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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阜阳颍州区选调区内乡镇在编在岗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阜阳颍州区选调区内乡镇在编在岗教师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决定选调60名我区乡镇在编在岗教师到城区学校任教,其中初中教师20名,小学教师4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选调人员范围和计划:范围为我区乡镇(不含街道办事处)在编在岗教师,具体计划见附件1。

三、选调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二)具备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段及以上和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

(三)身心健康,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79年4月1日之后出生),具备副高级职称的年龄放宽至50周岁(即1974年4月1日之后出生)。

(四)语文教师必须已取得普通话二甲及以上等级证书,其他学科教师必须取得普通话二乙及以上等级证书。

(五)近3年教师年度考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均须合格及以上。

(六)须在区内乡镇学校任教3年及以上,且近三年仍在教学一线工作的在编教师。

(七)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列入选调对象:

 1.不符合岗位选调条件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正在受到诫勉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的,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

   5.因无故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擅自离岗累计超过30天的,未经组织批准擅自脱产进修的以及其他严重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

 6.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人员;

 7.其他不宜选调的人员。

四、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将以专业测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时间:2025年4月26日至4月30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颍州区教育局人事股(阜阳市颍州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二楼)

3.方式:携带本人毕业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表(含有效联系方式)、近期小二寸免冠彩照3张、定期注册的教师资格证等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原件、2022年-2024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留存)进行现场报名。

4.开考比例:凡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达不到2:1的,取消或核减该岗位选调计划数。被核销选调岗位的报考人员可按核销岗位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

5.其他事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并在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资格,并且三年内不得参加教师选调。

(二)资格审查

选调工作专班办公室组织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在颍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网址:(https://www.yingzhou.gov.cn/OpennessContent/showList/1203/100326/page_1.html)资格审查合格者,按照公告要求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三)专业测试

本次公开选调教师专业测试包括无生上课和答辩两部分。专业测试时间、地点以《专业测试通知书》为准。因故不能按时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满分100分,其中无生上课60分,答辩40分。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四)加分规定

省级及以上名师、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省级及以上中小学学科优质课评比一等奖其中一项获得者,最终成绩加2分,不累计加分。

地级市名师、地级市学科带头人、地级市中小学学科优质课评比一等奖其中一项获得者,最终成绩加1分,不累计加分。

说明:以上业务获奖均需与报考岗位专业相符,同类获奖取最高分计,不累计加分。

(五)体检考察

根据专业测试和加分后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数1:1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如有数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按照专业测试的无生上课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无生上课成绩相同,则按照答辩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答辩成绩再相同,则按照加分从高到低确定;若仍无法区分,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出现缺额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进行等额递补。

体检工作由区选调工作专班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时须有纪检监察部门现场监督。

考察工作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及其所属选调单位负责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报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现、师德品行、教学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选调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调动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公示7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选调的后续相关信息将在阜阳市颍州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如因受新单位核准岗位数限制,无法聘用到相对应岗位等级上的,须接受高职低聘,待遇按照新聘岗位等级标准执行。

 

咨询电话:0558-2787706(颍州区人社局)

0558-2264052(颍州区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电话:0558-2267093(颍州区教育局行政审批股)

 

附件:1.2025年颍州区公开选调区内乡镇在编在岗教师岗位表

2.2025年颍州区公开选调区内乡镇在编在岗教师报名申请表

 

阜阳市颍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阜阳市颍州区教育局

2025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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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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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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