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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邵阳绥宁县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邵阳绥宁县招聘教师公告

为了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和《邵阳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邵人社发【2019】5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经县公开招聘教师领导专班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中心理健康教师共计4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专业理论知识与实践操作能力相结合。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本次招聘计划人数为4人,为初中阶段心理健康教师。待招聘入职后列入绥宁县教育系统相应单位事业编制。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绥宁县202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以下简称《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适用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年龄、学历、专业技能及其他条件(见附件一);

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和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有疑议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证书,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具体参考《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符合岗位专业条件的,由招聘单位提出申请,经绥宁县2025年度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专班同意,按管理权限报县人社局备案。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2025年应届毕业

生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

有如下情形不得报名参考:

1.本县在编在岗教师、服务本县的特岗教师,2025年拟分配至本县的公费师范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调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计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现役军人;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对象人员;

6.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的岗位;

7.未满双方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在编在岗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8.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hnsn.gov.cn)上发布,时间为7个工作日。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后续相关信息发布指定网站为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www.hnsn.gov.cn),请报名人员密切关注。

1.报名方式:本次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只接受报考人员本人现场进行报名,不得代报名。

联系电话:0739-7611882(县教育局)

0739-7606676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3日(工作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地点:绥宁县教育局政工股1305室

3.现场提交报名信息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凭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教师资格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需提供学信网的学历验证报告和学籍验证报告,证件类均需提供原件进行资格审查并准备一份复印件存底。考生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下载填写好的《绥宁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次公开招聘现场报名时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考公告,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对招考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资格要求以及其他条件等有疑问的,请报考人员拨打咨询电话0739-7611882联系。

(3)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附件2),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所提供的报考资格材料和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名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应聘资格的报考者,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报名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1.笔试

(1)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3:1,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经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内容:(见附件一)

(3)笔试为闭卷考试,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

(4)领取笔试准考证时间:待定

笔试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见笔试准考证。

报考人员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到绥宁县教育局政工股领取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参考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2.面试

(1)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应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经降低开考比例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成绩需达60分及以上,否则不得进入后续环节;如果最后一名有多名成绩相同者,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方式及内容(见附件一)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50%。所有成绩为百分制,折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方式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考试综合成绩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予以公布。

(4)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如再相同时依学历高低进行排名,学历相同的年龄大的优先。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实施。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复检时间不超过当天17:30。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绥宁县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重点考察报考人员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表现,同时核查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资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即取消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五)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绥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上面向社会公示(www.hnsn.gov.cn),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递补要求

当招聘计划出现空缺时,经绥宁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后,报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之前,可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最多不超过2次。

(七)选岗与聘用

1.拟聘用教师按照综合成绩高低进行选岗,所有拟聘对象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依法签订最低5年服务期限协议;所签服务期限协议报县人社、教育部门备案。

2.拟聘人员必须服从县教育局分配工作单位。经县教育局党组研究后报本次招聘领导专班审定再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凭县人社部门的聘用文件到县编制部门办理入编手续,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中小学教师工资待遇。如分配后自动放弃或不在规定时间内到岗上班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另行递补。

3.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聘用人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予以解聘。

(八)其他。与本次招聘工作有关且在本方案内没有明确的事项,由县教师招聘领导专班解释。

五、纪律要求

1.招聘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贯彻“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政策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政策规定实行回避,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如有违纪违规事件,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给予严肃查处。

2.考生提供的各项证件、资料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查实,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附:

附件一:绥宁县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要求

附件二:绥宁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

绥宁县教育局       

绥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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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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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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