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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市教育局招聘直属学校(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海口市教育局招聘直属学校(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大我市教育引才力度,结合我市教育发展和2025年秋季学校用人需求情况,海口市教育局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在编教职工。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通知》(琼人社发〔2018〕516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教育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此次公开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和工作人员。

二、招聘人数及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市直属学校(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7名。被聘用者为事业编制人员,可按有关规定享受海口市人才优惠政策和薪酬待遇。专业技术岗位聘任视学校岗位空缺情况而定。

三、招聘对象

招聘范围:面向全国。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6)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人员;

(7)试用期内的公职人员或在服务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特岗教师等人员;

(8)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9)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情形。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具体参见《海口市教育局2025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学校(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详见附件1)。

1.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

2.本次报考年龄35周岁(含)以下,即1989年5月7日(含)以后出生。

3.在公办学校连续从事教学工作一学年及以上人员(包含2024年9月1日入职至今在公办从事教学工作人员)需提供相关合同、社保清单(具体到月份)、任职公办学校证明。

4.退役军人需提供相关退役军人证件。

5.本次招聘专业参照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2)。《专业参考目录》仅供本次招聘过程中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报名、资格审核时参考使用。由于各类院校专业名称设置繁杂,且每年均有新设专业、自主设置专业出现,《专业参考目录》尚无法涵盖所有专业。报名阶段,报考人员专业与《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相近或者属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应当在报名系统中如实输入具体专业名称,并上传所在学校或学院开具的课程设置证明等材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具体职位需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专业审核结果进行解释。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公告通过海口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haikou.gov.cn/)、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向全国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海口市教育局门户网站,进入“海口市教育局2025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学校(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栏目,查看报名公告,并按照公告规定要求在指定的“报名入口”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

2.报名时间

2025年5月7日9:00起至2025年5月14日17:00。

参考往年情况,报名初始阶段人数较少,资格审查速度较快,报名最后阶段尤其是最后两天报名集中,届时会影响资格审查速度。建议报考人员合理安排报名时间,根据本人的专业、意愿和职业规划等尽早报名。

3.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岗位;

(2)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

①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含正反面)或社保卡;

②教师资格证;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④《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的相应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⑤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6):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⑥考生承诺书(见附件3);

⑦相关合同、社保清单(具体到月份)、任职公办学校证明(仅限报考在公办学校连续从事教学工作一学年及以上人员提供)。

⑧退役军人证件(仅限退役军人提供)。

⑨往届毕业生无工作单位,须提供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明细单,如考生从未参保则提交社保部门出具的未参保证明。

⑩招聘岗位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4.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不符合事实事项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录用;已办完入编手续的,则办理相关解聘手续。应聘人员报名期间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但报名时隐瞒其有工作单位事实的,一经查实,列入我局教师招聘黑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我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招聘。上述所有证件的原件在面试前核验。

为让考生更好了解报考情况,2025年5月7日9:00至5月12日17:00期间,网上报名系统将显示各招考职位报考人数等情况,5月12日17:00之后,不再显示各招考职位报考人数。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5年5月14日17:00准时关闭。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将于5月16日8:30至17:00在次开放报名系统,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资格审查最终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公开招聘的招聘岗位数与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在我局网站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组织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先笔试,后面试。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确定。按“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

a.教师岗位: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及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教师教育教学基本素养等。

b.非教师岗: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及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等。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4)笔试要求: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考试。

(5)其他要求:笔试实行百分制,划定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低于参加该岗位笔试人员的平均分,笔试成绩低于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得入围下一环节。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及入围下一环节人选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海口市教育局网站公布名单。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复审须提交报名表(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及报名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当场打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取消其录用资格。面试人员名单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1)面试方式:采取微格教学、结构化面试等方式。

(2)面试内容:

a.教师岗位: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考评方式为微格教学(模拟课堂教学)和现场问答。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学段、学科的微格教学课题和答辩题目,教师准备30分钟后,先进行15分钟的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

b.非教师岗: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网站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进入考场考试,缺一不可。

(5)成绩公布:面试成绩通过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4.综合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按4:6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满分100分。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综合成绩在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如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以笔试成绩高者入围;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五)体检、考察

1.体检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医院必须选择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处理。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检,复检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复检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心理测试

入围体检考察人员须在网上完成海口市中小学教师应聘心理测试,该环节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

3.考察

根据考试、体检结果等额确定考察人选。由各招聘学校(单位)组织,主要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业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入围体检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结束前,不得再报考我局其他直属单位的招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纳入我局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我局直属单位各类招聘。

(六)公示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有关程序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按程序在市教育局网站上公示,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市教育局调查处理。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聘用

根据《海南省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海口市中小学教师“市(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新聘用人员统一实行“市管校聘”的管理模式,须自觉服从市教育局的调配和交流安排。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试用期6个月(毕业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所在学校负责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聘用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5年内不得从市直属学校调出或参加各类招聘(录)考试。

六、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执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已经受聘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秀英区长滨路市政府第二办公区18栋南楼5043室。

邮编:570135

联系电话:0898-68724595

技术支持电话:0898-68724600

咨询时间(08:30—12:00,14:00—17:30,节假日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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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海口市教育局直属学校(下属事业单位)2025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xlsx

2.专业参考目录.zip

3.考生承诺书.doc

4报名登记表(2).doc

5.海口市教育局2025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直属学校(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材料目录表.doc

6.同意报考证明.doc

7.公办学校任职证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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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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