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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美术学院第三批招聘博士或高级职称岗位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天津美术学院第三批招聘博士或高级职称岗位人员公告

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及《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学校事业发展和人员实际需求,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1.学校名称:天津美术学院

2.学校地址:天津市河北区天纬路4号(主校区);天津市河北区志成路7号(北校区)

3.学校概况:

天津美术学院坐落在美丽的海河之滨,其前身为北洋女师范学堂,1906年由中国近代著名教育家傅增湘先生创办,是我国最早的公立高等学府之一。1959年成为独立建制的美术学院,1980年经国务院批准,正式定名为天津美术学院。学校现有11个二级学院,22个本科专业。学校秉承“崇德尚艺,力学力行”的校训,坚持“理论与实践结合、传统与当代结合、艺术与人文结合、艺术与科技结合”的学科发展理念。

二、招聘方案发布及岗位

公开招聘方案等相关信息将于2025年5月19日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天津美术学院官网(http://www.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具体招聘岗位见附件《天津美术学院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博士或高级职称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良好的心理素质,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参照教育部发布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修订)》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招生专业目录等相关专业目录执行;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其中以第二学历或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具有与岗位要求专业一致的学位证书;

5.对于国内高等院校自主设置的专业与海外留学归国人员所学专业,注重专业内容实质,经学校组织论证研究确定。此两类应聘人员的专业方向与所需专业方向要求一致视为符合专业条件;

6.满足招聘计划表中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并具有相应的证明材料;

7.非津生源应届毕业生需符合天津市落户条件;外省市人员需符合天津市引进人才的相关政策;社会人员需符合办理调入手续的相关规定;

8.应届毕业生指2025届高校毕业生,2023、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视同为应届毕业生。对于在报名时,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届高校毕业生,可在其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将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2025年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其应聘资格。

9.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即2025年5月29日。例如:“不超过35周岁”是指1989年5月29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10.对于在报名时,在站博士后人员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出站。届时,如应聘人员不能出站,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以及期满影响使用的;

5.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9.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公开招聘程序

按照《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等文件规定的程序开展招聘工作。

(一)报名

1.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招聘方案发布7个工作日后,2025年5月29日上午9时开通报名系统,报名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学校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分批停止报名。

本方案所涉岗位报名及考核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招聘条件不变的空缺岗位,将于2025年10月15日前在天津美术学院官网(http://www.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重新发布,届时应聘人员可重新报名。

2.应聘人员登录天津美术学院公开招聘平台(http://zp.tjarts.edu.cn/zpsys)的报名系统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所需材料,申请相应岗位,查询应聘进度。

重要提示:

①每人限报1岗,报名期间不允许反复申报、更换岗位,请仔细阅读招聘实施方案后进行申报。

②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供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并在报名时自行下载填写《天津美术学院公开招聘回避明示承诺书》(附件2)和《诚信承诺书》(附件3),将填写后的相关承诺书扫描文件上传至报名系统,主动报告相关情况。信息材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刻取消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1.由学校各用人部门会同学校人事处对报考人员条件进行资格初审。根据各岗位报名截止情况,学校分批次结束各岗位资格初审,详见报名系统。因资格初审环节工作量较大,凡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条件者恕不另行通知。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人员名单在天津美术学院官网(http://www.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2.资格复审,包括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提交材料要求等具体事宜,提前3天在天津美术学院官网(http://www.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进入考试考核环节。未按学校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考核资格。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考试考核资格。

(三)考核

主要采用专业展示考核、综合面试形式,考核内容为教学科研能力、发展潜力和综合素养。具体形式、时间、地点提前3天在天津美术学院官网(http://www.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1.专业展示考核

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专业水平、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及具备的教育教学基本能力、专业水平和发展潜力等。报考人员按照学校要求,提交反映本人学术水平的各种材料。专业展示考核等具体事宜将在天津美术学院官网(http://www.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专业展示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5分,保留2位小数。专业展示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按专业展示考核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照1:5确定进入综合面试人员名单。进入综合面试的人数达不到招聘岗位1:5比例时,按照该岗位的实际人数进行综合面试。若最后一名专业展示考核成绩相同则同时进入综合面试。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试讲、现场答辩和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成绩)等,根据岗位的实际需求采取与岗位适配度高的面试形式。面试通知将在天津美术学院官网(http://www.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综合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保留2位小数。综合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3.成绩核算

总成绩=专业展示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50%,保留2位小数。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天津美术学院官网(http://www.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总成绩相同按主考官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环节人员名单。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美术学院官网(http://www.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发布。

(四)体检

学校统一组织体检,体检在我校指定的三级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我校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需到我校指定的三级综合性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体检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考核总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主考官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本次招聘每个岗位递补环节累计递补1次。

(五)考察

学校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后,通过体检人员进行考察环节。考察由各招聘岗位所在用人单位组织安排,考察内容主要是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组织纪律、道德品质、人际沟通、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考察结束后由用人单位出具书面综合考察意见。

学校人事处同时对考察人选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和政治审查。非我校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参加考察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同时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和《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及相关政策的要求,在考察环节我校按照上述文件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准入查询和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查询结果为不通过的,不得录用,并告知被查询对象不录用理由和申请复查权利。

考察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考核总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主考官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本次招聘每个岗位递补环节累计递补1次。

(六)公示与聘用

学校将根据考核、体检和考察的结果,经学校集体研究,择优确定拟聘人员。拟聘人员将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招聘信息专栏和天津美术学院官网(http://www.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拟聘人员信息公示的范围与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一致,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备案后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须在公示期满3个月内完成报到手续,除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延长报到时限外(一般不超过3个月),其他均视为自动放弃。对凡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学校将有权取消其聘用资格。

学校按照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规定,拟聘用人员正式入职后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职务晋升、奖惩、各类保险和工资待遇等按照国家、天津市和学校相关政策执行,各项待遇自应聘人员正式入职后与学校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起开始计算。

公示与聘用环节出现岗位空缺时,按考核总成绩合格人员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主考官综合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递补。本次招聘每个岗位递补环节累计递补1次。

五、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在招聘过程中若发现应聘人员任何违规、违纪、隐瞒病史、隐瞒特殊情况影响录用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查实后立即取消应聘、录用资格。

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聘用单位负责人和负责招聘的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本人有上述文件规定情形或有可能影响公平公正时,应主动回避。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六、附则

因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报名、考试、体检、考察等工作时间调整的,新调整的工作时间在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网站(https://jy.tj.gov.cn)和天津美术学院官网(http://www.tjarts.edu.cn)公开招聘专栏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该方案由天津美术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2-26241778(人事处联系人:申老师);

监督电话:022-26242380;

受理时段:工作日8:30-11:30,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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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美术学院2025年第三批公开招聘博士或高级职称岗位工作人员计划表

2:天津美术学院公开招聘回避明示承诺书

3:诚信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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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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