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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儋州市(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海南儋州市(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补充紧缺学科教师,优化教师队伍的结构和学科配置,推动我市教育优质均衡,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精神,结合实际,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单位、职位、职数及资格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招聘中小学教师136名,其中公开招聘129名,考核招聘7名,具体招聘学段学科岗位、人数、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本次招聘岗位分为A、B、C三种岗位类别,其中A类岗位为考核招聘,B类岗位和C类岗位为公开招聘。报考人员限报一种岗位类别,即每个报考人员只能选择A类岗位里的任意学科或B类岗位里某个学段的某个学科或C类岗位里的任意学科,报考A类岗位、C类岗位的后续无需再选岗,报考B类岗位的后续再按照综合成绩高低选岗。

三、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安排;

7.应聘人员年龄计算时间截止至2025年5月26日;即年龄40周岁及以下,为1984年5月26日(含)以后出生;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为1989年5月26日(含)以后出生;

8.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9.法律、法规、规章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应聘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失信被执行人;

6.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

8.我市在编在岗教师;

9.委培、定向及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征得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同意;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儋州市人民政府网(www.danzhou.gov.cn)向社会发布招聘公告,考生可及时登陆儋州市人民政府网了解招聘工作和有关事项的公告,报名后应保持联系电话畅通并随时关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查看有关招聘进展情况。

(二)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考生自行登陆网站http://hnrczpw.pzhl.net/index.php/exam/?EXAMID=7818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5月26日8:00至2025年6月6日12:00。

2.2025年6月6日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5年6月6日17:00前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应于2025年6月6日17:00前补充材料重新提交,如资格审核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系统将于2025年6月6日17:00准时关闭。应聘人员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信息不真实的,取消其考试资格,资格审查只是对应聘人员网上提供材料的初步审查,应聘人员请在报名结束后,在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不合格者,不能参加考试。

3.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如下电子材料(图片上传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建议在50KB至200KB区间):

(1)有效期内身份证正反面。

(2)《儋州市2025年中小学教师公开(考核)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2),其中的报考人承诺书栏必须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3)毕业证书和相对应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报考的必须同时提供本科阶段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学历学位提供承诺书(附件3,本人手写签名加按手印),承诺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的相应层次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4)相应教师资格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供承诺书(附件3),承诺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

(5)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附件4,本人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6)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1寸jpg格式,20KB以下)。

(7)委培、定向及与我省党政机关(含派出机构)、事业单位建立人事关系的人员,须上传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单位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8)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9)岗位所需的其他证书和材料。

4.公开招聘岗位按同一学段学科的招聘岗位数与应聘该学科经初审符合条件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可进行笔试,未达到1:3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名额。考核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三)公开(考核)招聘考试

招聘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理论知识(含教育学、心理学)和相应学科专业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

①公布笔试成绩(笔试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笔试成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②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不低于参加同一学段学科岗位笔试人员的笔试平均分且不低于试卷卷面总分50%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笔试平均分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从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按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末位出现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资格复审。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确定。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照实际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面试前3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资格复审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儋州市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承诺书》、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或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审查材料以公告为准。

(3)面试

面试采取微格教学+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教学理论,口语表达等。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考试综合成绩

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6:4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总分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考试成绩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公布。

2.考核招聘考试(面试)

考核招聘免笔试,按实际通过资格复审人员进入考核环节。考核仅采取面试方式(微格教学+答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报考同一岗位有两名(含)以上考生出现面试成绩并列时,须进行加试(采取面试形式),按加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1)资格复审

报考考核招聘岗位的考生,资格初审通过后在面试前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须提供《儋州市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承诺书》、教师资格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到毕业时间的,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同意报考证明等相关材料,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复审或未能提供相关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审查材料以公告为准。

(2)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面试采取微格教学+答辩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学科专业知识和技能,教育教学理论,口语表达等。面试成绩同时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发布。

(四)考察与体检

1.根据招聘名额,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照考试综合成绩(考核招聘以面试成绩为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等额确定考察与体检对象,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与考察资格。应聘人员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应聘相同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考核面试成绩)从高至低依次递补。

2.事业编制人员录用体检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执行。

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7天内向招聘单位(部门)提出复检要求,并到招聘领导小组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4.考察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同时,考察对象需提供以下材料:

(1)《儋州市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其中的报考人承诺书栏必须手写签名加按手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

(3)有关部门的思想品德鉴定意见(应届毕业生原则上毕业学校出具、往届毕业生由所在单位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村委会)出具(附件6)。

(4)考察对象提交个人档案到儋州市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信息管理科审核。

(5)考察有关的其他材料。

凡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或不符合要求的,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五)预录与递补

经体检与考察合格后,通知B类岗位入选人员选择岗位,选择依据学科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至低分依次进行。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到场选岗或自愿放弃选择权的,取消聘用资格。因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名额,可从报考同一类别、同一岗位且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考核面试成绩)从高分至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儋州市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群众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宜聘用的,一律不予聘用。

公示期间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问题反映,但所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将拟聘用人员报市人社局核准后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待遇及管理

(一)聘用人员享受的待遇按海南省儋州市事业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二)对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5年服务期聘用合同(含试用期);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需在我市服务满5年以上(含5年)才能申请流动。

六、招聘工作纪律

(一)教师招聘工作是一项严肃认真、政策性强的工作。工作人员应坚持原则,排除干扰,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

(二)凡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仿造、涂改招聘有关材料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在招聘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工作失误,从严查处,决不姑息;对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本次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海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规〔2025〕2号)各项纪律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严格组织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参加招聘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举报电话:0898-23328166(市教育局信访办);咨询电话:0898-23334285(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网上报名技术电话:0898-66755323、0898-66738902(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40-5:40)

附件:1.儋州市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岗位表

2.儋州市2025年公开(考核)招聘中小学教师报名登记表

3.承诺书

4.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

5.同意报考证明

6.思想品德鉴定意见

儋州市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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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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