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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工程学院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工程学院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人员公告

湖南工程学院创建于1951年,坐落于一代伟人毛泽东的故乡湖南省湘潭市,学校地处长株潭城市群国家“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智造谷”、湘江湾智能制造产业走廊核心区,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院校,湖南省一本招生单位。学校坚守工程教育74年,积淀深厚,为国家输送了高素质应用型人才20万余名。

学校是硕士学位授予单位、教育部首批“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实施高校、湖南省“双一流”建设高水平应用特色学院、湖南省“园林式单位”和“文明标兵校园”,现有18个教学科研单位、51个本科招生专业、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

结合学校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和校长担任,其他校领导为领导小组成员。

学校成立公开招聘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人事工作副校长担任,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工作小组成员,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办公室主任由人事处处长担任。工作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设立资格初审工作组、资格复审工作组、考试工作组。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2.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技能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知识技能条件;

5.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6.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计划招聘28名聘用合同制人员,具体如下:

招聘岗位

岗位代码

招聘计划

要求

辅导员

F1

7

1.年龄30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近三年应届毕业生;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学生干部经历;

4.符合学校主干学科专业发展需要;

5.需经常出入男生宿舍,适合男性。

F2

5

1.年龄30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近三年应届毕业生;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具有学生干部经历;

4.符合学校主干学科专业发展需要;

5.需经常出入女生宿舍,适合女性。

管理人员

G1

2

1.年龄30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4.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政治学、法学、哲学学科专业优先。

G2

6

1.年龄30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符合学校主干学科专业发展需要。

学报编辑

Q1

1

1.年龄30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理工科类专业优先,取得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有编辑出版工作经验者优先。

会计人员

Q2

3

1.年龄30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会计、审计专业,本科和硕士专业一致。

工程技术人员

Q3

1

1.年龄30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具有企业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经验或工程造价经历者优先。

能源管理人员

Q4

1

1.年龄30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具有电力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经验者优先。

信息网络技术员

Q5

2

1.年龄30岁及以下;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

3.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空间安全学科专业。

合计

28

 

注:

①本次招聘涉及学科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和学术硕士。

②年龄要求30岁以下,即199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高校工作经历或具有博士学位,年龄可适当放宽至35岁。

③学校主干学科专业包括:0202应用经济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401教育学(高等教育学)、0501中国语言文学、0502外国语言文学、0701数学、0702物理学、0703化学、0714统计学、0802机械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8电气工程、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4土木工程、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21纺织科学与工程、0831生物医学工程、0835软件工程、0836生物工程、0854电子信息、0856材料与化工、0858能源动力、1202工商管理学、1252公共管理、1253会计、1257审计、13艺术学、1403设计学、1405智能科学与技术等。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工程学院官网面向社会公开发布,网址为https://www.hnie.edu.cn/。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4月29日中午12:00至2025年5月16日24:00。

2.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入口:http://rszp.hnie.edu.cn/(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报名资格。

应聘者登录湖南工程学院人事处官网,点击“公开招聘”服务平台,进入“2025年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报名入口),选择应聘岗位,点击“申请职位”,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应聘岗位所需材料的电子文档,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简历并提交申请”,完成报名。材料不齐全者,视为报名无效。

3.报名所需材料

(1)《湖南工程学院公开招聘聘用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在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自动生成)。

(2)本人有效身份证、本科及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 书及证明材料(学信网含二维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提供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期间的成绩单。

(4)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是中共党员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落款时间为2025年2月1日至报名截止日期,需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

(5)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电子版。

4.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出国留学人员学历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书。应聘岗位要求 具备的学历学位证书必须于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应聘资格。

(2)应聘者与本校在职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 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近姻亲关系及其他亲属关系者,需如实报告。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交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

学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结果可通过“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查询。

2.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初审通过人员名单在人事处网站公布。通过初审的应聘者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携带报名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资格复审,未能满足报名条件要求的应聘者视为资格复审未通过,不予参加考试环节。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报名人数未满开考比例时,经报请学校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辅导员(F1—F2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依次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笔试内容为专职辅导员岗位的相关知识。笔试采取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且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与岗位相关的专业能力等,总分为100分。

(2)管理人员(G1—G2岗位)

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依次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笔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笔试:笔试内容为写作,采取闭卷方式。总分为100分,且设置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及与岗位相关的专业能力等,总分为100分。

(3)其它专业技术人员(Q1—Q5岗位)

采取专业素质能力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依次进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综合成绩,其中专业素质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40%,面试占综合成绩的60%。

专业素质能力测试:专业素质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专业性岗位履职能力、专业能力或操作技能等方面。专业素质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专业素质能力测试成绩排名先后,按计划1:3的比例确定入围专业素质能力测试人员,分数并列者一并入围。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基本素养、综合分析能力、业务素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和思维能力等,总分为100分。

3.考试相关说明

所有岗位设置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均达不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材料评审、笔试、面试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应聘人员参加笔试、专业素质能力测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考试时间及各环节入围名单及考试成绩在人事处网站公布,请应聘者关注。若因本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五)体检与考察

学校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从业资格查询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资格者,不予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工程学院网站人事处主页公示5个工作日。

七、审定

经公示无异议,拟聘用人员名单提交校长办公会、学校党委会审定。

八、聘用及待遇

经校长办公会、学校党委会审定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包括试用期,试用期满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58683617 学校人事处

举报电话:0731-58688908 学校纪委办公室

湖南工程学院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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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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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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