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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林市高校2025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西桂林市高校2025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

校直各单位、各部门、各教学医院: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5〕32号)文件要求,2025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定于6月开展,现将我校2025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及条件

申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必须是在广西高校教师岗位(含在职教师、聘用或拟聘在教师岗位的人员,不含兼职教师),并符合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思想品德的中国公民。

(二)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合格学历。高校教师资格要求具有国民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

(三)普通话水平要求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此项不作要求。

(四)取得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

(五)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和理论考试成绩合格。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此项不作要求;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学人员只需提供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明材料。

(六)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要求在认定机构指定医院,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体检,体检结论为“合格”。

(七)附属医院(教学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认定时,除满足以上六项条件外,还需提供由学校教务处出具的系统讲授1门以上(含)人才培养计划规定课程证明。

二、报名及确认时间

(一)报名时间:2025年6月3日—6月6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内上网填报认定信息。

(二)审核时间:2025年6月6日—6月8日。申请人需在规定时间前将申请材料交到所属二级学院/部门或直属附属医院教学管理部进行信息审核。

(三)确认时间:2025年6月9日—12日。各二级学院/部门或直属附属医院教学管理部上交材料至学校人事处,并进行网上确认。

三、报名方式及流程

(一)账号注册

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 www. jszg. edu.cn),通过“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进行账号注册。账号注册具体操作方法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申请人账号注册登录使用手册)。注册成功后,先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申请人员申请的认定机构网报时间段内登录报名。证件号为个人账号,一经注册不能修改,请务必仔细填写。

(二)网上申报

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进行报名,报名前请认真阅读须知,如实、准确填写申报信息。报名具体操作方法可查阅中国教师资格网主页面“咨询服务”栏下的“操作手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使用手册)。相关报名流程如下:

1.进入“中国教师资格网”后,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入网上申报流程。

2.申报第一步:完善个人信息。点击“个人信息中心”,申报人须根据报名条件要求完善个人身份、普通话证书、学历学籍、学位证书等信息。

3.申报第二步:仔细阅读申报须知。

4.申报第三步:进行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其中考试形式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

5.申报第四步:选择认定机构。选择认定所在地类型为“任教高等学校所在地”(桂林市),选择省份为“广西壮族自治区”,选择资格种类为“高等学校教师资格”,选择认定机构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

6.申报第五步:选择确认点。此为关键步骤,申请人须选择自己所在的学校(桂林医科大学)。如选择不正确,会导致无法确认。

7.申报第六步:填写申请信息,上传个人电子证照和在《个人承诺书》上签名。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身份信息,并对自己所填写的信息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上传个人电子证照的要求:

(1)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格式,例如:001.jpg;

(2)照片大小不得超过190kb,尺寸要求:290像素≤宽度≤300像素,408像素≤高度≤418像素;

(3)上传的个人电子证照必须为申请人近3个月内的彩色白底证件照(正面照,免冠,无头饰),要求与体检表照片、现场确认环节提交照片同一底板。

8.申报第七步:认真核对、确认所填申报信息。

9.申报第八步:同意“个人承诺”,提交认定申请。确认已完成网上申报的所有环节,出现“申报提醒”页面并生成报名号,方为报名成功。

10.申请人登录。登录后可修改和查看申请信息、查看申请状态等信息。

四、现场确认

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前往确认点(申请人所属二级学院/部门或直属附属医院教学管理部)提交相关申请材料。现场确认时需提交的材料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A4纸打印)。申请人可通过“申请表预览”功能打开申请表,核对填报内容是否完整、准确,检查个人承诺书及承诺书个人签名是否清晰,确认无问题后进行打印。

(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医院出具的《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原件1份,体检表上结论应明确填写“合格”(体检结论有效期为1年),照片栏和体检结论栏应加盖体检医院专用章。体检表空白表(见附件1)由申请人自备A4纸双面打印。对已怀孕(不含备孕和哺乳期人员)的申报人员,可暂不进行部分项目的检查,请提前准备好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怀孕诊断证明和个人承诺书(承诺书包括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预产期时间、申请延期检查的项目及原因和个人手写签名等要素),并在一年内提交胸透检查结论等相关体检材料。桂林市的指定体检医院为桂林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和广西师范大学医院。

(三)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内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原件经学校确认点核对后原件退还本人,下同)。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如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无需提交)。

(五)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如中国教师资格网核验通过无需提交)。取得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还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岗前培训合格证书信息由自治区教育厅在后台统一比对核验,如核验通过无需提交,如无法核验比对的则由自治区教育厅通知我校,由申请人提交广西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或证明。

全国统一样式的《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与高等学校教师岗前培训合格证书和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成绩单效力相同,可直接作为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的依据。

(七)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成绩报告单和广西高等学校教师资格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原件、复印件1份(申请人可以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gxeea.cn下载打印相关材料)。

拟聘任副教授及以上教师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者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拟聘文复印件作为免考依据。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学人员只需提供教学技能考试合格证复印件和职称证书复印件。符合免考高校教师资格理论考试《高等教育学》和《高等教育心理学》课程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供学籍成绩登记表复印件。

(八)免冠小2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1张(与报名环节和体检环节照片一致)。在背面注明本人的学校和姓名,申请人员提供以上材料时,请依序整理。

(九)由教务处出具的系统讲授1门以上(含)人才培养计划规定课程证明(附属医院临床教学类申报人员到学校教务处盖章确认)。

(十)原则上2019年以后入职或受聘为外聘教师的申请人,须提供学校新入职教师岗前教学培训合格书(2019年以前入职或受聘为外聘教师的申请人,须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入职证明或聘用合同)。

特别提醒:申请人务必按要求填报及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须按顺序依次排列,提供材料不符合规定,不予受理。

五、材料审核上报

(一)材料审核

申请人所属二级学院/部门或直属附属医院教学管理部负责审核申请人的认定材料。

1.检查申请人所交材料是否齐全,如不齐全则应及时告知申请人限时补交。

2.核对原件、复印件是否真实一致,如真实一致即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部门公章,并注明“此件与原件一致”的字样。

3.检查申请人所交材料填写是否有漏项,“体检表”是否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是否有漏检,照片是否盖上骑缝章,体检结论是否注明“合格”字样并加盖体检医院专用章等。凡结论“检查项目无异常”“健康”等都将视为体检表填写不规范,由申请人到体检医院核实并更正。

4.检查申请人的相片背面是否写有学校、姓名。

5.检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中个人承诺书是否清晰。

特别提醒:各相关单位(部门)务必尽到材料审核职责,因网上申报系统给学校审核提交数据的时间比较短,所有材料一经上报,不再返回补充,如因个人申请材料不全不符、单位审核把关不严不能成功上报认定,责任自负。

(二)材料上报

各相关单位(部门)审核无误后,报送以下材料:

1.申报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简明表(见附件)

除档案号和复审项由学校人事处综合科填写外,其他内容均由审核单位填写。“博士、副高以上职称人员”务必按类排在前列,打印纸质版签字盖章,电子版发送到343783010@qq.com邮箱。

2.申请人的认定材料

以上材料须于6月9日下班之前报送到学校人事处综合科(临桂校区明德楼413办公室),逾期不收材料。

六、其他要求

请各单位务必通知本单位符合申报条件的所有教职工按时报名,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防止出现漏报和错报。报名和材料最终确认都是在网上完成,一旦超期,无法补报,请各单位和申报人员务必严格遵照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请我校参加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教师以“所在单位+姓名”申请加入“桂医岗前培训及教资认定群”QQ群,群号:175563466。

未尽事宜,请联系人事处综合科,联系电话:0773-5891951。

点击查看>>>

1.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

2.2025年广西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简明表

人事处

202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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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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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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