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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京江北新区2025第二批招聘教师49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南京江北新区2025第二批招聘教师49人公告

南京江北新区是第十三个国家级新区、中国(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南京片区。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教师队伍,优化师资结构,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公办中小学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9名编制内教师。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发布。

具体招聘单位、岗位、数量、资格条件等详见《南京江北新区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无违法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教师的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所学专业须符合所报学科要求;

4.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人员;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要求回避的岗位;

3.根据2020年3月13日颁布施行的《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招聘,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且在2025年12月22日前未满3年服务期的在编(在册)人员;

4.其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以及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有关岗位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本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须用Windows系统的台式电脑或笔记本电脑)。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材料及照片上传时间:2025年6月14日8:30—2025年6月22日17:00。

2.报名方式:登录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教师招聘平台,进行网上报名。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须按招聘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报个人信息,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清晰,报名表中所填专业应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毕业证、学位证、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报名提交材料:

(1)报考岗位编号101至112岗位的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最高)、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本人所获荣誉及代表个人业绩的材料,限5件,重点应提交报考岗位要求骨干称号、竞赛获奖等证明材料,此类证明材料均应提供证书或文件,其他网上名单截图、公示截图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无效;网上下载填写的《南京江北新区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能代表本人的本学科教科研最高成果的论文、论著,限5篇,其中发表的论文材料包括杂志封面、有期刊号的页面、封底、本人发表的论文,同时提供该论文的期刊查询及论文检索材料,获奖论文须为教育(教研)主管部门组织的区(县)级及以上二等奖及以上论文;本人本学科讲座、公开课材料,须为区(县)级及以上,限5件;课题材料,须为设区市及以上,提交材料包括立项及结题证书,研究成果等,限5件;指导学生参加设区市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本学科竞赛材料,限5件;近3年社保养老缴费凭证。

(2)报考岗位编号201至219岗位的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本人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最高)、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本人所获荣誉及代表个人业绩的材料,限5件,重点应提交报考岗位要求骨干称号、竞赛获奖等证明材料,此类证明材料均应提供证书或文件,其他网上名单截图、公示截图或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无效;网上下载填写的《南京江北新区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附件2);近3年社保养老缴费凭证。

(3)报考岗位编号301至311岗位的考生: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本科及以上学历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3年及以上社保养老缴费凭证及聘用合同。

4.有关要求:

(1)现任教学段、学科与应聘学段、学科一致;

(2)骨干教师学科类别及竞赛、获奖学科须和报考学段、学科一致;

(3)骨干称号、获奖、职称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31日;

(4)照片上传要求为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或JPE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50KB以下);

(5)所有上传材料均需提供原件的彩色扫描件(JPG或JPEG格式,大小不超过1MB)。

(二)资格初审

招聘单位对网上报名的人员,进行报考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6月14日9:00—6月23日12:00。

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25年6月14日至6月23日期间的9:00-11:00,14:00-17:00。

资格初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25年6月14日11:00—6月23日18:00。

(三)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后须及时到报名平台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在报名结束前,资格初审未通过者,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初审一旦通过,不得改报)。

(四)缴费确认

资格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于2025年6月23日20:00前在报名平台通过微信支付的方式缴纳报名考试费人民币90元(苏价费函〔2003〕91号)。通过初审并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时间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材料及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五)调整或核减计划

《岗位信息表》岗位编号101至112岗位不设开考比例,其他岗位笔试开考比例为1:3。报名人数未达开考比例将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并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发布核减或取消计划公告。报名结束后,报考被取消岗位且成功缴费的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6月24日14:00至15:00登录报名平台补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未能成功补报名的应聘人员,报名费将通过网上银行退还。

(六)准考证打印

通过资格初审且网上缴费成功者请于笔试前3日内登录招聘平台,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参加笔试人员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及准考证打印问题,请电话咨询:025-89616186(8:30-11:30,14:00-17:00)。

(七)考试方式和实施办法

岗位编号101至112岗位的招聘考试采取教学实绩成果评分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其他岗位的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1.教学实绩成果评分

教学实绩成果评分由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组织专家,于2025年7月2日前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报名提交的教学实绩成果材料(含骨干教师称号、综合表彰、论文、学科竞赛等)进行综合评分。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

2.笔试

(1)笔试组织:笔试由南京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组织。

(2)笔试内容和总分:笔试内容为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初定为2025年7月2日。具体时间、地点以准考证标注的为准。

3.成绩查询及打印

应聘人员可于2025年7月4日凭本人报名时使用的账号和密码,登录招聘平台查询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成绩或笔试成绩并打印。

4.资格复审

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在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成绩或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本次招聘岗位需求数的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成绩或笔试成绩合格人选不足3人的岗位,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和相关要求,将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公布。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成绩或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面试人选。应聘人员请在笔试成绩公布后,保持手机畅通,以便招聘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

5.面试

(1)确定面试人员名单:资格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上公布。

(2)面试办法:面试在江北新区党群工作部指导、监督下,由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备案后的面试方案组织实施。

(3)面试形式:面试主要考核应聘者的教育教学理念及课堂教学能力,面试形式为课堂教学或模拟课堂教学和综合答辩,面试总分为100分(课堂教学或模拟课堂教学占90%,综合答辩占10%;课堂教学或模拟课堂教学总分100分,综合答辩总分100分,报考岗位编号101至112岗位合格线均为80分,其他岗位的合格线均为70分)。

(4)面试费用:参加面试人员需缴面试费100元/人(苏价费函﹝2007﹞146号)。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于面试前另行通知。

(八)总成绩计算方法

按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成绩或笔试成绩占3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占70%(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计算总成绩。

(九)体检、考察

1.体检: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总成绩相同,按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成绩或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教学实绩成果评分成绩或笔试成绩仍相同,招聘单位可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有工作单位的,还须于体检前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如未在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间内提供者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体检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2.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招聘单位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进行考察。

(十)公示、聘用

江北新区教育和社会保障局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网、南京江北新区教育信息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招聘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该岗位的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十一)相关待遇

聘用的编制内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具有高级教师及以上职称,并具有省特级教师、设区市学科带头人或相当层次骨干教师称号的,还可一次性享受30—70万元的科研和安置费用。非南京市评选的骨干教师(江苏省特级教师除外)入职后需按相关要求转评,转评后享受江北新区骨干教师专项奖励政策。不承诺解决聘用人员配偶工作等问题。

四、招聘纪律与有关要求

应聘人员未按通知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考试和体检,关闭联系方式无法联络,以及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库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招聘单位负责人员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及其他须回避的亲属关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响公开招聘公正性的,应当实行回避。

五、招聘咨询与监督

招聘咨询: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025-69761621、025-69761623、025-58155705

招聘监督:

中共南京江北新区工作委员会党群工作部:025-88029228

点击查看>>>

1.南京江北新区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

2.南京江北新区2025年第二批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教育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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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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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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