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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市第一中学面向全国自主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海口市第一中学面向全国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学校简介:海口市第一中学创办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海口市人民政府创办的第一所完全中学。1991年,被原国家教委评为“中国名校”之一。2002年,被海南省教育厅评为“海南省首批普通高中一级学校”。2007年,被海南省教育厅评为“海南省首批普通高级中学一级(甲等)学校”。2020年7月,被教育部确立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校。

教育教学质量名列海南省前茅,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一代又一代优秀人才。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示范学校”“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传统体育项目先进学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禁毒教育‘6·27’工程示范学校”“全国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全国武术进校园试点单位”“清华大学优质生源中学”“空军招飞优质生源基地”等荣誉称号。

学校设施设备一流,校园环境优美;名师云集,师资力量省内领先。学校秉持“全面发展,人文见长”的办学理念,教育教学质量突出,艺体特色鲜明,曾培养出8名高考状元和海南省多个首位,为清北等顶尖学府输送大量优秀人才,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一批批栋梁之材。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宁缺毋滥原则;

3.坚持同岗择优原则,即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择优聘用;凡出现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按规定签约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按招聘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

二、招聘人数、薪酬待遇及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职业资格、专技证书等其他条件,具体参见《附件3:海口市第一中学2025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被聘用人员为海口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专业参照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4、附件5)。《专业参考目录》仅供本次招聘过程中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报名、资格审核时参考使用。由于各类院校专业名称设置繁杂,且每年均有新设专业、自主设置专业出现,《专业参考目录》尚无法涵盖所有专业。报名阶段,报考人员专业与《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相近或者属于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应当在报名系统中如实输入具体专业名称,并上传所在学校或学院开具的课程设置证明等材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具体职位需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专业审核结果进行解释。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5月7日(含)后出生,不限应往届。中级教师、市县级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4年5月7日(含)后出生。高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岁,即1979年5月7日(含)后出生。博士、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或国家级骨干年龄可放宽至50岁,即1974年5月7日(含)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或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3:海口市第一中学2025年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7.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6)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aikou.gov.cn)

海口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aikou.gov.cn)和海口市第一中学官网(https://hnhkyz.hkjy.cn/)和海口市第一中学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考生报考后,后续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均在海口市第一中学官网和公众号了解招聘工作进展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海口市第一中学公众号,进入“海口市第一中学2025年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公告栏目,查看报名公告,并按照公告规定要求在指定的“报名链接”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

报名链接:http://jyj.haikou.gov.cn/hkyzzp/teacher!index.action(2025年5月7日开始开放)

2.报名时间

2025年5月7日至5月14日

3.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学科岗位,可以报多个校区意向,按总分由高到低选择。

(2)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

①《海口市第一中学2025年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完整填写贴照片、签字,《考生承诺书》签名(附件6);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⑤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普通话考试等级证书(语文科目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不低于二级乙等);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雅思考试6.5分、托福考试85分及以上成绩单(高级职称及以上、特级教师不受该条件限制);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承诺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⑥骨干教师、特级教师等证书(符合条件者提供);

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不能按时提供的,需要提交承诺书,保证在面试前提交同意报考的证明;

⑧近期彩色免冠白底电子证件照1张。

4.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事项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已办完入编手续的,则办理相关解聘手续。应聘人员报名期间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但报名时隐瞒其有工作单位事实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在面试前核验。

(三)心理测试

考生在面试前须完成海口市第一中学教师应聘心理测试,该环节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补交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初审资格通过的名单将在海口市第一中学官网和公众号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小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比50%和面试成绩占比5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测试占20%,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测试占80%。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第一中学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7)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考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一定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1)《海口市第一中学2025年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完整填写贴照片,《考生承诺书》签名(附件6);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普通话考试等级证书;

(7)省级骨干教师、特级教师等证书(符合条件者提供);

(8)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社保清单;

(9)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10)近期彩色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第一中学官网和公众号公布(公布准考证号和姓氏)。

(1) 面试方式:

A.教学岗:采取现场微格教学、答辩等方式。

b.管理岗: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内容:

A.教学岗: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考评方式为现场微格教学和现场答辩。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学段、学科的教学内容和答辩题目,教师准备30分钟后,先进行10分钟的现场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

b.管理岗:考核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

(5)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

(6)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第一中学官网和公众号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再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六)体检及考察

1. 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以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第一中学官网和公众号公布。

注:入围体检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结束前,不得再报考海口市教育局其它直属单位的招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纳入海口市教育局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海口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各类招聘。

(七)选岗

对招聘岗位涉及到多个校区的,通过组织考生选岗确定最终任教校区。即根据考生各自报考的岗位,以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应聘人员的意愿选择任教校区。如综合成绩同分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如面试成绩再同分的,由同分者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无故不参加选岗或选岗完成后,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空缺岗位中按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第一中学官网和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录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凭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调入和聘用手续。试用期半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所在学校负责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口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事项由海口市第一中学2025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白水塘路16号

邮编:570311

联系电话:0898-68689055 0898-68689091

咨询时间:(08:30—12:00,15:00—17:30,节假日休息)

监督电话:0898-68689002

点击下载>>>

附件1:《海口市第一中学2025年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海口市第一中学2025年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4: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

附件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6:考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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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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