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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益阳沅江市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湖南益阳沅江市面向社会招聘教师公告

为加强沅江市教师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要求,我市2025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计划内事业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招聘工作在沅江市委组织部、沅江市委编办、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下,由沅江市教育局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等事宜,沅江市纪委监委驻沅江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校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7.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定向免费培养的师范生、未满服务期的乡村特岗教师;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10.公告发布之日前已纳入益阳市(含区县)行政事业编制序列的工作人员(包括已与益阳市教育系统签订就业意向协议的人员);

11.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岗位计划及要求

(一)岗位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18名,具体岗位与要求详见《2025年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表》(附件1)。

(二)相关要求

1.年龄计算

报考人员年龄计算以身份证上出生年月为准,最高年龄30周岁是指1994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

2.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的专业以毕业证书所显示的专业为准。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参考《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已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但未列入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不符合报考条件;所学专业未列入《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的,是否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由沅江市教育局根据其就读高校开具的成绩单等课程设置证明材料,出具书面意见,报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3.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要求

报考人员应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并取得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等不符合要求。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对有疑义的国民教育学历(学位),以市(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

考生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和高中学校岗位(岗位代码A01-A05,B01-B04,C01-C02)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必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中职学校岗位(岗位代码D01-D05)的考生教师资格证须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4.师范类专业的认定

学历证书上注明“师范”二字或专业名称含“教育”二字,否则,还需提供以下任意一项证明材料:

(1)本人档案内学籍成绩表(其中教育学和心理学为必修课,并参加教育实习,且成绩合格);

(2)本人大学录取通知书(需注明专业为“师范”);

(3)所在大学师范生录取花名册(需含报考人员姓名);

(4)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以下程序进行:发布公告➞报名(含资格初审)➞笔试参考确认➞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含资格终审)➞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招聘公告通过“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www.yuanjiang.gov.cn/20893/index.htm)“沅江市教育局官网”(http://www.yuanjiang.gov.cn/20914/index.htm)“人事招考网”( http://www.szpta.com.cn)发布。

(二)报名(含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收取报名费用。报考人员在“人事招考网”( http://www.szpta.com.cn)首页进入《2025年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进行报名。

咨询电话:0737-2734870(沅江市教育局人事股)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20日9:00至6月26日17:00。

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提供的证件材料和填写的信息必须完整、合法、真实、准确并填写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网络报名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不接受更改报考岗位的申请。网络报名时间结束后确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招聘计划的,经沅江市教育局人事股电话通知,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在限定的时间内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改报岗位须书面提出改报申请。报名人员应保持电话号码准确、畅通,如因报考人员单方面原因不能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资料:详见2025年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材料清单(附件4)。

5.资格初审:请考生在2025年6月20日9:00至6月27日13:00期间注意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本人资格的初审结果,对有误的信息进行修正并重新提交审核。因考生个人原因未按公告要求提供资料影响资格审核造成不能正常参考等情况,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报名条件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承担。

(三)笔试参考确认

1.确认时间:请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于6月29日9:00-17:00进行参考确认。

2.确认流程: 登录人事招考网→点击“2025年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入口”→登录报名系统→选择考试点击“进入”→阅读提示信息,点击“参考确认”→选择确认参考/放弃参考→核对信息无误后再次确认选择并提交→笔试参考确认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确认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笔试。确认参考的考生方可在规定时间期限内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1.各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有效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以取消、核减相应岗位招聘计划或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2.笔试采取统一闭卷考试的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进入下一环节。考试内容:与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占90%,党对教育的创新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10%。

3.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7月2日9:00-7月3日17:00,确认参加笔试人员应及时登录人事招考网(https://www.szpta.com.cn)下载打印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查询:笔试阅卷结束后,将及时在“沅江市教育局官网”公布。

(五)面试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按岗位招聘数1:2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如末位入围人员出现成绩并列情况,则一并入围面试。招聘岗位面试对象未达到招聘计划1:2比例的,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只招1人的,不再核减计划数。所有岗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含),未达分数线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总分为100分。体育职位面试采用上微课与专业技能展示方式进行,其他职位面试采用上微课与答辩方式进行。

具体面试时间和其他事项在“沅江市教育局官网”发布。

(六)成绩计算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考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七)体检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按照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如综合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再相同,面试评委最高分者优先,依此类推)等额确定体检入围人选。

1.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将在“沅江市教育局官网”发布,请及时关注公告。

2.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湘禁毒委〔2020〕26号等文件执行,并进行毛发检测。体检费由考生自行负责,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须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同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八)考察(含资格终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根据《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和岗位要求,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岗位匹配度等情况,并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复审,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考生应积极配合考察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档案、毕业证、教师资格证、当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所需相关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本人考察所需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需出具书面说明)等情况造成招录计划空缺的,经沅江市教育局决定,并报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按照应聘同一岗位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不超过2次。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出现职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沅江市教育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对有实名举报且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查实,经人社部门审定,存在不符合招聘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聘用

1.用人单位与被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所有聘用人员在沅江市的最低服务期限为五年(含试用期)。

2.被聘用为我市正式教师后,办理相关人事编制手续,其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凡符合“沅江市关于机关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服务管理二十条措施”相关优惠政策的人员,可享受生活补贴、住房补助等政策和待遇。

六、纪律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沅江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参与监督。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徇私舞弊或参与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严格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已办理聘用手续的,解聘并予以清退。

监督电话:

0737-2721730(沅江市纪委监委驻沅江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

0737-2738682(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股)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诚信参与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违法,不随意放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均取消其资格。

3.报考人员应密切关注考试工作进程,保持通信畅通,注意浏览沅江市教育局官网相关信息,以免贻误考试时间。

4.本次招聘政策由沅江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2025年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及岗位条件表(1).xls

附件2:湖南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xlsx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x

附件4:2025年沅江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审核材料清单(1).docx

中共沅江市委组织部

中共沅江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沅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沅江市教育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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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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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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