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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2025引进教师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2025引进教师3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快锡林浩特市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锡林浩特市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人才发展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计划

本次计划为锡林浩特市第六中学引进学科教师3名(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其中高中数学教师2名,高中物理教师1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

二、引进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坚决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备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2.积极拥护党的民族政策,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

5.年龄一般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9年5月16日(不含)至2007年5月16日(含)期间出生的;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5月16日(不含)后出生;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并符合拟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及其他要求,不接受使用第二学位、辅修专业报名;

7.学历要求:毕业院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学历学位证俱全)及以上,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和学位证取得时间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

8.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普通话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

(二)不列入引进范围情形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在读学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3.锡林郭勒盟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中国共青团团籍人员;被辞退或解除聘用合同的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处理,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在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考录、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且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曾被引进到锡林郭勒盟内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但未履行引进合同约定事项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引进后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具体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

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引进程序

引进程序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与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本次报名和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报名及注意事项

1.报名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00至2025年6月21日17:00。报考人员填写《2025年锡林浩特市引进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有关报名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xlhtsjyrcyj@163.com。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包括:

⑴《2025年锡林浩特市引进教师报名登记表》;

⑵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之一);

⑶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⑷有工作单位的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⑸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⑹《诚信承诺书》(附件3)。

2.报考者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

3.报考者须按要求填写《锡林浩特市2025年教师引进报名登记表》,并添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4.报考者在填写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上学(本科、研究生)的起止年月、所读高校、院系、专业、学位(含第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工作。已被公务员(参公人员)或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需说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未就业经历: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

(二)资格审核

1.资格审核工作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核时间为2025年5月22日9:00至2025年6月22日12:00。

2.资格审核主要以考生填报信息和报名材料为依据,重点审核考生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应如实准确填写信息,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

3.对符合报考条件人员,予以审核通过;对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简要说明理由予以退回。对未完整填写报考信息或未添加照片导致无法进行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核通过即完成报名程序。

4.本次人才引进不设置开考比例限制。

5.报考人员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等相关事项通过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xilinhaote.gov.cn/)另行发布。

2.资格审核合格的人员,按指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3.考试采取答辩和现场试讲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50分,其中答辩满分60分、现场试讲满分90分,评委现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尾数四舍五入。现场试讲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报考人员试讲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答辩内容主要考察引进人员的个人素养及教育教学理念。试讲内容主要考察引进人员综合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等理论提炼课程内容、组织课程实施、运用教学资源等方面的能力。

5.报考人员须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对不按要求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6.考试成绩通过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另行发布。

(四)体检和考察

1.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岗位引进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员。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试讲成绩高低排序;试讲成绩仍并列的,通过加试方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2.体检费用由引进人员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取消引进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按照该岗位报考者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引进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3.考察工作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被考察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同时进一步核实考察人选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被考察人员的政治表现、政治倾向和政治素质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方面情况,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引进。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或者相关单位应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引进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视情况进行延伸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或者相关单位应予以配合。

被考察人员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取消引进资格。按照该岗位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引进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

(五)公示和引进

1.拟引进人员名单将在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引进的,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办理引进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引进资格,按照该岗位报考者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引进单位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引进,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引进。

3.考生在本次人才引进报名结束至办理引进手续前,参加其他公务员(含参公人员)考录或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含引进,下同),且被其他机关(参公单位)录用或被事业单位聘用的,成为在读全日制学生的,未在规定时间取得相关证书的,不予引进。

4.引进人才试用期为12个月;具有同一单位连续1年(含)以上工作经历的引进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工作经历),试用期3个月,特殊情况可延长至6个月。

5.引进人才最低服务期限为6年。对无正当理由放弃引进资格或不履行最低服务期限的,将记入本人诚信档案。引进单位与引进人才签订引进合同,服务期限自引进之日起计算,服务期满后纳入常态化管理。

6.拟引进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未在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含《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

(2)办理引进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2025年应届毕业生报考相关岗位人员未在2025年8月31日之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4)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5)在引进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引进资格的;

(6)拟引进人才未在规定时限内到引进单位报到的。

四、政策待遇

(一)薪酬待遇。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年薪为40万元(税前),具体如下:

工作年薪由基本报酬、奖励报酬和绩效报酬三部分构成,基本报酬按照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即依据引进人员的学历、职称、工龄等,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保险等待遇,按月发放;奖励报酬按照平时考核结果每半年发放一次;绩效报酬需达到考核目标后每三年发放一次。基本报酬和奖励报酬占工作报酬(税前)的80%;绩效报酬占工作报酬(税前)的20%。

聘用合同期满后,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在双向选择的基础上,由市委、政府通过“一事一议”方式研究决定后续聘用事宜。

(二)安居保障。刚性引进人才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博士、硕士研究生、本科学历人员分别给予每人15万元,10万元、5万元的安家费。

(三)职称评聘。引进人才参加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且符合条件的,引进一年内可不受单位结构比例和岗位职数限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不足的,可申请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引进人才取得专业技术资格并符合聘用政策的,可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不受试用期限制。

五、其他事项

(一)下发引进文件后,放弃或被取消引进导致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二)报考者要认真阅读《公告》和《岗位表》中的有关报考要求和资格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在此,提醒报考者本着对个人负责的态度,认真选择岗位和填报信息,切勿马虎大意、弄虚作假、隐瞒情况,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三)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考录工作全过程,在引进过程中的任何环节及试用期内发现有报考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严重影响录用的情形,并查有实据的,一律取消引进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并记录在案。

(四)本次引进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人才引进考试命题组、命题专家、面试考官、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提醒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引进岗位表中涉及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年版)、《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规范设置。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及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结合应聘人员的所学课程、成绩单、研究方向等情况进行审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

(六)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2022年2月14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

(七)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如因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锡林浩特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报考者随时关注。

岗位咨询电话: 0479-8212556(市教育局)

政策咨询电话:0479-8250550(市委组织部)

0479-8224294(市人社局)

监 督 电 话: 0479-8108376(市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咨询时间:5月22日至6月23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特别提示:请广大报考者慎重选择报考岗位,务必按时参加引进各项环节,超过时限未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在人才引进各项环节中,报考者应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通讯方式畅通,便于引进单位及时通知相关事项。为避免因咨询电话拥挤而影响报名,报考者如有疑问,应先详细阅读《公告》和《岗位表》等信息,如仍有疑问,再电话咨询。

附件: 1.2025年锡林浩特市引进教师岗位表

2.2025年锡林浩特市引进教师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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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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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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