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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5面向校园招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5面向校园招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等规定,现就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面向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面向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报考条件等详见《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面向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和《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标准》(附件2)。

三、招聘条件

本次招聘主要面向校园进行,分为医学类岗位和综合类岗位,具体见岗位表(附件1),医学类岗位招聘对象为中国药科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安徽医科大学及国内“双一流”高校2025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综合类岗位招聘对象为安徽师范大学、安庆师范大学及国内“双一流”高校2025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表“年龄”条件中“35周岁以下”为“1989年4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四)经政府教育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招聘工作采取校园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在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统一领导下,由学校公开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专业测试、考察、体检、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及招聘岗位信息发布在学校等官方网站。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及资格审查要求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预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相结合的方式。报考者应按照招聘公告上的岗位及要求报考,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报考者应如实、准确填写相关报名信息,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没有进行现场报名确认的为无效报名。

现场报名时由招聘工作组负责按岗位条件规定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预报名

预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5月18日。

预报名邮箱:aqyz_rsc@163.com。报名材料通过邮件形式发送,并以“岗位代码+姓名”的格式命名材料压缩包及邮件主题。

预报名材料:凡符合应聘条件并有意应聘我单位的,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招聘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并准备以下3项预报名材料:

(1)《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面向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3)。

(2)个人简历1份(需含从大学开始且时间不间断的详细教育经历和工作经历)。

(3)支撑材料PDF版扫描件,主要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个人代表性学术成果、重要获奖证书等材料扫描件。

3.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资格确认时间:2025年5月19日8:30-11:30,14:00-17:00(逾期未报名视为自动放弃)

现场报名资格确认地点: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楼四楼406、408室。

现场报名资格确认时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考人员亲笔填写《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面向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3)纸质表(A4纸)一份,并在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真实有效。报考人员务必认真填写个人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通知有关考务信息,对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或通讯不畅通导致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视为自动放弃。

(3)属全日制2025年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本人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5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5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以及本人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自荐材料一份,如个人简历等。

(6)体育教师岗位涉及专项的,需要所在学校开具方向证明,具体模板详见《体育专项证明》(附件4)。

(三)专业测试

1.开考比例

报考人员经现场招聘工作组资格审查合格后,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进入专业测试。报考同一学科人数与该岗位招聘数的比例高于3:1方可开考,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数,如核减或降低开考比例将以公告的形式在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官方网站告知。

如某一岗位报考人数达到15人及以上,学校研究确定是否增加笔试,相关公告另行发布。

2.成绩评定

满分100分,专业测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考察程序。

为保证专业测试成绩的公平、公正,对因专业测试人数较多、未进行笔试需要安排2个及以上专业测试小组的岗位,为平衡不同专业测试小组考官评分的差异,采取修正系数法计算考生专业测试最终成绩。具体方法为:考生专业测试最终成绩=考生专业测试原始成绩×修正系数(修正系数=同一岗位全部考生专业测试原始平均成绩÷同岗位本小组考生专业测试原始平均成绩。修正系数保留四位小数)。

3.测试的时间和地点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专业测试拟在安庆市进行,具体安排以经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合格发放的《专业测试通知书》为准。

4.测试的形式与内容

专业测试采取说课、授课、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具体以专业测试通知书为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素质、综合工作能力及潜能等。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和实际招聘岗位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签订就业意向协议书。若出现专业测试成绩相同又超出招聘计划数,则加试(专业测试)予以确定,加试相关事项另行通知(递补程序如遇成绩并列情况按此规定执行)。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及复检费用自理。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重点对报考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进行考察,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考察工作中要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查。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等官网公示7天。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将拟聘人员相关材料报送安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有关聘用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自接到通知之日起7天内到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报到,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办理列编、工资审核、社会保险等手续。逾期按照自动放弃处理。

五、相关要求

本次招聘工作在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统一领导下,由招聘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监督。

联系人:司老师、高老师

咨询电话:0556-5306877,0556-5306760(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556-5306555(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监察审计处)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安徽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5面向校园招聘公告附件1: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面向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安徽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5面向校园招聘公告附件2: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人才标准.doc

 安徽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5面向校园招聘公告附件3: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面向校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报名表.docx

 安徽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2025面向校园招聘公告附件4:体育专项证明模板.docx

              安庆医药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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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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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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