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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国家、省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武侯区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23名。本次公开考核招聘进入事业单位的为编制内正式工作人员,招聘的工作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实行事业单位聘用制管理。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武侯区因蜚声中外的武侯祠而得名,位于成都市中心城区西南部,是国务院命名的“高科技文化区”,是中西部经济社会发展领先区,先后获评“天府旅游名县”“中国最佳国际营商环境城区”“中国最具书香百佳县市”等称号。近年来,武侯区率先实施“两自一包”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推行校(园)长岗位职级聘任制、名师优师专项激励机制改革,以智慧教育变革推动教育数字化转型。我区相继获评为“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单位、“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试点区”“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试点区”“全国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区”“全国首批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区”“全国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全国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实验区”“全国中小学科学教育实验区”等荣誉。

本次招聘单位为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所属6所公办中学,其中四川省成都市第十二中学(四川大学附属中学)、四川省成都市西北中学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四川大学附属中学科华分校、四川大学附属中学西区学校、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成都附属中学、四川省成都市墨池书院中学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招聘单位详细信息详见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网站“学校信息”栏。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符合本次公告招聘岗位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详见《2025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报考人员须在资格审查、原件校验时,提供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各类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资格审查、原件校验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或不得聘用,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二)招聘条件

1.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附件1)。

2.不得报考情形:

(1)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4)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5)有违反师德的相关情况记录的人员;

(6)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7)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人员;

(8)按国家和我省规定的尚处于最低服务期和试用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名额

共计招聘23名。具体岗位和条件见附件1。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报名邮箱为whqrsk@126.com,报名时间为2025年6月6日09:00至6月13日17:00。

(一)报名方式。符合本公告和《岗位表》(附件1)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发送电子邮件进行报名(以指定电子邮箱的收件显示时间为准),应聘人员须自行下载并填写《2025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报考岗位所需个人相关证明材料,按以下顺序制作成1套彩色PDF电子版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whqrsk@126.com ,邮件以“姓名-学历-职称-应聘岗位”命名(例如:张三-本科-中小学高级教师-应聘某学校高中数学教师)。

报名须提交的电子版资料:

1.《报名表》(“本人声明”栏须经考生本人签名后扫描上传);

2.自荐书;

3.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两面);

4.学历证书,获得学位的一并提供学位证书(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博士研究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

5.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

6.证明自身工作能力、教育教学业绩、教育教学成果的证书、资料等其他材料。

微信扫描《报考须知》(附件3)中的报名信息采集二维码,完成2025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信息采集(请与报名表填写信息一致)。

(二)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须确保报名材料真实、完整、准确,一次性发送至报名邮箱。如因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错误、不完整、不准确造成最终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承担。每位应聘人员限报本公告内招聘单位中的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报考须知》(附件3),按照公布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网络报名成功不代表应聘人员最终资格审查合格。在任何时候、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有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所产生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请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三)岗位调减

同一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

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情况,将于2025年6月20日前在成都市武侯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dwh.gov.cn)和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公布。

(四)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采用网上审查的方式进行。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结果,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于2025年6月20日17:00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考生。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进入原件校验环节,未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不能进入原件校验环节。原件校验具体时间和地点将通过报名时的电子邮箱另行通知。原件校验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

(五)原件校验

1.原件校验方式。考生须本人参加原件校验。原件校验时考生须提供网上报名时的《报名表》、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交验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并签订《考生诚信承诺书》。原件校验合格者领取《面试通知书》。

2.原件校验应提供的资料:(1)《报名表》(一式三份);(2)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3)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证书,若同时具有学位证书可一并提供(博士研究生须同时提供学位证书);(4)学历、学位对应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查询并打印),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5)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6)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7)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职称证)(博士研究生可不提供);(8)加盖原工作单位公章的个人现实表现证明(含个人基本情况、思想政治表现、无违法违纪行为、师德师风、业务能力等方面内容);(9)中小学临聘教师、民办学校教师报考,需提供档案存放地人才交流中心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以上材料(1)—(7)验原件交复印件,(8)—(9)交原件,并按上述顺序装订一套。

3.原件校验要求。原件校验时,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弄虚作假,将取消其进入面试考核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逾期未参加原件校验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在公开考核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4.领取面试通知书。原件校验通过的报考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和《报名表》,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五、面试

面试项目包括无学生试讲(试讲说课)和现场答辩。

(一)面试时间和地点

经原件校验合格的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参加面试。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未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面试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如因面试入围原件校验、考生放弃或缺考出现空缺而造成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人数之比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二)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100分)=无学生试讲(60分)+现场答辩(40分)。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该分数线,不得进入公招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面试成绩将于面试后5个工作日内在成都市武侯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dwh.gov.cn)和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公布,并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

六、体检、考察及公示

(一)体检

体检人员确定规则:武侯区教育局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面试成绩相同的,政策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的人员确定为体检人选,其他应聘人员依次按学历层次、无学生试讲项目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若以上要素均相同,则加试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由武侯区教育局组织在指定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由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负责通知并组织。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除按规定应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1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武侯区教育局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某岗位因体检人员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1次。

(二)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参照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有关规定进行。由2名以上在编正式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对拟聘人员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日常学习工作、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

考察组应查阅考生的干部(人事)档案,查询个人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据实作出考察情况说明和考察结论,并将有关情况提交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作为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依据。考察人选达不到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或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不得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结论不合格的,应当向考生说明相关理由。

如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职在编人员,在考察时须向考察组提供具有本人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书面同意材料(证明需注明同意报考,如考取,同意办理辞职(聘)手续)。

考察中取消报考资格以及通过考察的应聘人员在公示前自动放弃出现的空额,按照体检人员的确定规则依次等额递补,递补1次。

(三)公示

考核、体检、考察合格者由武侯区教育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成都市武侯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dwh.gov.cn)和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专业、职称、面试成绩、岗位排名、体检、考察结论和监督举报电话。在公示期间反映有问题并查证属实、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

拟聘人员名单公示后,因故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信息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应聘人员,由武侯区教育局报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及时通知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合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拟聘(聘用)人员资格。

应聘人员报到时应当提供依法终止或解除与原单位的聘用(劳动)合同等证明材料。

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此次招聘的所有岗位工作人员在武侯区服务最低年限为5年,未满规定服务年限不得调离和辞聘。

八、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四川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川人社规〔2024〕3号)等规定,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并对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九、其他

1.公招过程中如有调整、补充等事项,将在成都市武侯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dwh.gov.cn)和成都人事考试网(https://cdpta.cdrsigc.com/)上公告。因应聘人员不主动、不按要求登录相关网站查阅相关信息,导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参加原件校验、面试、体检、考察、递补、聘用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2.请应聘人员确保联系方式正确、畅通。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3.武侯区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公告、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由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有关咨询、监督电话

1.报名条件及政策咨询电话(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人事与教师工作科:028—85067001;

2.监督电话

成都市武侯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28—85569313

附件:

1. 2025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岗位表

2.2025年成都市武侯区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教育人才报名表

3.报考须知

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都市武侯区教育局

202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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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后,方可交卷出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上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合理估算赴考路途所需时间,尽量提前到达考点。《准考证》正反面不得书写任何文字。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考生须有序进入考场,遵守考场纪律;配合考试工作人员开展相关考试管理工作。

  5.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考点。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请示主考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开考场,考生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

  6.待开考铃响后,考生方可答题;考试结束铃响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且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否则按违纪处理。

  7.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浙江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将于3月7日开考,我省有8万余人报名,全省共设45个考点。各位考生快来看考前提醒,提前做好赴考准备。

备齐双证

考生可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载明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考试。禁止在准考证上书写任何与考试相关的文字,如有违反,按考试违规处理。

开考当日,考生须持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件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按时赴考

本次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具体时间见下表。根据考场规则,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事先做好出行规划,留足入场时间,以免耽误考试。

遵守规则

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处理。

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非选择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选择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2B铅笔填涂,严禁使用涂改液、胶带纸、修正带。

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可交卷离场。如遇特殊原因,须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前离场,出场后不得重返考场。提前离场考生须在考点指定休息区域停留,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离开考点。

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考生离场时,不准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离考场。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

诚信应考

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诚信参加考试。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成绩查询

本次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左右公布,考生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ntce.neea.edu.cn)查询。具体时间以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两年。

江苏省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醒

2026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举行,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作如下提醒。

1.打印准考证。3月2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

2.备好个人证件。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禁用手机,无法通过查看手机内的电子身份证核验身份,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

4.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

5.违纪作弊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其中有作弊行为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6.合理安排出行。因考点车位有限,无法满足考生停车需求,请绿色出行,预留充足的时间抵达考点,并在赴考途中注意人身安全。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上海市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公告

2026年上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3月7日(星期六)举行。为确保考生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关注以下内容:

一、考试时间

时间

 

类别

3月7日(星期六)

上午

下午

9:00-11:00

13:00-15:00

16:00-18:00

幼儿园

综合素质

(幼儿园)

(101)

保教知识

与能力

(102)

 

小学

综合素质

(小学)

(201、201A)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202、202A)

 

初级中学

综合素质

(中学)

(301、301A)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302A)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初中)

高级中学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文化课

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

(高中)

中职专业课

 

中职实习指导

 

五个重要时间节点请注意:

1.开考前60分钟,考生须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能进入考场。

4.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方可交卷离场。离开考场后不得返回。

5.考试结束后,考生须立即停止答题,待监考员允许后方可离开考场。

二、答题注意事项

1.考试均采用答题卡作答形式。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保持一致,如不符,应立即举手向监考员说明情况;如相符,应在指定位置填写个人信息(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等)。

2.考生应保持答题卡卷面整洁,不得折叠、破损、污染,不能在非填涂区域乱写乱画。

3.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等),如有违反,按照考试违规、作弊处理。

4.考生填涂答题卡时,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诚信考试承诺及主观题部分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客观题部分及选做题信息点用铅笔填涂,禁止考生在答题卡上使用修正带、修正液。

5.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

6.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7.因考生答题不规范造成无法扫描评阅的答题卡,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三、其他事项

1.3月2日至7日,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在使用期间,准考证的正反面均不得有任何涂改或书写。

2.考生应携带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两证缺一不可。准考证上的姓名和证件号码与身份证件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3.考生一定要看清准考证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

4.考生要充分考虑考试当日的交通和天气状况,注意出行时间,提前到达考点,接受身份验证,切勿因个人疏忽大意影响考试。

5.本次考试采用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验证,请考生听从考点工作人员的指挥,有序通过识别通道进入考点。

6.考生如有违纪、作弊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教师资格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附件),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师资格条例》《刑法修正案(九)》等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相关内容,在考点自觉配合监考员的工作,谨防因不了解考试纪律规定或个人疏忽大意带来的处罚。

7.4月17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成绩。

 

附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场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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