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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云南省昆明市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公告

根据《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事业单位“英才聚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禄政办发〔2024〕54号)规定,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经研究,决定面向县外公开选调13名在职在编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优秀教师到我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选调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 选调范围、岗位名称、人数、专业及资格条件

(一)选调范围、岗位名称、人数、专业

面向县外公开选调13名具备岗位任职条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教师,具体选调岗位及相关条件详见《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5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选调人员须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身体健康、品行端正;

2. 具有本科学历的,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百优”“十杰”教师、名校长、正高级教师等不受年龄限制;

3. 近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新聘用人员不定等次除外);

4. 具有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相关资格证书,且近3年具有相应岗位的执教工作经历;

5. 获得县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百优”“十杰”教师、名校长、“省、市有突出贡献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一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具备以上条件的其中一项者方可报名;

6. 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 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条件。

(三)选调人员符合以下资格条件,在招聘岗位计划数内直接进入资格复审环节。

1. 具有正高级教师职称者或市(地、州)级及以上经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的“名校长”“名师”“名师工作室”主持人;

2. 近五年曾担任高考学科教学,所教学科成绩其中一年在市(地、州)、县(市)区排名第一名者(由所在地区教育主管部门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

1. 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受党纪处分、政务处分或其他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2. 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调动的;

3. 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不定等次(新录用人员不定等次除外)、基本合格、不合格情形的;

4. 因患重大疾病,不能坚持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

5. 其他不宜报考的情形。

三、 公开选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通过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mlq.gov.cn)、魅力禄劝等平台公开发布。

(二)报名时间、方式、材料

1.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6日—6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

2.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将以下材料扫描件打包后上传至县教体局邮箱(kmlqjyjrsk@163.com):

(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5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附件2);

(2)《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5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3);

(3)《云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

(4)有效期内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获奖证书及相关工作证明材料;

(5)自荐材料、个人简历、主持和参与课题研究的相关材料(执笔部分请注明)等;

(6)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有无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当地纪委监委出具的有无违纪情况证明。

(三)资格审查

根据选调条件,县教体局对报考人员上传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纳入“英才聚禄”人才库。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在选调过程中如发现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一律取消其选调资格。因考生提供材料不全等个人原因,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100分,占考试综合成绩的70%;量化考核成绩占考试综合成绩的30%。

1. 面试

(1)面试时间:2025年6月28日;

(2)面试地点:禄劝民族小学;

(3)面试内容:主要考察相应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面试根据岗位需要采取说课+现场问答的方式进行。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20分钟。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现场确认签字。参加面试人员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的,视为自愿放弃,取消后续环节;

(4)选调岗位人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未达到1:3的可正常进行面试;等额面试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5分。

2. 量化考核

由县教体局根据《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5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优秀教师考核赋分项目》(附件4),对选调报名人员近十年的表彰奖励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时限为2015年1月1日—2025年1月31日,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五)综合成绩计算

考试综合成绩=面试成绩×70%+考核赋分×30%。面试成绩与考试综合成绩分别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当综合成绩排名并列时,面试成绩高者进入下一选调环节,若面试和考核成绩均相同,须加试面试,以加试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后续环节,加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试综合成绩公示

考试综合成绩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mlq.gov.cn)、魅力禄劝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资格复审

县教体局对拟进入下一环节人员报名材料原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取消选调资格。产生的空缺岗位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上网查看或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八)体检

按照选调计划数,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入职体检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列为考察对象,空缺的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县教体局、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拟选调人员的政治思想、师德师风、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因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出现空缺的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公示

考察及体检合格的拟选调人员在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kmlq.gov.cn)、魅力禄劝等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一)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无异议,符合调动条件的,由县人社局按有关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 其他事项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察、体检条件的选调人员从综合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 拟选调人员自愿放弃调动的;

2. 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联系不上拟选调人员本人的;

3. 在选调的任一环节中,若发现与本方案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的情况,取消选调资格。

(二)县教体局可在选调职数范围内根据报名人数和实际岗位需求调剂岗位选调人数。

(三)工作纪律要求

1. 选调工作邀请县纪委监委、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参与指导监督;

2. 选调工作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并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按管理权限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和申诉;

3. 从事选调教师工作的人员,必须遵守有关廉洁自律的规定,坚持原则,依法办事;

4. 对出现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或处分;对违反选调教师工作纪律的其他相关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5. 未尽事宜按照《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文件及相关规定执行。

五、 咨询及监督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县教体局人事科,0871—68912756

监督电话:县教体局信访室,0871—68915026

附件1: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5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优秀教师岗位计划表

附件2: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5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表

附件3: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5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优秀教师报名诚信承诺书

附件4: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2025年面向县外公开选调优秀教师考核赋分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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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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