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海南省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招聘教师-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招聘教师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是上海华东师范大学与海南省澄迈县人民政府合作举办的一所公办完全中学(含初中部和高中部,实施全部免费教育)。学校位于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北二环路南侧(距环岛高铁老城镇站6公里,10分钟车程;距海口火车站12公里,15分钟车程; 距亚洲最大的免税城国际免税城15公里,20分钟车程;距海口市政府19公里,30分钟车程;距海口美兰国际机场40公里,35分钟车程;学校毗邻琼州海峡,面朝大海,距海1000米。学校校园占地面积210亩,于2019年9月1日立校开学,2023年6月被评为海南省一级甲等学校,学校现有初中、高中共6个学年,学生2570人。办学六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双减”背景下的作业设计与管理示范学校、团中央“小平科技创新实验室”建设学校、全国青少年足球特色学校、全国科学教育实验校、海南省德育工作先进集体、海南省五一劳动奖状、海南省中小学教育信息化应用示范培育校、海南省先进基层党组织、海南省最美阅读空间、澄迈县十佳学校、北京大学思政课教育实践基地、海南大学“三创”实践教育基地等荣誉。为进一步提升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实际需要,2025年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拟面向全国招聘专任教师6人,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海南省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招聘教师

注:如果某个学科因特殊情况未能招满,招聘指标可以调剂到其他学科。

二、招聘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具有中小学一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要求具有本科学历)。2025年应届毕业尚未取得毕业证的考生须提供加盖毕业院校公章的毕业证明,但在2025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学一级教师职称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40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中学高级教师职称的人员年龄可以放宽至45周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具有与所报学科岗位和学段相对应的教师资格证。2025年应届毕业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可提供《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在2025年7月31日前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4.具有普通话等级证书(语文学科须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其他学科须二级乙等及以上等级)。

5.在编在岗教师需要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7.海南省澄迈县在编人员和尚未入编的特岗教师。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在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微信公众号统一发布,面向全国公开招聘。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①通过报名考试系统网址:http://bm.9191jobs.com。

②视频材料需同步上传至对应报名学科邮箱:

高中数学、高中英语学科:kwbmzp@163.com

高中物理、高中化学、初中历史、初中体育学科:hckszp@163.com

并按要求将邮件命名为“报考学段+岗位+姓名”

2.报名时间

2025年5月17日8:30至2025年 6月9日17:30。

3.报名要求及相关事项

(1)以学科岗位进行报名,一人限报一岗,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网上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以JPG图片格式,大小不超过2MB):

①《2025年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开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

② 近期免冠一寸彩照;

③ 有效居民身份证;

④ 毕业证和学位证;

⑤ 教师资格证;

⑥ 普通话等级证书;

⑦ 职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在职教师有则需提供);

⑧ 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范围:全部,截图内容包含姓名、身份证号、查询结果)。及报考人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打印的有二维码标识的学历认证材料。

(三)资格审查和教学能力审查

1.资格审查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进行审查,每个应聘岗位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

2.教学能力审查

对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进行教学能力审查。要求考生在上传资格审查材料时一并上传考生10分钟视频(其中2分钟自我介绍和竞岗优势;8分钟微格课教学,教学内容考生自选决定;微格教学现场不能有其他人员在场,拍摄镜头要拍到考生及讲课板书)。视频文件以报考学段+岗位+姓名命名(不上传视频的考生按自动放弃处理)。

(四)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和教学能力审查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将在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众号进行公布,同时发布打印准考证链接。考生应关注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众号,考生凭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公告地点和时间进入笔试考场。

(五)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专业基础知识》,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的学科专业基本知识和综合运用能力。笔试不指定参考资料。

(2)笔试时间及地址:2025年6月14日上午9点,地点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经济开发区北二环路)

(3)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格分数不低于参加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考生必须达到合格分数线以上方能入围下一环节。

2.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如出现并列第三名,则一并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笔试结束后在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众号公示。

3.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在面试前,由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报名资格初审时本人签名后所上传的《2025年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6)职称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全国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截图及报考人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8)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有二维码标识的学历认证材料。

4.面试

(1)面试时间:待进入面试名单公示结束后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海南省澄迈县老城镇经济开发区北二环路)。

(3)面试采取微格教学和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不予聘用。

(六)拟定录用人员

根据招聘岗位的考试综合成绩(笔试占50%,面试占50%),按照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如出现考试成绩并列的情况,在同等条件时按以下顺序确定入围人选:1.笔试成绩高者优先;2.高学历者优先;3.高职称者优先。若以上三项顺序仍出现并列的情况则由招聘领导小组共同研究决定选择方式。

(七)体检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海南省国家公务员体检实施细则》执行。体检的医院须是县级以上(含县级)具有相当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费用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天内申请复查,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监察人员参与。

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可按该职位报考人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职数或取消。

(八)考察

由县教育局、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等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实地考察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相关证书、证明文件的齐备情况以及是否有违法违纪等方面的情况。未能按时提供考察材料、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的报考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可按该职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没有递补人员则该职位将相应减少计划招聘职数或取消。

(九)公示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核情况提出招聘职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澄迈县人民政府官网上向社会予以公示,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逾期不再受理举报。为维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

(十)聘用

在公示期间,对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应予核准。经核准及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的,可办理相对应的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应在规定时间内准备好个人材料配合办理。因个人档案缺失或原聘用单位劳动关系纠纷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办理聘用手续的,后果自负。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聘用人员入编后服务期限最低为5年(含试用期),在最低工作期限内,必须在澄迈县教育系统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调离澄迈教育系统。

四、教师待遇

1.身份及管理。录用后由我县解决事业单位正式编制,纳入我县教育系统事业编制和人事管理。

2.工资待遇。在县政府和华东师范大学合作办学期间,除享受正常财政工资外,教师工资在我县同类教师收入基础上提高20%。

3.教师补贴。招聘录用者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纳入我县事业编制后且签约服务期5年以上(含5年)的,工作前5年享受教师补贴,每学年补贴标准为:高中阶段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考核为优秀的5万元、称职的4万元;初中阶段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考核为优秀的4万元、称职的3万元。以上补助均从正式入编起开始发放,前5年内解除或终止合同的,解除或终止合同后不再发给教师补贴。

4.安家费。招聘录用者纳入我县事业编制后且签约服务期5年(含)以上,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的,一次性给予25万安家费;具有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一次性给予35万元安家费。如服务期少于5年而解除或终止合同(如自行要求调离、辞职、自动离职、解聘等)的,已发的安家费按每少服务1年退还1/5计算金额(对于最后1个服务年度不完整的情况,服务不足1学期的按少服务1年计算,服务超过1学期、不足1学年的按少服务半年计算),由县教育局和学校负责追回,缴入县财政国库。

5.解决个人住宿。工作期间提供一间免费使用的空调热水周转宿舍。

6.如招录人员此次已享受教师补贴和安家补贴等待遇,将不再重复享受我县其他引进人才政策中的安家补贴、岗位津贴和住房补贴。

五、纪律监督

1.在招考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2.监督举报电话:0898-67620580(澄迈县教育局)

3、报名咨询电话:0898-32854209(沈老师)、13936152669(丁老师)

附件:

附件1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2025年面向全国招聘专任教师报名表

附件2 个人承诺书

附件3 未被失信惩戒承诺书

华东师范大学澄迈实验中学

2025年5月10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