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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惠州龙门县2025百万英才汇南粤—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惠州龙门县2025百万英才汇南粤—教育局招聘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规定,结合龙门县教育教学发展需要,龙门县教育局2025年公开招聘80名教师。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为18-35周岁(1989年5月6日至2007年5月6日出生)。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作为招聘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6.近两年内,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

  7.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8.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未满服务期的公费定向培养师范毕业生;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具体岗位条件

  详见《百万英才汇南粤——龙门县教育局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应聘者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简称《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或无专业代码的,可选择《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资料。应聘者所学专业已经列入《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不能再作相近专业报考。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公告,准确把握报考岗位的具体条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在面试资格审核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3.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4.2025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其他报名人员均须于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审核)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提供原件审核。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在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审核)时提交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5.入围面试的考生在面试、体检、考察、聘用环节不主动放弃资格的,一经聘用,须保证按时报到。未按时报到者,将记录在案,2年内不得参加我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录)聘考试。

  6.考生须按《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25年版)设置的专业名称和专业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进行报考。

  四、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公告时间为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4月30日。

  (二)报名时间

  2025年5月6日9:00至5月12日17:00。

  (三)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请使用电脑端进行访问。应聘人员请于2025年5月6日9:00至5月12日17:00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系统”(http://zk.sun-hrm.com/index.php/exam/?EXAMID=3268,以下简称“招聘系统”)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清楚具体岗位的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时间登录招聘系统,填写报名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系统初步审核。招聘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表进行初审。报名系统自动审核只能对有限的岗位条件进行审核,自动审核通过并不说明考生完全符合岗位条件,考生应认真核对个人资料是否完全符合,慎重报名。

  3.报名开始后的前3天,每天16:00时系统公开各岗位报考人数。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系统将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

  (四)笔试确认

  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聘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确认时间为2025年5月13日8:30至5月14日17:30,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考试资格。

  (五)打印准考证

  在“招聘系统”确认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在2025年5月16日9:00起登录“招聘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笔试准考证是考生参加笔试、面试、体检等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考生参加考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的,不得参加考试和体检。

  (六)笔试时间及考点安排

  2025年5月17日(星期六)15:00-17:00。(具体考点安排、要求详见准考证)

  (七)考试

  包括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考试主要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规》教师职业道德等,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合格线为60分。笔试成绩的50%计入总成绩。

  2.现场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地点、时间另行公告。

  根据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由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含并列成绩)确定面试人选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因考生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通过导致面试人数出现空缺的,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参加资格复审人员需提供如下证件和材料:

  ①《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1份(报名系统内打印)。

  ②非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则提供内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承诺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逾期未取得,不予录用。

  ③国有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原件。

  ④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

  ⑤考生以相近专业报考的需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⑥与招聘要求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需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交原件和复印件,逾期不予认定。属个人证件原件的,验证后退回考生。对证件和材料不齐全且不能在现场资格复审(面试资格审核)截止时间前补全或与报考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试学科专业知识、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活动设计等业务素养,以及岗位适应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和应变能力等。备课时间为30分钟,模拟讲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格线为60分,占总成绩的50%。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并按招聘岗位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含并列成绩)依次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人数如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组织面试。笔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列为面试人选。

  面试人选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弃面试资格,须于笔试成绩公布后、面试人选名单公布前主动告知我局,可从合格分数线内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等规定组织。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具体时间、地点、要求等将在龙门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

  (八)选岗

  根据报考岗位,按照考试总成绩(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选岗需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按选岗公告要求现场选岗。

  (九)体检与考察

  1.体检对象

  按招聘岗位数,在合格分数线内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体检

  体检工作依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发〔2011〕134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3.考察

  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严格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的规定,对体检合格的考生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要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要求,重点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审核,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考察结束后,要据实写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组全体成员签名,并经单位审核盖章。

  (十)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在龙门县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2.经公示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属实的,按规定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级基数。

  (三)本次集中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四)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的全过程,如果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报考人员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五)被录用的教师必须与县教育局签订承诺书,从到我县任教之日起,3年内不得调出龙门县教育系统。

  (六)本公告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752-7981983,7781313

  附件:1.百万英才汇南粤——龙门县教育局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xlsx

      2.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3.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龙门县教育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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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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