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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2025招聘教师1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2025招聘教师1人公告

为加强温州市少年艺术学校特色专业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声乐教师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01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

(三)具备与招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水平、教育教学能力和身体心理素质。

(四)符合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五)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涉嫌违法犯罪且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7.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8.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9.未满服务期的定向生、委培生;

10.现役军人;

11.其他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02招聘岗位具体要求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国(境)外学历学位有关毕业时间及所学专业的认定,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国内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往届生须在2025年6月9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留学人员须在2025年6月9日前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及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参考《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如与岗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审查认定。

03

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一)公开报名

有意向者请于2025年6月9日前将报名材料(详见附件2)以PDF格式发送至邮箱wzsyx123@126.com,并登录网址:https://www.wjx.cn/vm/OtI82eN.aspx#按要求完成相关报名信息填写,逾期不再受理。

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温州市少年艺术学校公开招聘声乐教师报名表》(附件3)上须签署现工作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初审

报名结束后,温州市少年艺术学校及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对其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确定为专业素质考试对象。若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人数不足3名的,将取消招聘计划。

(三)专业素质考试(满分100分)

专业素质考试分为自选声乐表演(占40%)、合唱作品指挥(占40%)、儿歌改编(占20%)。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相关信息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栏目(http://www.lucheng.gov.cn/col/col1229609437/index.html,下同)发布。

专业素质考试结束后,根据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教学实践考试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同分,则一并列为教学实践考试对象。不足5名的,按实际参加专业素质考试的人数确定。

专业素质考试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教学实践考试对象。

(四)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仅对列为教学实践考试对象的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知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栏目发布,不另向个人发放。

2.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的原件及复印件。

(2)各学历层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的打印稿。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打印稿。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含各学历层次)原件及复印件或电子认证书打印稿。

(3)招聘岗位要求的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者,资格复审不通过;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如有资格复审不通过或放弃者,其空缺教学实践考试资格按专业素质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此类递补只进行一次。

(五)教学实践考试(满分100分)

教学实践考试内容为声乐教学课,主要考察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考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等相关信息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栏目发布。考试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不再递补。

教学实践考试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列为体检对象。

(六)确定体检对象

教学实践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专业素质考试成绩×40%+教学实践考试成绩×60%)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遇总成绩同分的,以教学实践考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教学实践考试成绩亦相同,则以合唱作品指挥考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合唱作品指挥考试成绩亦相同,则以自选声乐表演考试成绩高分者优先,如自选声乐表演考试成绩亦相同,则另行加试(后续开展递补时,如出现同类情况,均按此规则进行)。体检对象名单将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栏目公布。

(七)体检、考察

体检对象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如有体检、考察放弃或不合格者,在2025年12月31日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超期不再递补。考察期不超过120日(自考察对象名单公布之日起算),超期未完成的,终止考察,不再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对象,在鹿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信息-教师管理栏目公示7个工作日。

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按公告规定时间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不得列为拟聘用对象(若仍处于体检、考察环节的,终止相关程序),其空缺资格在2025年12月31日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超期不再递补。

04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在2025年12月31日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予以递补,超期不再递补;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直至2025年12月31日仍无法查清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拟聘用对象须在公示结束之日起三个月内提交办理聘用手续所需材料,不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办理的,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报考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行负责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关系,办理聘用手续时提交相关解除证明材料。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签订《浙江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按规定约定试用期,期满经考核不能胜任特色专业教师教育教学工作的,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拟聘用对象须在2027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否则按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为保持教师队伍的稳定性,本次公开招聘人员在温州市鹿城区教育系统最低服务年限为8年(含试用期)。

05其他告知事项

(一)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有异议的,应在6月3日17:00前向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人事科提出书面意见。

(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考试、聘用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相应资格。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执行。

(四)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鹿城区教育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开展针对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

(五)咨询电话:温州市少年艺术学校0577-56671616(报名咨询)、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人事科0577-88262806、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577-88990785。

(六)监督举报电话: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监察室0577-88268550

附件:

附件:1.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

2.报名所需材料及格式要求

3.温州市少年艺术学校公开招聘声乐教师报名表

温州市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温州市鹿城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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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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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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