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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甘办发〔2011〕22号)和《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工作需要,2025年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业技术人员6名(详见附件3《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2025年公开招聘人员岗位列表》)。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年龄为1995年5月及以后出生。

(二)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资格及技能等条件,应试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专业方向)一致;对国内外相近专业、专业硕士、高校自设专业,由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后决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学历层次为硕士研究生,应届考生若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出具就读院校相关证明(证明需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为2025年7月31之前并按时毕业),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报考人员,按照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报名。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列表》。

(六)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七)以下人员不得报考:1.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2.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3.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4.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三、招聘程序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具体程序如下:

(一)报名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4日(星期六)至6月4日(星期三)18:0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流程:请在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官方网站下载报名表(http://syxx.gsedu.cn/),按要求填写报名表并准备如下材料的扫描件一并上传,压缩命名为“岗位+姓名”后发送至lzsyxxbgs2024@163.com报名并上传附件。(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2)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3)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考生若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出具就读院校相关证明(证明需注明学历层次、所学专业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为2025年7月31之前并按时毕业);(4)岗位列表中要求的资格证书;(5)个人简历一份;(6)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3.网上资格审查。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4.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报考人员可于2025年6月6日至6月8日期间登录邮箱查询资格审查结果。

5.注意事项

(1)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报名表、个人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上传的附件材料(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相应资格证书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材料等)必须与原件一致。并且符合报考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

(2)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我校将以电话或邮箱回复形式通知后续考核事宜。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

(3)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其他后果,由本人负责。

(二)现场资格复审报名初审通过后,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通过邮箱或电话形式通知考生资格复审时间,应聘人员按时参加资格复审,并现场提供网上报名提交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身份证;2.各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件;3.学历、学位证,应届考生若还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须出具就读院校相关证明(证明需注明学历学位层次、所学专业及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时间并按时毕业);4.现场提交《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技人员报名表》(附件4)2份(每份贴好2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正反打印填写信息后并在背面诚信承诺书下方签字);5.提交1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标注报考岗位代码及姓名);6.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在报考前应征得所在单位的同意,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其他事项: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有效,符合选报岗位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其中提交的学历(学位)、专业(专业方向)信息,应同毕业证上的专业信息一致并符合招聘公告要求。对提供信息不实且影响报名审核结果的,一经发现,即刻取消应聘资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7.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准考证》,由应聘人员本人签字领取。

(三)笔试考试范围为招聘岗位所需的教育理论知识和学科所需的专业知识。1.笔试开考比例:按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1确定,不足3:1的,划定最低分数线6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2.笔试形式: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时间120分钟,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命题。笔试成绩在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网站公布。3.笔试地点: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按时参加考试。4.证件要求:考生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应试人员须携带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临时居民身份证)。5.净化笔试考务环境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并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面试(试讲+答辩)1.面试人员名单公布:按照各岗位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1的,划定最低分数线6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聘者。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名单将在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网站和学校公示栏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2.领取面试通知书:取得面试资格人员按规定时间到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书(未按时领取,视为自动放弃)。3.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4.面试形式:现场抽号确定面试人员顺序,面试(试讲+答辩)采用现场抽课题、现场备课、无生上课的形式进行;现场答辩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专业技能、学习情况、实际操作等综合能力,对应聘人员政治素质、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德才表现等进行综合评价。面试(试讲+答辩)实行百分制,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聘人员现场签字确认。5.面试试讲全过程录音录像。注意事项:迟到15分钟及以上取消笔试、面试资格。

(五)总成绩确定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试讲+答辩)成绩*40%。总成绩四舍五入后,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如果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也相同时,加试面试确定排名先后,依据加试面试成绩确定排序。总成绩在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官网公布。

(六)体检体检由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组织实施,体检人员以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体检、复检时间及医院由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通知报考人员,体检和复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否则不得参加体检。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安排报考人员到其他三甲医院进行复检。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参加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笔试、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65分的报考人员不得递补。

(七)考察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和查询。考察主要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查询主要采取调阅人事档案和网上查询的方式对查询人进行全面查询,若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意见》和《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或其他不宜聘用的,不予录用。有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同一岗位总成绩排名先后依次等额递补。笔试、面试成绩达不到最低分数线65分的报考人员不得递补。

(八)拟聘人员公示根据应聘者考试总成绩、体检、考察、查询结果,由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并在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及之后环节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九)备案、审批和聘用公示后无异议符合拟聘用条件的人员,报省教育厅审核、省人社厅备案,按照《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办理聘用手续、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办理档案迁转手续。招聘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招聘工作全程受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和甘肃省教育厅机关纪委监督。

(二)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均取消报考或者聘用资格。认真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与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

(三)拟聘用人员应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毕业证信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位证信息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无法查询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四)公开招聘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由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在其网站上发布公告。因报考者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六)考生必须提交准确、畅通的联系电话,并及时关注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网站发布的考试相关公告和信息,以防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安排和重要信息提示。凡因个人原因错过相关考试时间和重要信息提示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拟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报到,具体时间另行通知,无正当理由逾期又不说明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五、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咨询电话:0931-8825071 13919928626 13919973226监督电话:0931-8872375学校网址:http://syxx.gsedu.cn/学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金昌南路339号

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

2025年5月23日

附件1: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技人员岗位列表

附件2: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专技人员报名表

附件3:同意(所在单位)XXX报考甘肃省兰州实验小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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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我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

1.请考生在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安排行程路线。

2.考试当天,考生应适当提前到达考点,按要求存放手机和随身物品,按照考点工作人员指引,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有序通过智能安检门入场。考试结束后,按监考员指令有序离场,不得将试卷、答题卡和草稿纸等带出考场。

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请广大考生依法诚信参加考试。

4.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渠道向考生发布“助考”“提供真题”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广大考生切勿轻信,避免上当受骗。

祝各位考生取得优异成绩!    

湖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8月31日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海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考试时间

2026年9月12日9:00—11:00、13:00—15:00、16:00—18:00。各科目考试时间详见考生本人准考证。

二、考前准备

(一)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7日—12日(考生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

(二)考试当天,考生需提前到达考点。考生要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免考试当天因交通拥堵、不熟悉路况、天气等原因影响准时应考。送考车辆不能进入考点,送考车辆到达考点后请迅速驶离,做到“人下车走”,勿在周边逗留。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凭准考证(纸质)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若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丢失,可凭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相片及印章的临时身份证明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时应主动接受监考员按规定实施的身份验证、金属探测器安检及对随身物品的检查。建议考生不携带手机等通信设备到考点,确有需要携带手机的,在进入考场前请将手机闹钟关闭后再关机,放置在考场门口的手机挂袋内。

(三)考场内设有挂钟(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以广播指令或考点统一打铃为准;建议考生不佩戴手表入场参加考试。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进入考场,如有违反,按违规处理。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

(五)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用非黑色签字笔或铅笔答主观题无效),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内容无关的标记。保持答题卡面清洁,不折叠、不破损,禁止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四、自觉遵守考场规则,诚信考试

教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请考生依法参考、诚信参考,杜绝违规、违纪、违法行为。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海南省考试局

2026年8月25日 

北京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12日(周六)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顺利考,就考试事项提醒如下

一、准考证打印

1. 考生可97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https://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服务—报名系统—”北京“入口,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仔细核对准考证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准考证使用A4规格白色空白纸张打印,严禁在正反面任何区域书写任何内容

3. 请在参加考试前仔细阅读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

二、时间要求

考生须至少于开考前6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前30分钟按监考员指令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场提前交卷离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不得晚于考试结束前10分钟;交卷离场后不得再次进入考场。

三、入场检查

1. 考生进入考点时,须通过智能安检门等设备接受安全检查请合理规划出行路线,预留充足时间,以免延误考试。

2. 所有电子、通讯设备手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禁止带入考场,即使已呈关闭状态。任何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受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的,都将被认定为考试作弊。如考生携带手机等电子通讯产品进入考点,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3. 请不要携带任何贵重物品,与考试无关的考生个人物品须暂存考场外的指定区域,考试结束方可取回

4. 强烈建议考生尽量不佩戴金、银、铜等金属饰品,不穿有金属纤维或装饰物的衣服不携带钥匙、磁卡金属水杯避免反复安检耽搁入场时间

5. 如考生因身体特殊情况(如安装心脏起搏器、金属牙具、使用助听器、孕妇等)无法使用安检设备,须向考点安检工作人员提供医疗机构证明,接受专人检查。

6. 考生进入考场时,须接受近身慢扫检查建议使用透明文具袋携带必需文具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等不得带入考场

四、入场凭证

考生须凭纸质版准考证和报名一致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入场。身份证丢失或补办中的考生,须携带临时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开具的带照片临时身份证明。注意:电子身份证不能作为入场有效身份证件使用。

五、答题注意事项

1. 考生领取答题卡后,应首先核对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如不一致,须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

2. 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或者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均属于考试违纪行为。

3. 答题卡应保持卷面整洁,非填涂区域不得乱写乱画不得折叠、污染损毁答题卡。因不规范作答导致答题卡无法扫描评阅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诚信考试提醒

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基础性环节事关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事关民族复兴伟业。必须牢固树立“师德师风第一”信念,坚决抵制任何考试违规作弊行为。

2. 考生须认真阅读并严格遵守以下考试纪律和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准考证考生须知与《特别提示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1《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附件2)、《教师资格条例》附件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附件4)相关内容践行诚信考试承诺。

3. 考生违纪作弊行为,将被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发生违纪情形的,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发生作弊情形的,除取消当次所有科目考试成绩外,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追加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附件1:北京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pdf

附件2: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摘录).pdf

附件3:教师资格条例.pdf

附件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摘录).pdf

宁夏自治区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通告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定于2026年9月12日举行。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7月3日10:00—7月6日17:00

网上审核时间:7月3日10:00—7月7日24:00

网上缴费时间:7月3日10:00—7月8日24:00

二、报考考区

本次考试共设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7个考区,其中宁夏大学、北方民族大学两个高校考区,仅限本校在籍学生报考。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申请人具有宁夏户籍或有效期内的宁夏居住证;在我区学习、工作、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宁夏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以上本科学生(含专升本学生)、毕业年度的专科生、在读研究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

(四)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五)应具备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中等师范学校学前教育专业毕业及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持有宁夏户籍的外省高校在校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在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如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其条件要求与区内高校在校生一致。

(七)驻宁部队及武警部队官兵可在部队所在地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八)中专(中职)学校学前教育专业在读生、非全日制专科和本科学历在读生不得在毕业之前以对应的学历水平,申报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专及其以上学历均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学历核验。中专、中职学历(学前教育专业)须经过省(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四、注意事项

(一)禁止考生委托他人代替报名。如因考生个人填报错误,致使无法考试、成绩无效、后续无法认定证书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缴费成功后,考生所有信息无法更改。

(二)某一考区报考人数满额后,将关闭该考区报考通道,考生可选择未关闭的考区进行报考。

(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教师资格条例》《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者,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申请参加考试;丧失教师资格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被处以1-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在处罚期内不得报名。

附件1-4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类别及有关说明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考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4.宁夏各考区咨询电话

宁夏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5日

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关于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5〕103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试点实施办法>和<广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实施办法>的通知》(粤教师〔2021〕12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点建设的通知》(粤教考函〔2021〕21号)以及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广东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粤教继函〔2019〕4号)精神,现将广东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对象

1.广东省户籍人员。

2.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3.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三年级及以上的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专科学生、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学生(以当次考试时间计算)。

4.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满足以上条件中至少一条的方可报考。

说明:按照教育部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考生须按实际考试时间确定本人是否符合报名资格。报名期间,尚未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但至考试时已满足上述第3点条件的,则本次可正常报名,个人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报名期间为广东省内高校毕业年级学生,考试时已经毕业的,以“非在校生”身份报名,其户籍、居住证等信息按报名期间的实际情况填写,并按要求选择相应考区。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见附件1)。

在内地(大陆)学习、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台居民,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港澳台居民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有效证件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内地(大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就读省份相应师范生政策。

(三)免考条件

1.免考条件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规定执行。

2.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全国有效的通知》(教资字〔2012〕24号)精神,已在外省参加过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取得单科以上合格成绩的考生,在满足我省报考条件的前提下,其合格科目在有效期内可免予考试。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因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教师资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工作安排

(一)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6年7月3日10:00至6日16:00,内地考生须选择户籍、居住证申领地或学籍所在地市所辖的考区,港澳台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考区;

网上缴费截止时间:2026年7月8日24:00;

准考证下载打印开始时间:2026年9月7日10:00。

(二)报名方式

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按照栏目指引进行网上报名。诚信考试从报名做起。网上报名前,考生须自行对照上述报名对象及条件要求,确定是否具有报名资格。报名时,须确保报名信息真实、准确、有效。不符合报名条件(含信息填写错误或以虚假资料获取考试资格)而参加考试者,后果自负。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具体报名流程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3),并遵照执行

(三)考试费用及缴纳方式

根据我省相关规定,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5元/人·科次。考试费一旦缴纳后,无论是否实际到考均不予退费,请考生注意。报名信息通过审核后,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报名,不再安排补缴。

三、笔试时间及科目

本次笔试各科目名称、代码和有关说明见附件4。笔试各科目采用纸笔方式进行。

四、有关事项

(一)考试大纲及考试标准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大纲由教育部统一制定,试题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命制。考试不统一指定教材,考生可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考试标准》和《考试大纲》,根据其中知识点自行复习、备考。

(二)考点与入场

我省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点均实行人脸识别、智能安检、金属探测等入场检测方式,考生打印准考证后,应及时查阅考点地址,合理规划路线,确保提前到达考点,并配合做好入场身份核验与相关检测。

(三)成绩公布与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11月6日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 ntce.neea.edu.cn)公布(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考生可自行登录查询成绩。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须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具体事项可咨询当地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四)个人信息变更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从2026年上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考生本人姓名或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考生须携本人身份证件、公安部门开具的个人信息变更证明(户口本或带有公章的其他纸质证明)、本人签名的书面变更申请(格式不限,须注明个人信息、联系方式及需要变更信息的准考证号码),提交至各考区报考机构办理更正手续。提交申请时间为每年3月1日至31日、9月1日至30日(仅工作日受理),逾期申请者将延至下个申请周期。已成功申请的考生可于每申请周期结束30天后自行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查看变更结果,考试机构不另行通知。

(五)违规处理

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考生以及考试工作人员、其他相关人员,如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进行处理。考生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涉及违法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9〕13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节选)

2.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网上报名流程

3.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生网上报名注意事项

4.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5.广东省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通告查询路径及联系方式

6.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常见问题及解答

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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