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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印发<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湘人社规〔2025〕1号)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20〕10号)《关于做好拟聘用教职员工从业查询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74号)要求,结合教育教学工作需要,2025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才45名。为确保公开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湘西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具体负责本次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学校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四)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岗位需要;

(五)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心理疾病;

(六)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七)年龄要求:硕士研究生和学士本科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及以下(1989年4月31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4月31日后出生),部分岗位对年龄有进一步明确要求的以岗位计划表(附件1)标明的为准;

(八)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相关要求。

其中研究生是指全日制研究生和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规定的从2017年起通过全国统招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按实年计算,时间截止2025年4月30日。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至正式毕业前)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尚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原已取得学历达到最低学历要求,现在读全日制学历的人员(2025届毕业生可不受限制);

8.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定向委托培养有明确限制的,以及按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9.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第六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四、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25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按发布信息、网上报名与资格初审、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实操能力测试(1-20号岗位)、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公开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考程序

 1.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的时间和网站。2025年5月6日9:00至5月12日17:00,报考人员登录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https://www.xxmzy.org.cn/)“2025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服务平台”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以下材料:

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电子证件照片(格式为JPG,像素参考数值:宽度130,高度170);

②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③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还未取得的,可提供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准许毕业的证明);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可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⑤报名表(附件2);

⑥所读学校教务系统出具的成绩单;

⑦毕业论文复印件;

⑧报考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相关证明(请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计划表相关要求)。

(2)网上资格初审。网上报名成功后,学校将组织人员对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初审,因报考人员上传资料不齐全导致资格初审未通过的,由此造成的后果个人自行承担。

2.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只能选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确认报考岗位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民族、政治面貌、资格证、奖励证书、工作经历、研究方向等必须与所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相符合,并对个人选报的岗位负责。

(3)报名时,报考人员务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计划表并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仔细对照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真实、准确填写报考岗位和相应信息。如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或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或伪造学历证书及其他相关证件证明弄虚作假,或只参加网上报名、不按要求提交资料参加网上资格初审,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个人自行承担。

(4)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填报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所写专业完整准确填写。专业认定参考《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3)。报考人员的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由学校按有关规定认定。放宽至本科、专科学历的毕业生,专业以本科、专科所学专业进行认定。

(5)对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和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凭学校证明材料报名参考的,考生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书原件,其中留学回国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视同放弃招聘资格。

(6)在职在编人员报考的需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最迟可在现场资格审查前提交。

(三)笔试

(1)开考比例。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的,根据报名实际情况由学校研究提出意见报州人社局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者核减计划。

(2)笔试实行岗位分类考试,每个岗位笔试设置一门科目,卷面分为100分,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具体笔试考试范围详见岗位计划表(附件1)。

(3)笔试时间及地点。2025年5月25日,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教学楼,具体详见准考证。

(4)笔试结束后,对考试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对报考人员之间作答内容雷同的,将给予其笔试成绩无效的处理。报考人员在考试时有保护好自己题本、答题卡和草稿纸的义务,防止答案被他人抄袭,对被抄袭而导致雷同的,按成绩无效处理。如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本次考试资格。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由学校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查时间另行公告。按照招聘岗位计划3∶1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合格线及以上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资格审查对象,入围末位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如未达3∶1比例的,以参加实际人数确定为资格审查对象。资格审查结果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

(2)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资格审查和资格审查不合格而造成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1比例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合格线及以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五)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1)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2)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招考岗位实行分类考试,1-20号岗位采取面试(问答加试讲)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方式进行;21-27号岗位采取面试(问答加试讲)方式进行;28-29号岗位采取面试(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各100分。

(六)综合成绩和排名

(1)综合成绩。1-20号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20%;21-29号岗位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为75分。若出现同一岗位拟确定入围下一环节考生的综合成绩按招聘计划数并列,则进行复试。

(2)综合成绩和排名将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网站进行公布。

(七)体检

根据报考同一岗位的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依次按照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到低排名递补一次。

(八)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察,考察合格人员经研究为拟聘用对象。考察时,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根据考察对象的授权,经查询发现有违法犯罪信息不能提供无违法犯罪证明的,视为考察不合格。若因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的,按照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及以上从高到低排名依次递补一次。

(九)公示及聘用

拟招聘人员经审查并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程序报州人社局办理聘用备案相关手续。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约定最低5年服务期,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政策咨询和监督电话

咨询部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

咨询电话:0743–8730233(谭老师、龚老师)

监督电话:0743–8535338(纪检监察室)

七、其他说明

(一)公开招聘实施过程中的工作安排将在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布,请密切关注。

(二)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并在整个公开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点击查看>>>

1.2025年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3.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湘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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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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