并报市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后,在公告发布网站统一发布专业增补公告,以便于相同专业人员应聘。受理增补专业申请时间截至2025年4月29日9:00,逾期申请的,不再增补。

(二)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4月24日8:00-4月29日16:00

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通过发送电子邮件报名。

应聘人员从网站下载并按要求填写《2025年度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将电子版及手写签字的PDF版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rsjxzgk@wh.shandong.cn。报名邮件统一以“岗位名称+姓名+手机号码”方式命名。报名登记表中未能涵盖岗位要求资格条件的,务必在“备注栏”如实填写。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捏造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2025年4月29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考录期间请保持电话畅通。

(三)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4月24日10:00-4月29日16: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招聘岗位和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通过电话告知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招聘主管部门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四)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4月24日10:00-4月30日15: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招聘主管部门发送初审结果及缴费通知至报名邮箱,通知中附缴费二维码。缴费时必须备注姓名、报考岗位及联系电话。缴费成功后,招聘主管部门将缴费凭据发送至应聘人员报名邮箱。

根据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电子邮件,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

招聘主管部门于5月7日至5月8日将《笔试准考证》发送至报名成功的应聘人员报名邮箱,请及时关注并下载打印。

(五)招聘计划核减

报名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公布。请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注意关注网站公告,保持通讯畅通。

(六)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应聘人员报名及笔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主管部门现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请关注公告发布网站通知,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登记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复印件留存备查),包括:

1.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2.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5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应聘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其他证明材料。

3.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聘用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4.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4月24日之前取得)。还需一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和证明材料等,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未如期提交,视为放弃。在职人员应聘的,报名前本人应充分了解知晓有关法律法规或所在单位及有关主管部门关于是否允许报考、离职的相关规定。其中,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人员,报考须按照“三支一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6.应聘有工作经历要求岗位的,需提交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包括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等。在不同单位从事相关工作的,由不同单位分时间段出具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截止到2025年4月。

7.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基础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等,教育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学科专业知识根据不同招聘岗位确定。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面试范围。

笔试时间:2025年5月11日9:00-11:00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二)面试

面试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1:3的比例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未按照规定时间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并面向社会公布。

根据岗位特点,面试采取“试讲”(即模拟讲课)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详见《岗位计划表》),主要考核教师岗位所需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按照岗位分组,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独立备课30分钟,试讲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专业技能测试不超过90分钟。面试采取“试讲+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的,试讲分数和专业技能测试分数各占面试分数的50%。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在公告发布网站另行通知,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公布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成绩仍相同的,退役军人、随军家属、退出消防员等人员优先,其他人员通过加试确定人选。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

五、考察和体检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公告发布网站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受聘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

七、其他

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岗位计划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在应聘期间应及时关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相关信息,并保持所留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材料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次招聘发布的公告及《岗位计划表》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631-6851002。

监督电话:0631-6654170。

咨询时间:工作日8:00-11:30,13:30-17:00。

山东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202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1.2025年度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表.xls

山东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202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2.2025年度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内含《诚信承诺书》).doc

山东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202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公告附件3.同意应聘介绍信.xls

威海机械工程高级技工学校

2025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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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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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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