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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号)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关于做好拟聘用教职员工从业查询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74号)要求,结合教育教学工作需要,2025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45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岗位需要;

(五)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心理疾病;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和学士本科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31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31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进一步明确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附件1)标明的为准;

(八)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4月3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5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定向委托培养有明确限制的,以及按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四、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5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按发布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实操能力测试(1-20号岗位)、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的时间和网站。2025年5月6日9:00至5月12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xxmzy.org.cn/)“2025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未取得的,可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准许毕业的证明);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报名表(附件2);

⑥所读学校教务系统出具的成绩单;

⑦毕业论文复印件;

⑧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相关证明(请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计划表相关要求)。

(2)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成功后,学校将组织人员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上传资料不齐全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由此造成的后果个人自行承担。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确认报考岗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民族、政治面貌、资格证、奖励证书、工作经历、研究方向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并对个人选报的岗位负责。

(3)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如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弄虚作假,或只参加网上报名、不按要求提交资料参加网上资格初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专业认定参考《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学校按有关规定认定。放宽至本科、专科学历的毕业生,专业以本科、专科所学专业进行认定。

(5)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材料报名参考的,考生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视同放弃招聘资格。

(6)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可在现场资格审查前提交。

(三)笔试

(1)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由学校研究提出意见报州人社局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者核减计划。

(2)笔试实行岗位分类考试,每个岗位笔试设置一门科目,卷面分为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笔试考试范围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25年5月25日,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具体详见准考证。

(4)笔试结束后,对考试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对报考人员之间作答内容雷同的,将给予其笔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人员在考试时有保护好自己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的义务,防止答案被他人抄袭,对被抄袭而导致雷同的,按成绩无效处理。如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3∶1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合格线及以上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入围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如未达3∶1比例的,以参加实际人数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结果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1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合格线及以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2)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招考岗位实行分类考试,1-20号岗位采取面试(问答加试讲)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21-27号岗位采取面试(问答加试讲)方式进行;28-29号岗位采取面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各100分。

(六)综合成绩和排名

(1)综合成绩。1-20号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20%;21-29号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若出现同一岗位拟确定入围下一环节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并列,则进行复试。

(2)综合成绩和排名将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检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依次按照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到低排名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聘用对象。考察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考察对象的授权,经查询发现有违法犯罪信息不能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若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九)公示及聘用

拟招聘人员经审查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备案相关手续。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最低5年服务期,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部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0743–8730233(谭老师、龚老师)

监督电话:0743–8535338(纪检监察室)

七、其他说明

(一)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的工作安排将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密切关注。

(二)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2025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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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现就考试相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及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权限于5月11日至17日开放,考生须考前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的报名系统(网址:https://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准考证并打印(为防止浏览器版本等原因造成的网上直接打印的准考证信息缺失或错行,请尽量不要直接在网页上打印)。

二、考生须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有效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考生务必按照身份核验要求带齐证件参加考试,严禁代考替考。

三、考生须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赴考路途交通状况等信息,提前合理规划考试路线;及时关注考点考试当天天气情况,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确保按时参考。

四、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禁止携带各种文字材料以及具有发送、接收信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抽题室、备课室和面试室,严格遵守考场规则。

五、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向考官提交抽取的试题清单及备课纸,不得带离考场,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按工作人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重庆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面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做好面试准备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请于2026年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阅读准考证上《考生须知》内容,了解相关要求,并核查相关信息是否准确无误,做好考前准备。准考证涂改无效,背面须空白。面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所持准考证有下载统一内容以外的文字、标记以及书写内容,按违规处理。

(二)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考生须自行下载打印《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见附件),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签名后,在面试入场时上交。

(三)备好参考证件。参加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过期证件或其他身份证明都不能作为参加面试的有效证件。考前考生须注意检查身份证件是否在有效期内,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的应及时补办。若发现伪造、变造或擅自涂改准考证或身份证的,将被禁止参加本次面试。

(四)提前到达考点。本次面试所有考区将使用智能安检门,请考生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考生须将手机、各类智能电子设备、小件物品等存放在考点指定位置后,经智能安检门安检后进入指定区域等候入场。请勿将大件行李、贵重物品带到考点。考生如需帮助,请拨打所报考区咨询电话(各考区咨询电话详见面试公告)。

二、诚信参考

(一)严守考试纪律。面试期间,请严格遵守考点的要求诚信参考。我市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和后期的录像回放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面试试题、备课纸、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面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智能手环、AI眼镜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试封闭管理区域,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二)违纪作弊将被严肃处理。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考生在面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查询及复核

2026年6月12日起,考生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报考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在我市参加面试的考生,如对本人面试成绩有异议,可以提出成绩复核申请。复核申请需按规定时间及方式提交,否则视为无异议。考生须如实申请,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如填报信息有误,可能造成无法进行成绩复核。

(一)申请时间

2026年6月12日至6月16日。

(二)申请方式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请在规定时间内登录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https://www.cqksy.cn),进入“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复核申请系统”填报相关信息。用户名为面试报名使用的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码后6位。

(三)结果查询

申请成绩复核的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至6月26日期间再次登录成绩复核系统查询复核结果。

附件: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承诺书

 

 

                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9日 

江西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温馨提示

各位考生: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 至5月17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应考,现就有关事项温馨提示如下。

一、做好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考生于5月11日至5月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当天,携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纸质准考证入场,二者缺一不可。

(二)提前熟悉考点。考前务必确认本人考试考点具体地址,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关注天气及交通状况,预留充足入场安检时间,避免迟到。

二、遵守考试规则

(一)准时入场。考生严格按照准考证标注时间抵达考点,考试开始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

(二)主动配合安检。考生进入考点时,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安检及身份核验,通过后方可进入。切勿携带具有存储、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进入候考室。若携带手机等禁带物品,请按考点统一要求存放至考点入口集中管理区域指定位置,考试结束后按规定到指定位置领取。建议考试当天不携带背包,不穿戴带有金属饰品的衣物,以免影响入场效率。

(三)遵守考试流程。全程服从工作人员引导,依次完成身份核验、抽签、候考、抽题、备课、面试等环节;面试程序严格按照结构化问答(5分钟)→试讲/演示(10分钟)→答辩(5分钟)进行;面试结束后,须及时上交相关材料,有序离场,不得在考点内逗留、喧哗、拍照或泄露试题内容。

三、诚信参加考试

考生应诚信参加考试,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凡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规定进行认定和处理;同时,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有关规定,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衷心祝愿各位考生发挥最佳水平,顺利通过考试!

江西省教师资格认定指导小组办公室

2026年5月12日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生注意事项

广西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考生参加考试须注意以下事项并遵守考场规则。

一、注意事项

(一)打印《准考证》

考生可于5月11日至17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下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考试的重要凭证,禁止在《准考证》正、反两面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

(二)按照《准考证》标明的时间参加面试

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进入候考室。请考生提前查询考点位置,合理规划赴考路线,如距离考点位置较远,可提前安排食宿事宜,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三)检查有效身份证件

考生考前应检查有效身份证件,如不在有效期内或遗失了要及时补办。其中非广西户籍考生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可在公安分局同时申请办理身份证和临时身份证;或者先就近到当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再到公安分局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立等可取。

考生考前遗失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可补办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也可在网上自行申请开具带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一般情况下10分钟内即可出具)并下载打印,持纸质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广西户籍考生的临时身份证明办理方法为:登录“桂警通办”小程序,选择“临时身份证明”模块办理。非广西户籍的考生要注意了解户籍所在省份是否有公安部门指定的网站或小程序办理临时身份证明、如何办理等。

(四)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教材要求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的考生,建议选用中职类别近三年出版或广西中职学校目前在用的新教材或修订版教材(中职类别教材是指教材封面或内页有明确为中等职业教育选用教材等相关内容的字样;如无相关内容字样,则须提供广西中职学校近半年内出具的教材使用证明并加盖学校公章)。不带教材、仅提供教材部分章节内容、仅提供课件或讲义的考生,不能参加考试。考生如对教材选用不明确的,可登录“国家职业教育智慧教育平台教材资源中心”(https://vocbook.civte.edu.cn/)进入“教材展示”-“中等职业教育”版块按需检索选用(购)。

(五)面试流程和规定

考生须按照抽题、备课、试讲(或演示)、答辩等考试流程完成考试。其中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六)面试成绩公布后可申请成绩复核

面试成绩公布时间为6月12日,届时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进行查询。考生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自成绩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https://jz.gxeea.cn:8083,下同)申请成绩复核,逾期不再受理。考生提交复核申请15日后可登录“广西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自助平台”查看复核结果。成绩复核只核查面试各项分数是否统计错误,不提供具体评分细则,不重评。

二、考场规则

(一)考生须持《准考证》(正、反面不得涂改或书写任何内容)、报名填写的有效身份证件,两证缺一不可。有效身份证件包含居民身份证(含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照片的临时身份证明)、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二)考生须按照《准考证》上标明的时间到达考点候考室。超过规定的“进入候考室时间”15分钟后到达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面试成绩按照缺考处理。

(三)考生可携带必要的文具(铅笔、蓝色或黑色钢笔、签字笔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包、书籍(参加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的考生须携带试讲教材完整版的原件或复印件一式两份除外)、资料,具有无线接收和传送功能的设备、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计时计算工具,如手机、智能眼镜、电子手环、手表(含智能表、石英表和机械表)、耳机(含有线耳机和无线耳机)、照相机、摄像机、扫描仪、存储介质、计算器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管制器具、打火机等非考试物品进入候考室、备课室和面试室。非考试物品应放置在指定的非考试物品暂放处。

(四)考生入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进行的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进入候考室后要保持安静,听从安排在指定区域做好相关准备。

(五)考生备课时,须将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放在课桌的指定位置,以便核验。备课时间为20分钟。

(六)考生须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进入面试室。面试时,试讲须按照讲课形式进行,说课形式不予给分。

(七)面试结束后,考生须将抽取的面试试题及备课纸、草稿纸交给考官,在得到考官许可后方可离开面试考场,不得向考官询问成绩和结果,不得在考场附近大声喧哗。

(八)考生如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认定和处理。如考试违规行为被认定为作弊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并综合作弊情节和后果,处以所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作废和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罚。如在考试过程中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之一的规定,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湖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5月16日至17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5月11日至17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进入候考室时间等信息,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以免延误考试。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如与考生的其它考试、工作、学习等时间冲突,请考生做好选择,妥善安排。

  4.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考试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6月12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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