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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北京师范大学庆阳实验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北京师范大学庆阳实验学校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为持续加强市直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庆阳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和庆阳市委组织部、庆阳市人社局《关于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实行备案制和承诺制的通知》(庆市人社发〔2020〕112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北京师范大学庆阳实验学校(以下简称北师大庆阳实验学校)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人才12人,其中高中语文1人,高中数学8人,高中英语1人,高中物理2人。

二、引进对象

原“985”“211”院校、“双一流”建设高校、省属重点师范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含2025届毕业生,高等教育阶段起始学历为全日制本科),不含独立院校、民办院校、网络大学、成人教育院校毕业生。具体专业学历要求详见《北师大庆阳实验学校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热爱教育事业,乐于奉献,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职业资格及其他条件;

4.本科生年龄须在26周岁以下(1998年5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须在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龄须在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及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中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及以后出生),具有中小学教师系列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引进:

1.在校或工作期间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受到处分的,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

4.在各级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

7.人事(学籍)档案审核中发现影响聘用情形的;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9.已在庆阳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就业人员(含服务期内项目人员和已签约人员),以及国家和地方优师专项计划等应当到定向县中小学履约任教的毕业生。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四、引进程序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庆阳市教育局组织实施,按照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测评、确定拟引进人选、签订协议、资格复审及政治考察、体检、公示、备案和聘用等程序进行。博士研究生按照《庆阳市服务高端人才“三个一”工作机制(试行)》相关规定实行“一事一议”,采取面谈的方式进行考察,不进行面试测评。

(一)发布公告

在甘肃党建庆阳市平台、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庆阳市教育局等官方网站发布公告,公布招聘时间、地点及条件等相关事宜。

(二)组织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2025年5月22日18:00,应聘人员登录网址https://f.wps.cn/g/IBKPs3U2/或用微信扫描二维码(见附件4)进行报名,报名时根据招聘条件选择学科教师岗位,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未进行网上报名的考生可直接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间段内提交资料进行现场报名。报名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自己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三)现场资格审查

市教育局成立北师大庆阳实验学校人才引进资格审查组,严格按照公告公布的人才引进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所有报名人员均需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并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其报名资格。逾期未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得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情况现场反馈,资格审查通过者发放面试通知书,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及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予发放面试通知书。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5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招聘大厅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资料:

1.往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研究生和本科阶段的毕业证(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北师大庆阳实验学校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2025届毕业生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普通话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北师大庆阳实验学校2025年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格式不限,按照本校统一制定的学生就业推荐表填写并加盖学校就业部门公章)。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普通话证书)的,可先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相应类别笔试科目全部合格并在有效期<2年之内>)报名参加面试,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材料,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面试测评

面试工作在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和市人社局的指导下,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面试时间为2025年5月24日至25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办法参照《甘肃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面试办法》(甘教厅〔2013〕73号),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测评要素为仪表仪态、口语表达、心理素质、专业知识技能、职业理解,试讲评价要素为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素养。面试参考教材详见附件3。

面试人员抽签确定试讲顺序,面试题目共3道,由应聘同岗位人员抽签第1号考生现场随机抽取确定1道,同岗位面试人员使用同一试题进行面试。备课时间为15分钟,备课所需教材、纸笔统一提供,面试试讲时间不超过15分钟。

面试测评开考比例不低于3:1(同一学科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与计划引进人数之比),达不到3:1的岗位划定面试合格线,合格线为80分,面试分数低于80分的人员,不予聘用。

面试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数,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确定拟引进人选

面试测评结束后,对照考生报考的学科教师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各岗位引进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聘人选,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引进资格的,按照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当同一学科岗位考生面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采取面试加试的办法确定拟聘人选,面试加试办法由北师大庆阳实验学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签订协议

北师大庆阳实验学校与拟引进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北师大庆阳实验学校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意向性就业协议》,协议签订后,因个人原因放弃引进资格的,空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七)资格复审及政治考察

拟引进人员于2025年7月10日前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教师资格证(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普通话证书)到市教育局人事科(411室)报到,已就业或已签订意向就业协议人员报到时还须提供原单位辞职批复或解除聘用合同(就业协议)原件。市教育局对拟引进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主要审阅拟引进人员人事<学籍>档案和查询拟引进人员违纪违法、个人征信记录等信息)。如在规定时间内不报到或不能提交上述证件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或者政治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八)体检

资格复审和政治考察合格者,由庆阳市教育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于2025年8月上旬统一组织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九)公示

体检合格者提请市教育局党组会议审定后于2025年8月中旬在庆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期间接到反映的问题,经核实拟聘人员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空缺岗位不进行递补。

(十)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于2025年8月下旬按有关程序报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审核办理备案手续。北师大庆阳实验学校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进行管理,按照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优惠政策

按照中共庆阳市委、庆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庆发〔2020〕8号)有关规定,凡正式引进人员一律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执行同级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并享受北师大庆阳实验学校绩效奖励提高部分。符合条件人员试用期满后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博士研究生,给予20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2.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院校公费师范生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间,每月发放租房补贴1000元,履约任教6年服务期满后继续在我市任教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3年付清;3.“双一流”大学、省部共建师范院校,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硕士和本科专业一致),签约任教5年以上的给予15万元住房补贴,按年度平均金额分5年付清,同时一次性给予2万元安置费。

六、有关事项

1.本次引进不收取任何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2.资格审查贯穿引才工作全流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有关规定,对有恶意报名、扰乱招聘秩序、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骗取资格等行为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4.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北师大庆阳实验学校2025年度高层次人才引进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

庆阳市教育局人事科  0934-8680263

监督电话:

庆阳市教育局机关纪委  0934-8680279

庆阳市纪委监委派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934-8680257

附件1:北师大庆阳实验学校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需求表.xls

附件2:北师大庆阳实验学校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北师大庆阳实验学校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面试教材.doc

附件4:北师大庆阳实验学校2025年度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二维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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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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