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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县外公开选调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县外公开选调教师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选拔优秀教师到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工作,根据《中共通海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海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及参加各类考试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通政字〔2021〕16号),现将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2025年县外公开选调教师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

通海县外公办学校符合选调条件的在编在职在教学岗位的教师。

二、选调岗位、职数及条件

(一)选调岗位、人数及要求

按照中共通海县委编制委员会下达的编制使用计划,2025年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拟从县外选调3名教师,选调岗位、人数及要求如下:

选调岗位

选调人数

专业要求

证书要求

其它要求

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师

3

不限

须持有初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现从事初中及以上学段教学工作;语文教师普通话达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余科目教师普通话达二级乙等及以上。

(二)选调条件

1.申请报名选调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①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限内,未参与非法组织,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

 ②至报名截止时间,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者,可放宽到45周岁(以身份证出生年月为准);

③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④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⑤近三年年度履职考核结果均在合格及以上等次;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和聘用:

①不符合选调岗位基本条件要求的人员;

②在试用期内的人员;

③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督调查的人员、尚在处分期的人员;

④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现场报名地点:通海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通海县秀山街道西大街80号)。报名提交材料:

①个人申请(须由本人亲笔签名并按手印);②本人居民身份证;③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④教师资格证书;⑤专业技术资格证及聘任证书;⑥近三年的聘用合同;⑦《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2025年县外公开选调教师报名登记表》;⑧《在职在编及年度考核证明》⑨近期大一寸白底免冠照片。

以上材料(原件)现场报名时查验,并提供相关复印件一式两份(在职在编及年度考核证明提交原件2份、照片2张)。

3.报名时间: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27日止,现场报名的,须在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内报名(非正常上班时间、节假日、周六、周日不接受报名,每天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

通海县教育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报名选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环节。  

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过程,对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通告要求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三)考试

1.考试方式:采取笔试方式进行(闭卷)。

2.考试内容:《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中小学教师类D类42中学教师岗位)科目考试内容。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大纲及辅导用书,也未委托任何培训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3.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届时见《准考证》。

4.持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符合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将适时通知到通海县教育体育局人事股领取准考证。

(四)确定拟选调人员

1.笔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取所有参加笔试人员有效总成绩平均分的80%,为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布笔试成绩时一并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者,方可作为拟选调人员。

2.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选调人数等额确定拟选调人员,笔试成绩并列的,则采用加试的方式来确定拟选调人员。

3.选调过程中如有遇有体检、考察不合格,公示期间有问题不予选调或报名选调人员放弃等情形出现空缺名额的,按考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拟选调人员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未能办理调动手续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选调资格。

(五)体检

通海县教育体育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手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通海县教育体育局组织一次全面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由报考人员自理。

(六)政审及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通海县教育体育局等部门组织政审及考察。

(七)公示

对体检和政审考察通过的拟选调人员,在玉溪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不良问题反映,或反映的问题不足以影响调动的,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调动手续。

(九)调入人员选岗及聘用

由通海县教育体育局统一组织,按笔试成绩高低排名顺序依次选岗。凡不服从选岗和工作安排的,一律不给予聘用。调入人员在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

(十)聘用办法

由用人单位进行聘用。选调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岗位聘用(任)的相关政策,服从新调入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因工作调动引起的岗位聘用(任)、职称晋升等,按调入单位的管理规定执行。

四、纪律要求

1.报考人员填写或提交的个人资料要做到全面、真实、准确,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

2.报名后,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3.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或不具备应聘资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选调资格。  

4.选调单位负责人和选调工作人员在办理选调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回避关系或者其它可能影响选调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5.笔试后在后续选调环节中放弃的报考人员应当由本人向通海县教育体育局出具书面说明。

6.在选调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通海县教育体育局可随时中止或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

7.选调工作由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

五、报名咨询及监督举报电话   

1.报名咨询电话:

通海县教育体育局:0877-3801968  

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7-3029122

2.监督电话:

通海县纪委县监委驻县人大机关纪检监察:0877-3029923

附件:

1.《通海县教育体育系统2025年县外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2.《在职在编及年度考核证明》

通海县教育体育局 

通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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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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