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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河源市2025事业单位招聘355人公告(教师岗91人)-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广东河源市2025事业单位招聘355人公告(教师岗91人)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决策部署,加强我市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4〕5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有关规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开展2025年河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岗位

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共招聘工作人员355人。招聘单位及具体岗位信息及资格条件详见《2025年河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有关岗位具体专业名称及代码依照《专业参考目录》执行(附件4)。

二、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非在职、非定向)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四、招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年龄要求:18-35周岁;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副高职称放宽至45周岁;正高职称放宽至50周岁;退役军人、随军家属放宽至40周岁。年龄的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

8.落实回避规定要求。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应予回避的情形,从其规定。

(二)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止日期为公开招聘考试的报名首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本次公开招聘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5年6月12日9:00-6月18日17:00

报名网站:https://www.sydwzk.cn/gdsbwchys2025

2.报名程序及要求: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2025年河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准确把握本人与报考岗位的岗位具体要求和其他资格条件,报名时,填写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因报名系统为选项设置,报名成功并不说明报考人员完全符合岗位要求,报考人员须根据个人学历学位及其他情况对照岗位要求进行匹配和筛选,慎重报名。

3.报名确认:

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6月19日9:00至6月20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

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报考人员报名不成功。

4.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请于2025年6月25日9:00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报考人员妥善保管。

考试方式为面试或者直接业务考核的岗位,不再统一编排准考证,报考人员无需登录招聘系统打印准考证。报名时间截止后,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开展资格复审等后续工作。

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报名费。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一般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部分岗位采取面试或者直接业务考核方式进行。具体详见岗位表。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评基本能力。报考人员须按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要求参加笔试。笔试成绩在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统一公布,报考人员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及岗位排名。

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统筹考虑各有关事业单位人才需求及聘用人员基本能力水平的基础上划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2.资格复审。面试前,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入围)。考试方式为面试或者直接业务考核的岗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考人员确定为入围面试或者直接业务考核人员。

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对入围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复审,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或者直接业务考核资格,并书面告知相关事由。考试方式为“笔试+面试”岗位的入围面试人员,因不符合招聘条件被取消面试资格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在同一岗位笔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请笔试成绩靠前考生密切留意相关公告并保持电话畅通。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3.面试。面试根据岗位需要,采取结构化面试、试讲、业务考核等方式组织进行。面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满分10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计算综合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向考生公布。

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三)考试综合成绩

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到小数点后2位数);

考试方式为面试或者直接业务考核的岗位,综合成绩=面试成绩或者直接业务考核成绩。

如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由面试组织单位另行组织面试。

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相关组织单位网站公布考试综合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六、体检与考察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在综合成绩合格的报考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与招聘岗位数量等额的体检人员,并按规定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工作要求和程序、工作纪律执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结果由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并按规定进行考察。

七、公示与聘用

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将在相关门户网站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影响聘用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应当自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拟聘用人员备案手续,并及时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按照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八、递补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一)报考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二)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三)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四)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应当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递补工作原则上在本次招聘周期内完成。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准确提供本人信息,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恶意干扰报名的人员,将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本次招聘中如有涉嫌违纪违规行为的,严格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追究责任。

(三)报考人员对参加本次招聘有疑问的,报名期间可致电招聘岗位所属地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咨询(附件3)。电话咨询时间为报名期间工作日9:00—12:00、14:30—17:30。咨询答复仅对公告内容及政策给予解释,不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岗位条件进行确认。

(四)本次招聘有关事宜将适时通过相关政府门户网站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点击查看>>>

附件1:2025年河源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报考须知.docx

附件3:咨询电话.xlsx

附件4:专业参考目录.xls

中共河源市委组织部

河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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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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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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