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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商业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省商业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等有关规定,我校结合实际,面向全国进行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海南省商业学校创办于1964年,是省教育厅直属的国家级重点中专学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多年来,学校紧紧围绕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十二大产业设置专业,开设有高星级饭店运营与管理、烹饪、美发与形象设计、计算机应用、会计事务、现代物流、广告装璜设计等15个专业。目前,在校生5000余人,学校各专业学生在全省全国的职业技能大赛中斩金夺银,特别是烹饪专业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为海南实现金牌“零”的突破,并连续六年夺得烹饪项目全国金牌。学校先后获得全国职业教育先进单位、连续两届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省文明校园、海南省就业优秀单位等诸多荣誉。2023年3月,学校被确定为省级“双优”学校建设单位。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共27人,其中23人为考试招聘,具体详见《海南省商业学校2025年考试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4人为考核招聘,具体详见《海南省商业学校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三、招聘条件

(一)报考者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7.应聘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方可报考,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必要时应征得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我省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没有工作单位的和2025年毕业生不需要提供。

8.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4年5月15日至2007年5月14日期间出生)。

9.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4年5月15日至2007年5月14日期间出生)。

10.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及以下(1979年5月15日至2007年5月14日期间出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名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三)其他条件

1.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名称,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和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2025年硕士专业目录等。

2.招聘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学历、学位的时间一般截止到2025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应聘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所学专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招聘岗位要求的职业资格证或职称证时间截止到2025年5月15日。

3.2025年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聘用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

4.2025年毕业生未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或高级中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或中等职业学校及以上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书的,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5.对工作年限要求的岗位,时间计算截止时间2025年5月15日。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信息公布

本方案经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后,通过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商业学校官网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公告应明确招聘的岗位、人数、学历、专业、年龄等所需资格条件等。后续招聘工作的补充公告和拟聘用人员公示等信息在与招聘公告相同范围内发布。其他公告在海南省商业学校官网(www.hnsx.com.cn)发布公告。

(二)组织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包括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照片和证明材料等、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商业学校官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海南省商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信息填报不实虚假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2025年5月16日8:30至2025年5月25日17:30。根据审核结果补充材料截止时间:2025年5月27日17:30。

报名网址:

https://system.zhaokaocn.com:22416/examinee/hnjs。

报名咨询电话:0898-68620568。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电话:0898-66760368。

3.报名材料

报名时须在网上提交以下材料:

(1)《海南省商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3,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

(2)居民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均可作为参加考试身份的有效证明。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复印件,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复印件;

(3)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学历学位证书。取得国外或境外学历学位的,还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认证证书等;2025年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毕业学校相关证明;

对于国内院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专业代码或名称因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院校专业设置变更等原因,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名称不一致的;对于国(境)外留学归来的应聘人员,其学历学位证书上所列专业名称与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名称存在差异(例如:翻译名称不一致、专业分类标准不同等)的,须提供所学课程成绩单,上述两种情况将由我校的招聘领导小组进行专项审核,依据应聘人员提供的所学专业课程清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等,研究确定其是否符合专业报考资格。除上述情况外,应聘人员所学专业的代码及名称须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专业目录为准,且与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中的专业代码及名称一致;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 年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上传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本人近期2寸免冠蓝底证件照片;

(6)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我省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没有工作单位的和2025年毕业生不需要提供;

(7)《考生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名并扫描上传,见附件4);

(8)报考具有3年(含3年)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岗位的人员须提供3年以上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并盖章(见附件6),不能出具以上证明材料的,不予审核通过;

(9)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资格审查及查询

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等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在报名截止时间后10天内完成并及时公布。网上报名系统在已过报名期限后不再接受考生新注册报名。已经提交报名材料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重新提交或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不能参加考试(考核)。系统将于规定时间内准时关闭。

考试招聘,按岗位的招聘数与应聘该岗位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将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商业学校官网发布一次延长报名公告,如仍未达开考比例,则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岗位的招聘。招聘岗位被取消的,不再安排相关考生再次报名。

考核招聘,不设开考比例,考核前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直接进入考核。

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招考岗位,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5.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审查的,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报名资格审查表和准考证,打印时间:(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留意海南省商业学校官网。

(三)考试招聘(笔试和面试)

1.笔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2号)组织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笔试按照“干什么,考什么”的原则分别命题,测试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和能力素质,笔试内容包含公共基础知识、教育理论和学科专业知识,其中专业知识占笔试卷面总成绩比重应不低于60%。本次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各招聘岗位的笔试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的科目、招聘岗位需求合理划定,一般不得低于试卷卷面总分的50%;如笔试合格分数线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的,应经主管部门和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划定。

笔试成绩和合格分数线在海南省商业学校官网上公示3天。

笔试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

2.资格复审

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

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面试前3天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商业学校官网公布。

资格复审须提供《海南省商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准考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户口本(户主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及相应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上传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我省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报考具有3年(含3年)以上与专业相关的工作经验岗位的人员须提供3年以上社保养老清单、劳动合同以及单位工作证明并盖章。

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取消面试资格。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不通过,也将取消面试资格。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

面试前,在海南省商业学校官网发布面试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严格按照《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工作规则(试行)》(琼人社规〔2021〕3号)开展面试工作。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现场答辩、现场操作等方式,重点测试岗位适应能力。基础课教师岗(思政课教师、历史课教师、数学教师)面试包括试讲和现场答辩;语文课教师岗面试包括试讲(包含现场答辩)和写作能力测试;心理学教师岗面试包括试讲(包含现场答辩)和专业技能操作;专业教师岗(烹饪教师、旅游管理教师、工商管理教师、会计教师、人工智能教师、美发教师、计算机教师、安全教育教师)面试包括试讲(包含现场答辩)和专业技能操作;有专业技能操作的试讲(包含现场答辩)和专业技能操作分值各占50%。面试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面试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面试实行百分制,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组成员(考官)评分后,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得到最后面试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整个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在海南省商业学校官网上公示。

4.考试综合成绩

综合成绩实行百分制计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依据“四舍五入”法,综合成绩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报考同一岗位的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其名次排列按以下办法确定: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如笔试成绩再出现相同的,须进行加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加试以面试形式进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综合成绩在海南省商业学校官网上公布。

(四)考核招聘

1.资格复审

面试考核前3天,对参加考核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资格条件复审时,面试人员应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户口本、毕业证、学历学位证等报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经复审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人选资格。资格复审须提供《海南省商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本人有效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正反面在同一页面)、户口本(户主和本人页)、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二维码标识)、教师资格证书及相应岗位所需的职称证书和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查验原件,收复印件),如因校方原因晚发或缓发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所在毕业学校出具的证明;留学回国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考时已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我省委培、定向及财政预算管理在编在岗人员,须提供在编在岗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上述材料原件、原件与报名材料不一致或原件不符合要求的,取消应聘人员的考核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面试考核前,在海南省商业学校官网发布面试考核公告并公布参加面试考核人员名单。

2.考核方式

考核时间与地点:详见准考证和考试公告。

方式:因本次招聘对象为专业带头人或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依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5〕2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规定》(琼人社发〔2013〕19号)文件有关规定,采取考核办法进行。

(1)按有关规定成立考核小组。

(2)考核内容:结合岗位要求和工作职责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根据具体岗位,考核将采取以实操(根据岗位专业要求设定)、试讲、答辩等方式进行。对应聘人员的岗位适应能力、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考核组成员(考官)评分后,成绩的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得到最后考核得分。考核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考核合格分数线划定: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核合格分数线为75分,成绩当天于考点公布,由考生签字确认,凡考核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者不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应聘人员与招聘岗位数为1:1未形成竞争的,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的考官表决通过后确定考核人选,表决情况记录在册。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或赞成票未达标的,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4)根据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按该岗位拟招聘职数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核结束后,考生应在候分区当场核对本人的抽签顺序号、准考证号、考核成绩,确认无误后签名离场。

(5)考核成绩公布:考核招聘结束后,当天成绩按分数由高到低的排名在海南省商业学校网站上进行公布。

学校将对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进行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教职工准入查询。查询不通过的,取消聘用资格。准入查询出现岗位空缺的,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考核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商业学校等官网发布。

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整个面试结束后,根据考核成绩确定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并海南省商业学校官网上公示。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应聘人员中,按考试(考核)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

2.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由海南省商业学校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体检结果应及时告知体检环节的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第三十九条之规定,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海南省商业学校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应另外选择同级别或以上级别医疗机构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时应当有纪检人员陪同,复检只能进行1次。

4.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核)综合成绩及体检结果,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海南省商业学校抽调有相关经验的人员组成考察小组到应聘人员原工作、学习单位或常驻地,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查阅个人档案,并形成考察报告。

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不予聘用。自愿放弃的,须提交自愿放弃书面说明,明确应聘岗位、放弃原因等,本人签名。空缺的岗位名额,根据学校情况可在应聘相同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商业学校官网发布。

(六)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综合考试(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商业学校官网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海南省商业学校进行调查处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报送海南省教育厅审核,并经海南省教育厅同意后报送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在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海南省教育厅、海南省商业学校官网发布。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1.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人选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

3.未能按期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

4.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七)核准备案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经调查不存在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花名册》、拟聘用人选的考试成绩、集体研究拟聘用人员的会议纪要等材料经海南省教育厅审核后报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备案。经核准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海南省商业学校发出《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并将《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八)办理聘用及相关待遇

1.学校及时通知拟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拟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限内报到的,招聘单位可以取消其聘用资格。

2.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3个月;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被聘人员为大中专应届毕业生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招聘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我省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受聘人员可凭《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登记表》办理党(团)关系、档案、户口迁移等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一)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的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

(二)严格执行招聘纪律。如有违反《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25〕2号)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

(三)公开招聘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招聘工作全部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监督。

1.海南省商业学校纪检办公室:0898-68662924(工作日上午8:10-11:40,下午15:00-17:10);

2.海南省教育厅人事处:0898-65343302(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注:节假日休息)。

3.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0898-65336895(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注:节假日休息)。

六、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0898-68620568(工作日上午8:10-11:40,下午15:00-17:10)。

2.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60368(工作日上午8:10-11:40,下午15:00-17:10)。

七、本公告由海南省商业学校负责解释。

附件:

1.海南省商业学校2025年考试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信息表

2.海南省商业学校2025年考核招聘事业编制人员岗位信息表

3.海南省商业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报名表

4.考生诚信承诺书

5.同意报考证明

6.工作证明(模板)

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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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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