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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海口市第一中学面向全国自主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海口市第一中学面向全国自主招聘教师公告

学校简介:海口市第一中学创办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海口市人民政府创办的第一所完全中学。1991年,被原国家教委评为“中国名校”之一。2002年,被海南省教育厅评为“海南省首批普通高中一级学校”。2007年,被海南省教育厅评为“海南省首批普通高级中学一级(甲等)学校”。2020年7月,被教育部确立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校。

教育教学质量名列海南省前茅,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一代又一代优秀人才。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示范学校”“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传统体育项目先进学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禁毒教育‘6·27’工程示范学校”“全国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全国武术进校园试点单位”“清华大学优质生源中学”“空军招飞优质生源基地”等荣誉称号。

学校设施设备一流,校园环境优美;名师云集,师资力量省内领先。学校秉持“全面发展,人文见长”的办学理念,教育教学质量突出,艺体特色鲜明,曾培养出8名高考状元和海南省多个首位,为清北等顶尖学府输送大量优秀人才,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一批批栋梁之材。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宁缺毋滥原则;

3.坚持同岗择优原则,即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择优聘用;凡出现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按规定签约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按招聘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

二、招聘人数、薪酬待遇及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职业资格、专技证书等其他条件,具体参见《附件3:海口市第一中学2025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被聘用人员为海口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专业参照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4、附件5)。《专业参考目录》仅供本次招聘过程中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报名、资格审核时参考使用。由于各类院校专业名称设置繁杂,且每年均有新设专业、自主设置专业出现,《专业参考目录》尚无法涵盖所有专业。报名阶段,报考人员专业与《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相近或者属于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应当在报名系统中如实输入具体专业名称,并上传所在学校或学院开具的课程设置证明等材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具体职位需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专业审核结果进行解释。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5月7日(含)后出生,不限应往届。中级教师、市县级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4年5月7日(含)后出生。高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岁,即1979年5月7日(含)后出生。博士、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或国家级骨干年龄可放宽至50岁,即1974年5月7日(含)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或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3:海口市第一中学2025年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7.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6)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haikou.gov.cn)

海口市教育局官网(http://jyj.haikou.gov.cn)和海口市第一中学官网(https://hnhkyz.hkjy.cn/)和海口市第一中学公众号向社会公开发布。考生报考后,后续招聘工作的有关事项均在海口市第一中学官网和公众号了解招聘工作进展和有关事项的公告。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均可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海口市第一中学公众号,进入“海口市第一中学2025年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公告栏目,查看报名公告,并按照公告规定要求在指定的“报名链接”报名并提交有关材料。

报名链接:http://jyj.haikou.gov.cn/hkyzzp/teacher!index.action(2025年5月7日开始开放)

2.报名时间

2025年5月7日至5月14日

3.报名要求

(1)每位考生限报考1个学科岗位,可以报多个校区意向,按总分由高到低选择。

(2)网上报名须上传以下原件的电子扫描材料。

①《海口市第一中学2025年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完整填写贴照片、签字,《考生承诺书》签名(附件6);

②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或社保卡(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④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⑤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普通话考试等级证书(语文科目不低于二级甲等,其他学科不低于二级乙等);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及以上等级证书,或雅思考试6.5分、托福考试85分及以上成绩单(高级职称及以上、特级教师不受该条件限制);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提交承诺书(承诺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

⑥骨干教师、特级教师等证书(符合条件者提供);

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不能按时提供的,需要提交承诺书,保证在面试前提交同意报考的证明;

⑧近期彩色免冠白底电子证件照1张。

4.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在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齐全、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事项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已办完入编手续的,则办理相关解聘手续。应聘人员报名期间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但报名时隐瞒其有工作单位事实的,一经查实,不予聘用。

上述所有材料的原件在面试前核验。

(三)心理测试

考生在面试前须完成海口市第一中学教师应聘心理测试,该环节主要以在线答题形式测试应聘人员心理健康状态和素质能力,本项为考察项。

(四)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考人员填报提交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审查通过的,不能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补交材料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果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初审资格通过的名单将在海口市第一中学官网和公众号公布,并由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自行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

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应聘人员未达到1:3比例的,则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资格审查小组均可取消其进入下一招聘环节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

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各部分满分均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比50%和面试成绩占比50%计入综合成绩。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1)笔试方式:采取闭卷的形式。

(2)笔试内容:教育基础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测试占20%,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测试占80%。

(3)笔试时间及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4)笔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5)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结束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笔试成绩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线不得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公布笔试成绩同时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通过海口市第一中学公众号公布。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7)注意事项: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考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一定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岗位的招聘人数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为1:2;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为1:3。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确定。因报考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按在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以上的考生中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验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1)《海口市第一中学2025年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1),本人完整填写贴照片,《考生承诺书》签名(附件6);

(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合并成一张图片);

(3)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办理聘用手续时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5)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即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

(6)教师资格证、职称证书、普通话考试等级证书;

(7)省级骨干教师、特级教师等证书(符合条件者提供);

(8)有工作经历的考生,需提供社保清单;

(9)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在报考时须经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加盖公章);

(10)近期彩色免冠白底证件照1张。

3.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参加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海口市第一中学官网和公众号公布(公布准考证号和姓氏)。

(1) 面试方式:

A.教学岗:采取现场微格教学、答辩等方式。

b.管理岗: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

(2)面试内容:

A.教学岗:主要考核教师的教学实践能力。考评方式为现场微格教学和现场答辩。根据应聘者应聘岗位所涉学段、学科的教学内容和答辩题目,教师准备30分钟后,先进行10分钟的现场微格教学,再进行5分钟的现场问答。

b.管理岗:考核考生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应变能力及自我认知程度等。

(3)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公告通知为准。

(4)注意事项: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如身份证遗失的,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派出所开具的加盖派出所公章并有本人照片以及身份信息的证明)进入考场。

(5)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参加面试。

(6)成绩公布: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通过海口市第一中学官网和公众号公布。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报考同一职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再进行面试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

(六)体检及考察

1. 体检

根据岗位招聘人数,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由高至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应聘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天内经本人申请复检一次,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综合性医院进行,以复查结论为准。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应聘人员经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2.考察

根据笔试、面试和体检结果,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

应聘人员经考察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按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以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第一中学官网和公众号公布。

注:入围体检人员在本次公开招聘全过程结束前,不得再报考海口市教育局其它直属单位的招聘,一经发现,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并纳入海口市教育局失信人员名单,5年内不得报考海口市教育局直属单位各类招聘。

(七)选岗

对招聘岗位涉及到多个校区的,通过组织考生选岗确定最终任教校区。即根据考生各自报考的岗位,以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依次按应聘人员的意愿选择任教校区。如综合成绩同分者,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选择;如面试成绩再同分的,由同分者抽签确定选岗顺序。无故不参加选岗或选岗完成后,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在空缺岗位中按报考同一岗位的应聘人员综合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确定拟聘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第一中学官网和公众号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招聘领导小组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九)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录用。

(十)办理聘用手续

凭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委编办申领《空岗卡》,并办理相关调入和聘用手续。试用期半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由所在学校负责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2017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的各项纪律规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报考条件或所填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

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海口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监督指导,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事项由海口市第一中学2025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白水塘路16号

邮编:570311

联系电话:0898-68689055 0898-68689091

咨询时间:(08:30—12:00,15:00—17:30,节假日休息)

监督电话:0898-68689002

点击下载>>>

附件1:《海口市第一中学2025年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

附件2:同意报考证明

附件3:海口市第一中学2025年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附件4: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

附件5: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

附件6:考生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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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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