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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教育局2025年招聘2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福建省宁德市霞浦县教育局2025年招聘21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5年霞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4〕117号),我局统一组织霞浦县第六中学等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前往福建师范大学参加2025年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第二轮公开招聘活动(福建师范大学专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招聘相关信息在福建就业网(https://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霞浦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apu.gov.cn)公开发布。

公开招聘中小学等各类教师余缺计划21名,具体岗位见《2025年霞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附件1)。应聘者必须认真阅读招聘岗位条件,确认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

二、招聘对象及基本条件

1.招聘对象:符合岗位及资格条件的人员,同时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学位。其中9002、9004、9005、9006、9007、9008、9011、9012、9013岗位,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福建省内本科高校2025年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福建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2025年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学历学位要求可为本科学士。

2.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敬业爱生;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在1989年5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

(3)具备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岗位专业参照《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

(7)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一是报考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落款截止时间为报名截止日,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的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二是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三是教师资格证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31日。

3.以下情形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失信被执行人,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宁德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人员;

(7)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

(8)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应聘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明的;

(2)伪造教育经历,虚报在校成绩、排名、绩点的;

(3)在应聘考试过程中作弊的;

(4)失信被执行人;

(5)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的。

三、报名、面试及招聘办法

(一)报名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线上、线下报名方式。

1.线上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9:00—5月14日12:00,报名方式:报名人员须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将本人的有关材料的扫描件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xpxjyjrsg@163.com ,邮件标题及附件名称须以“2025年公开招聘+姓名+应聘岗位”方式命名。

2.线下现场报名时间:2025年5月14日下午14:30—17:30,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受理。现场报名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东门体训馆。

(二)报名所需材料

1.《霞浦县教育局2025年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纸质版一式两份;

2.个人身份证;

3.教师资格证书(暂未取得证书的可提供相关情况说明);

4.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本科(研究生)阶段学业成绩单;

6.本科(研究生)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学位认证报告(2025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所在学院开具的相关证明或学信网学籍验证报告);

7.个人简历、获奖证书和其他证书、证明等。

8.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及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证明。

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用人单位收复印件一份。

(三)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含线上、线下报名)应携报名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于2025年5月14日下午14:30—17:30到线下报名地点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东门体训馆,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复核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和面试资格。报考者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提供虚假材料及其他舞弊行为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考试相关事项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方法:岗位采取专业技能面试形式,由应聘人员自行准备所报考学校岗位相应学科的10分钟片段教学内容,复印一式六份。其中9044岗位专业技能面试采取口头答题形式。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四舍五入方式取小数点后2位),及格线为60分。如面试考生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聘用计划数,未形成竞争的,面试成绩及格线为70分。若面试成绩相同时,进行面试加试。面试成绩未达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五)预录用工作

根据面试成绩由招聘学校与应聘人员双向选择后确定拟聘用对象,学校与拟聘用对象签订《就业意向书》或《就业协议书》,应聘人员和用人单位各持一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体检、考核及聘用

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核人选。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考核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在规定时间内按面试成绩达合格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2.体检、考核合格的,且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

3.拟聘用人选公示期满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优惠政策

根据福建省及宁德市人才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引进人才、宁德市“天湖人才”、宁德市引进基础教育人才等政策待遇。具体详见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相关政策文件。

1.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加快紧缺急需专业人才引进培养的工作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9号),对新录用的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境外著名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毕业或全国师范类院校综合排名前30名的学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且具有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博士、硕士毕业生,教育部直属师范类高校免费师范生;福建省内本科高校应届优秀师范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20%)、福建省内本科高校中通过二级认证师范专业的应届优秀毕业生(本专业综合评价前30%)。按照事业单位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享受:

(1)录用后前5年,除享受同级别工资、福利等待遇外,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生活补助(具有博士学位每人4000元/月,硕士学位每人2000元/月,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00元/月)。

(2)由市人才专项经费给予首套房购房补助(具有博士学位人员每人40万元,具有硕士学位人员每人20万元,具有本科学士学位人员每人10万元;补助款分5年平均发放)。

2.根据《中共宁德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宁德市“天湖人才”评价认定办法(修订版)>的通知》(宁委人才〔2022〕4号)文件,符合“天湖人才”四类、五类人才的前3年分别享受每月3000元、2000元住房补助。

3.符合当年度《福建省紧缺急需人才引进指导目录》引进到我省工作的人才,还可申请省引进人才待遇,给予生活津贴每月2000元,享受5年。

4.新录用人员在霞浦工作期间,可申请各类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奖补,不同类别人才补助按照“就高、从优、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有关本次招聘相关问题,咨询联系人及电话:陈老师0593-8635265;

2.投诉监督电话,0593-8831636(县教育局人教股),0593-8831553(驻霞浦县教育局纪检组) 。

3.本文未尽事宜由霞浦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2025年霞浦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岗位计划表

2.2025年霞浦县教育局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霞浦县教育局

2025年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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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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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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