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顶部
四川成都崇州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成都崇州市教育局所属学校招聘教师公告

崇州市教育局所属崇州市明湖中学校、崇州市城北学校、崇州市明湖小学校、崇州市仁里小学校(成都草堂小学崇州校区)四所学校,是崇州市实行“两自一包”(教师自聘、管理自主、经费包干)管理体制改革的公办学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两自一包”教师88名(岗位情况详见附件1),本次招聘为编制外招聘,实行劳动合同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崇州市教育局所属四所“两自一包”学校,主要从事义务教育,实施各学段学科教学、政治思想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及行风建设。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教育公平,为上一级学校输送合格人才。

四所学校基本情况分别查阅相应附件。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详见招聘岗位表。其中,2025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应聘人员须在报名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国外(境外)高校毕业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的学历认证证书。

三、应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心健康,具有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3.符合招聘岗位确定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的。

4.党纪处分尚在影响期、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人。

6.有违反师德师风的行为或其它规定不适宜报考的。

7.2025年8月1日之后未毕业仍然在读的高校生。

(三)优先条件

1.具有报考岗位相应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且符合《崇州市名优教育人才引进培育激励办法》(崇教人〔2024 〕1号)名优教育人才引进类别相应条件和要求的教师。详见相应附件。

2.在职教师。在职教师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取得二级教师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3年及以上相应学段学科从教经历(从教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当日);

(3)曾获得区(市)县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或参加县级学科赛课获二等奖及以上。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

4.2025年应届优秀毕业生。

(1)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

(2)在校期间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大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社团负责人、优秀中共党员等荣誉表彰。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5月30日24:00。

2.报名方式: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崇州市明湖中学校报名邮箱:42339800@qq.com

崇州市城北学校报名邮箱:czscbxx@163.com

崇州市明湖小学校报名邮箱:13438313957@163.com

崇州市仁里小学校报名邮箱:czsrlxx@163.com

(二)报名程序:

应聘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本公告以及《2025年崇州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 “两自一包”教师岗位表》(附件1)等信息。

1.填报信息。应聘人员须将《崇州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两自一包”教师报名表》(模板见附件3)及全套个人证明材料(①有效身份证;②毕业证、学位证,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读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③教师资格证;④满足优先条件所需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并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邮件“主题”处注明: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招聘学校根据报名资料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名截止后根据审查情况择优通知应聘人员到校参加综合测试。

3.资格复审。接到学校综合测试通知的应聘人员于2025年6月7日8:30前分别到报考学校进行原件校验、资格复审和综合测试,8:30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崇州市明湖中学校原件校验、资格复审和综合测试地址:崇州市明湖中学校(崇州市双业东路369号)

崇州市城北学校原件校验、资格复审和综合测试地址:崇州市城北学校(崇州市崇阳街道早觉中街55号)

崇州市明湖小学校原件校验、资格复审和综合测试地址:崇州市明湖小学校(崇州市崇阳街道紫东街108号)

崇州市仁里小学校原件校验、资格复审和综合测试地址:崇州市明湖小学校(崇州市崇阳街道紫东街108号)

(三)报名要求

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须真实、准确、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及时主动告知报名对应学校。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核方式

考核方式为综合测试,分为学科专业知识答辩、无学生试讲。最终考核成绩以无学生试讲成绩为准。

(一)学科专业知识答辩

1. 2025年6月7日,由考核组组织通过原件校验、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抽签确定考核顺序,参加学科专业知识答辩。

2.考核范围: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素养、业务能力。

3.学科专业知识答辩满分为100分,成绩达70分及以上者方可进入无学生试讲环节。学科专业知识答辩成绩仅作为进入无学生试讲环节的依据,不计入综合测试成绩。

(二)无学生试讲

1.采用无学生试讲方式。

2.备考时间10分钟,无学生试讲10分钟。

3.无学生试讲成绩满分100分。

4.由招聘学校在本校微信公众号依据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公布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若成绩相同按照专家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序,若总成绩也相同则请示教育局进行加试,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排序。本次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六、体检

体检项目、标准参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执行。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进入体检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结果通知3日内申请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由对应学校指定到原体检医院以外的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为准。

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综合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七、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人员,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因本人原因导致招聘单位无法对其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方式与确定体检人员方式一致)进入体检和考察,此环节只递补1次。

八、公示

拟聘人员由四所“两自一包”学校在学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此环节不再递补。

九、报到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到相应学校报到,签订劳动合同。

十、纪律和监督

为保证崇州市教育局所属四所学校公开招聘“两自一包”教师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匿名反映的问题将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崇州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2218223。

咨询电话:028-82313245

学校联系电话:

崇州市明湖中学校联系电话:

崇州市城北学校联系电话:028-82182233

崇州市明湖小学校联系电话:028-82203105

崇州市仁里小学校联系电话:028-82205529

附件:附件1 2025年崇州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两自一包“教师岗位表

附件2 崇州市名优教育人才引进条件

附件3 2025年崇州市教育局所属学校公开招聘“两自一包”教师报名表

附件4 崇州市明湖中学校简介

附件5 崇州市城北学校简介

附件6 崇州市明湖小学校简介

附件7 崇州市仁里小学校简介

崇州市教育局

2025年5月21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