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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枣庄市峄城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山东枣庄市峄城区2025年公开招聘教师公告(20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峄城区教体系统教师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2025年枣庄市峄城区拟公开招聘教师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龄应在40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及以后出生); 

(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的教师资格证书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含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5年6月3日前取得。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

公办学校在职在编教师报考,须经本人工作单位和区(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其他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委培毕业生等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须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或违约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并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的在职人员,须提交单位和主管部门盖章的同意辞职证明。上述证明材料提供时间最晚截止到2025年6月3日。

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2016年以前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 2023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5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的,可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得再次应聘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聘岗位。

符合条件的峄城籍退役大学生士兵可应聘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的专项招聘岗位。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毕业时取得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 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的具体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根据行业特点和单位实际制定,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学历学位、取得资格等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认定。

公开招聘教师的岗位条件、招聘人数等具体要求,详见《2025年枣庄市峄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资格审查和缴费

采用统一时间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5月27日9:00—6月3日17:00

查询时间:2025年5月27日11:00—6月4日17:00

报名方式:1.可登录枣庄市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报名(http://www.ycq.gov.cn/);2.也可运用“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报名,选择“2025年枣庄市峄城区公开招聘教师”, 微信小程序于报名当天开通发布。

应聘人员进入报名系统,认真查阅招聘公告、应聘须知(附件2)等,按要求如实填报、上传个人信息资料,上传的证件照片为清晰的近期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5年6月3日17: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与身份证件一致,毕业学校及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的内容填写(其中,手机号码务必填写正确,因通讯不畅造成的后果自负),网上报名系统的表项中未能涵盖招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的,应在“备注栏”中如实填写。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待业)经历须从高中阶段起填写至报名时止,不得间断。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为避免网络堵塞,预留可能需要补充材料的时间,建议应聘人员尽早完成报名。因提交报名申请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二)网上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5年5月27日11:00—6月4日17:00

应聘人员提交报名信息后,工作人员进行网上资格审核,在24小时内通过报名系统进行反馈。应聘人员可在查询截止之日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5年5月27日11:00—6月5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或“旗帜云考试”微信小程序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完成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根据按照省发展改革、财政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报考职业中专专业教师岗位的暂不缴纳)。缴费成功人员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2025年枣庄市峄城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内含《诚信承诺书》,资格复审及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

    经网上资格审查后,初审通过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专项招聘岗位取消的计划数合并至同单位同类型岗位,其他岗位核减和取消的计划数,经招考领导小组研究,予以调剂)。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能进行一次。岗位计划取消及调剂情况,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

    (四)现场资格审查

    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具体要求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根据笔试(技能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本人亲笔签名);

    2.有效身份证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在“学信网”、打印的学历、学位证明(学历证明必须是带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学历认证报告》,学位证明必须是学位验证报告);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同时作出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

    4.教师资格证书和在“中国教师资格网”打印的教师资格证明(暂未取得的,须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准考证,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须提交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同时作出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承诺,逾期未取得的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中专实习指导专业教师岗位须提交相应工作经历证明或者技能证书。

    5.已经就业的和定向、委培毕业生须提交同意报考证明;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公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已经辞职或违约的须提交辞职或违约证明(落款日期均为2025年6月3日及以前);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岗位要求的相关材料外,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还须提供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2025年9月30日以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其中2025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须同时作出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承诺;

    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还需提交相关预备技师(含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须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7、报考专项招聘岗位的,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大学生村官身份报考的,须出具签订的大学生村官合同,以及县级及以上组织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三支一扶”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以及县级及以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以“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身份报考的,须出具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以及共青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户口簿及安置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证明。

    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

    四、考试

    (一)职业中专专业技术教师岗位考试程序

    职业中专专业技术教师岗位采用先技能测试+面试后笔试的方式,考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技能测试、面试、和笔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40%、30%、30%的权重计算考试总成绩。

    1.技能测试

    应聘职业中专专业技术教师岗位增加技能测试环节,技能测试在区教体局监督指导下,由区职业中专组织实施。技能测试具体要求、时间、地点将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请注意登录查询。技能测试设最低分数线。同一招聘岗位最终审核通过的报名人数超过1:3不超过1:5比例的,技能测试成绩在最低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报名人数超过招聘计划1:5比例的,根据技能测试成绩高低,在合格分数线内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合格线以上人数不足1:5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2.面试

应聘职业中专专业技术教师岗位面试工作由峄城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面试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请登录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面试成绩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缴纳笔试考务费50元。

3.笔试

笔试与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同步进行。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在笔试合格线内,按各项考试规定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笔试采取全市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二)中小学教师岗位考试程序

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笔试和面试成绩分别占考试总成绩的40%、60%。

1.笔试

笔试工作由峄城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与枣庄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同步进行。采取全市统一时间、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只考一科,内容为教育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在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两部分,重点考察分析和解决教育教学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结束后,由峄城区教体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和笔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行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范围。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2.面试

应聘中小学教师岗位面试工作由峄城区教体局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应聘体育、美术教师岗位采取模拟讲课和专业技能测试的方式,其中模拟讲课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占面试成绩的50%;其他岗位采取模拟讲课的方式。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不足70分的取消资格。面试成绩由面试考官当场评判,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宣布。

面试具体办法、时间、地点请登录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面试结束后,在合格线内,按各项考试规定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考察体检

全部考试结束后,依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面试成绩相同,可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区教体局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一)考察

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根据《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凡存在档案重要材料不全、信息填写不实、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档案涂改造假问题造成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终止考察程序,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不予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前,对取消、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三)心理健康测试

根据国家、省文件规定,对应聘人员进行心理健康测试,确保新招聘教师身心健康。

(四)选岗

同一岗位涉及2所及以上学校的,考察、体检合格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自主选择任教学校,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自主选择。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区教体局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区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按照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属实且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由区教体局统一发放招聘通知书,凭招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最低服务年限为3年。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关于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的有关规定,部分事业单位的新进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相关岗位已在《岗位汇总表》的备注栏中注明。

七、其他

(一)应聘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开招聘的相关政策规定和招聘工作的统一安排,其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或其他影响聘用情形的,将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三)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岗位汇总表》,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要及时登录峄城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目,了解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632-7716029

监督电话:0632-7711826

退役大学生士兵政策咨询电话:0632-3318101

请在工作时间段(工作日8:30—11:40,14:00—17:3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

1.2025年枣庄市峄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汇总表.xlsx

2.2025年枣庄市峄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应聘须知.docx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doc

峄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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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公告

为了规范西安市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及信息更正工作,保障教师资格证书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依照《〈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教师资格证书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西安市教育局2026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范围

西安市教育局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区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师资格证书的补发、换发、信息更正工作请申请人关注发证机构发布的公告)。

二、受理时间、地点及证书领取

(一)受理时间:2026年3月16日—6月22日工作日内均可办理(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

(二)受理地点:西安市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地址:文艺南路194号,西安市教育考试中心102室 , 联系电话:029-87274558)。

(三)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发放时间为受理之日的次月10号(如遇法定节假日,领取将顺延至假期后首个工作日),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证书,如委托他人领取,还需提供委托人(持证人)出具的委托书(见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三、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的情形

(一)教师资格证书补发的情形为:教师资格证书遗失。

(二)教师资格证书换发的情形为:持证人的教师资格证书有严重损毁现象,影响正常使用。

(三)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的情形为:教师资格证书信息不规范或错误,包括持证人的个人信息、证书号码等。

四、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的程序

(一)申请人向发证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应材料;

(二)发证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三)发证机构审核合格之后进行信息录入,制证并发放证书。

五、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信息更正需要提交的材料

(一)申请补发、换发教师资格证书,需向发证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适用于中小学)》(见附件1)一式二份(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证书同样适用该表);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近期免冠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1张(背面写清楚姓名、资格种类、任教学科),与《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中照片同底版;

5.如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1-4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持证人)出具的委托书(见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注:换发教师资格证书,还需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二)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应提交以下材料:

1.《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一式二份(见附件2);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复印件一份,由档案保管机构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档案保管机构公章;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户籍本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

5.更正身份证号码,持证人需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号码变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更正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持证人需提供有效户籍证明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6.如委托他人办理,除提供以上第1-5项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持证人)出具的委托书(见附件3)、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到同一张A4纸上)。

附件:1.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申请表(适用于中小学).docx

                 2.教师资格证书信息更正备案表.docx

                 3.委托书.docx

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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