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山东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专项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1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专项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13人公告

为进一步提高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师资力量,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教学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市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枣发〔2019〕9号)、《中共枣庄市委、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的通知》(室字〔2022〕36号)有关精神、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及“榴枣归乡”政策,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拟专项引进13名2025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直属学校任教,现制定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2025届公费师范毕业生;

2.山东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枣庄学院、鲁东大学、临沂大学、聊城大学6所省内高校2025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①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或“优秀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②获得1次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③担任1年以上的主要学生干部;④获得省级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⑤综合测评成绩排名专业前50%;

3.普通高校2025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同时具备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历及学位。

省属公费师范生、委托高校培养师范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毕业生不纳入本次引进范围。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须在公示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就业协议。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4.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国家和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2025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书;

6.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和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招聘的岗位、专业及具体要求

枣庄市教育局直属中小学计划引进11人,枣庄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计划引进2人,共13人。详见《2025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专项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信息发布

专项引才公告在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zzhrss.zaozhuang.gov.cn/)和枣庄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zaozhuang.gov.cn/)面向社会发布。

四、招聘流程

(一)报名时间、方式

采用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4月8日—4月18日下午17:00

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4月19日8:30-15:00

现场报名地点:曲阜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103室(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方式:考生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登录网站,下载填写《2025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专项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附件2)和《2025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专项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各招聘单位邮箱(邮件名称为“招聘岗位名称+姓名”,如:“语文教师+李**”)。发送邮件后及时电话联系确认报名信息。招聘单位邮箱、电话见《2025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专项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表》(附件1)。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

现场报名方式:未网上报名的,在报名现场在规定时间内填写《2025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专项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和《2025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专项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汇总表》。每位考生限报1个岗位。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4月19日8:30-15:30

地点:曲阜师范大学大学生活动中心103室(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

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面试通知单。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确认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学校(院系)审核盖章的《2025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专项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4.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证明的,须现场签订承诺书,承诺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未按时取得的取消应聘资格);

5.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仅限2025届部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提供);

6.由学校(院系)审核盖章的符合报名条件的佐证材料。

上述材料除学校出具的证明外,证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招聘单位留存复印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资格审查结束后,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情况,在报名网站予以公布。

(三)面试

面试时间:2025年4月20日

面试地点:曲阜师范大学(曲阜市静轩西路57号),具体地点、时间以面试公告为准。

面试采用模拟讲课的方式,备课时间30分钟,模拟讲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5分。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1:1比例与招聘单位进行双向选择,登陆“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与招聘单位进行网上签约,生成就业协议。

(五)考察体检

考察、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

按照岗位和引进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同一岗位面试成绩并列的,通过加试方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考察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和学习成绩等方面情况,并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以及提供的应聘信息和证书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审核确认。根据相关规定,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实或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实施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3〕35 号)进行准入查询。

根据国家、省文件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招聘教师身心健康。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因放弃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的解除就业协议、取消应聘资格。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岗位人选中按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高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在签约后未能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证书,因违纪等受到学校处分或行政处罚的,视为违约,招聘单位有权终止协议。

(六)办理手续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学位证和教师资格证书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对反映问题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聘用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管理

(一)岗前培训。被聘用的优秀毕业生正式到岗前,参加枣庄市教育局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

(二)试用期管理。聘用的优秀毕业生与各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的,取消聘用。

报考人员在应聘期间,应及时登陆枣庄市教育局网站了解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相应补贴政策

    此次专项引才招聘的人员,不享受《枣庄市市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办法》中规定的相应生活和租房补贴及购房补助。

 

附件:

1.2025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专项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需求信息表

2.2025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专项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表

3.2025年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专项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报名汇总表

 

 

枣庄市教育局

  2025年4月7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