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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温州市永嘉高级中学2025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温州市永嘉高级中学2025面向全国招聘优秀教师8人公告

为了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办学校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温教人〔2015〕22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永嘉高级中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永嘉高级中学计划公开招聘优秀教师8名(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永嘉高级中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及必备条件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岗位所需的普通高校相应学历及学位,就读专业对口。

3.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不予聘用。其中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非师范类毕业生,要求在2027年8月底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如不能如期取得,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4.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教学基本功,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本科生年龄要求在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年龄要求在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2025年应届毕业生除外);

(2)现役军人;

(3)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的;

(4)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

(6)因相应考试违规违纪行为被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处罚且尚在禁考期内的;

(7)已与永嘉县教育系统签订就业意向书和就业协议书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对象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2025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六所教育部直属师范院校(北师大、华东师大、华中师大、东北师大、陕西师大、西南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2024届、2025届公费师范类本科毕业生。

3.2022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届硕士研究生毕业(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不包含专升本)。硕士研究生、本科所学专业均须与报考学科专业对口。

4.2022年教育部公布的“第二轮‘双一流’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相对应的一流建设学科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5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毕业生)。

5.浙江师范大学、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大学和宁波大学及浙江省生源被其他高校特控线以上录取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类2025届本科毕业生,要求前3个学年(或4个学年)综合考评(专业)成绩排名处于班级或本专业前30%。

上述各项中的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专升本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毕业生不列入本次招聘范围。上述本科学历毕业生应具有相应学士学位证书,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应具有相应硕士学位证书。

三、招聘程序及方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面试、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方式。具体程序及方式如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23日到6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2.报名地点:永嘉高级中学教学楼二楼党员活动室(浙江省永嘉县东城街道环山路10号)。

3.每位报考对象限报一个岗位。

4.招聘计划数与审核通过人数不足1:2的,取消招聘计划数或核减计划数。

(二)综合比选

1.综合比选时间地点:2025年6月28日上午8点20分前到永嘉高级中学教学楼二楼党员活动室集中报到,迟到15分钟取消综合比选资格。

2.专家组根据岗位需求,通过面试方式,对考生进行综合比选,满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再进入后续环节。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数的5倍确定入围考核对象。面试成绩不计入考核成绩。

(三)考核

1.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实行统一集中封闭式考核。考核人选按指定时间地点凭身份证报到、集中,抽取考核序号,备课后依次进行考核。考核形式为模拟课堂教学,主要考查考生教学基本功。模拟课堂教学是从教材中抽取一个课题,根据该课题的内容确定教学目标,设计教学方案,实施模拟课堂教学(课堂没有学生),考生通过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展现自己的教学思想、教学能力和教学基本功。备课时间60分钟(不携带任何参考资料,上课课题由举办方提供),模拟课堂教学15分钟。考核(模拟课堂教学)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5分,低于合格分数线,取消本次聘用资格。考核成绩如遇同分,进行加试,加试采取基本素养面试答辩,时间5分钟。

四、签订就业协议

依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按1:1确定入围体检对象。签订就业协议。

五、体检、考察

入围体检对象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检。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体检、考察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执行。

入围体检名单公布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在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www.yj.gov.cn/col/col1229265592/index.html)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期满后,本人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人员须在2025年7月31日前提交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并将个人档案寄送永嘉县教育局人事教育科(地址:永嘉县东城街道码道街67号,邮编:325100)。不按规定时间提交相关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解除就业协议。

要求于2027年8月底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聘用人员,未能在该时间点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予以解聘处理。

对于证件不全、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经审核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在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或接到举报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取消资格,不再递补。

七、注意事项

(一)薪酬待遇:给予符合招聘必备条件第1、2条的聘用对象分别给予一次性发放培育奖励60万元、30万元,具体培育奖励发放事项以合同为准,其他人才优惠根据相关政策执行。

(二)专业参考《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审查认定。目录中未列入的专业或各高校新设专业,与报考学科相对应,由报名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招聘单位会同有关部门进行专业条件审查认定。

(三)本次招聘人员在永嘉县教育系统最低服务期限为5周年。本次拟录用对象,由拟录用对象与招聘学校双方签订聘用意向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拟录用对象应坚持诚信原则,不得单方擅自放弃就业协议,违者将被录入诚信系统。

(四)本次招聘的相关信息,将在永嘉县政府信息公开网发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六)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联系电话:永嘉高级中学金老师15958733763,县教育局教育人事科0577-67222872,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科0577-67951821。

(七)本公告由永嘉县教育局、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点击下载>>>

1. 永嘉高级中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计划表;

2. 永嘉高级中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报名表;

3. 永嘉高级中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的材料清单;

4. 永嘉高级中学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教师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考生承诺书;

永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嘉县教育局

2025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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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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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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