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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聘专任教师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招聘专任教师3人公告

为满足用人需要,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文件精神,结合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任教师计划及岗位空缺情况,就2024年剩余招聘计划3名(事业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是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始建于1958年,前身是秦皇岛技师学院。2023年,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改建为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占地总面积325亩,建筑面积近1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5000余台(套),建有智能制造、汽车工程、电气工程、西式烹调、影视制作等实验实训教学中心,涵盖数控机床、气动液压、智能制造、工业机器人、电气仿真、发动机拆装、新能源电动汽车维修、数字信息等百余个实验实训室。学院先后荣获“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等国家级荣誉十余项;多次获评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020年通过教育强国推进工程项目评审;2020年被列入河北省首批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社会培训评价组织。近三年,学院教师荣获国家、省、市各类赛事荣誉21项,221人次。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范围及方式

(一)招聘范围。面向全国招聘符合岗位条件人员。

(二)招聘方式。成立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采取选聘方式,按照制定招聘方案、发布招聘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拟聘人员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

四、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招聘岗位设置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年龄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4月17日以后出生)、学历学位、专业技能等条件,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4月17日(含)前取得;

4.具备在高等学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无学术不端行为记录;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应聘岗位所需要的岗位条件,具体岗位条件和招聘人数详见《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师岗位条件表(第二批)》(附件1)。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5.报考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

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5年4月17日-30日在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由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办公室受理。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21日-30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行政楼310室)。学院地点: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北路58号,联系电话:0335-3866905。

3.报名要求:每名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4.报名材料:

(1)《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附件2);

(2)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3);

(3)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与岗位条件相匹配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须同时提供与毕业证内容相符的教育部学历、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留学回国和其他海外、外国学历学位获得者,须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加盖国家认可翻译机构公章的所学专业课程翻译件;

(5)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在职人员应聘报名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应聘人员报名时,请携带全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所需材料说明,请见附件4)

(三)资格审查

由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办公室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工作人员现场确认。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四)考核

考核采取试讲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如报名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人数高于10:1的比例,则此岗位需笔试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笔试成绩按照由高到低排名,前10名进入试讲、面试环节。拟进入试讲、面试环节人员末位如笔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可同时进入试讲、面试环节。笔试考核的主要内容为高校教师职业道德修养和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学、高等教育心理学。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设立主观题,以百分制、客观题形式考核。

1.试讲(满分100分)。采用说课方式进行,应聘人员需试讲本岗位相关教材指定章节,不超过15分钟,由评委进行考核。

2.面试(满分100分)。应聘人员回答评审组有关提问。考核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形象气质、心理素质、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和岗位的适应性,每人不超过5分钟。

考核成绩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即考核成绩=试讲成绩×60%+面试成绩×40%。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由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初步人选(如考核成绩相同,以试讲成绩优先)。

3.考核成绩现场公布,初定入选人员电话通知。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核成绩,按1:1比例,在考核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核成绩相同,以试讲成绩优先。体检工作由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相关材料报市教育局审核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按程序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无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一年;有正式工作经历的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六、其他事项

1.收取的纸质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2.报名材料提交或填写不全、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本人承担。应聘者要保证所提交各项材料的真实性,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3.凡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考核、体检、考察、聘用、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本次招聘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5.本公告由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35-3866905(招聘工作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335-3667911(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纪检监察室)

附件:

1.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岗位条件表(第二批)

2.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

3.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4.报名材料清单

5.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

秦皇岛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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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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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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