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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招聘教师5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省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2025招聘教师5人公告

根据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若干名,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组织

由湖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三、招聘计划

2025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事业编制教师8名。具体详见《2025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表》(附件1)。

四、招聘的范围、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的范围和对象

1.招聘对象:2025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社会人员(含国(境)外留学人员)。

2.户籍不限。

3.学历要求不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2025年国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社会人员须于2025年6月27日前取得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6月27日前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招聘岗位需求计划表中“其他要求”所需相关证书等材料的,社会人员(含国(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5年6月27日前取得。本次招聘所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到2025年6月27日。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证明的,不予进入下一环节。

(二)招聘条件

1.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政审符合要求;

2.具备教师基本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

3.年龄一般要求在18至35周岁(1989年6月23日至2007年6月27日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浙人社发〔2013〕197号文件执行;

4.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体检符合要求;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职业资格等条件。具体详见《2025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表》。

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可报专业由招聘学校及市教育局根据招聘岗位特点结合《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审定,并负责具体解释。国(境)外留学人员认证专业与国内专业表述不一致的,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及研究方向证明,由市教育局按照相近原则审核并负责解释;

6.有以下情形的不宜应聘:

(1)现湖州市各级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普通高校就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4)属于中共中央组织部《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

(5)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

(6)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报名采用网络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一)注册及报名

时间:2025年6月23日9:00—2025年6月27日17:00。

应聘人员可通过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平台进行报名(报名平台网址:http://zhaopin.0572app.com/)。报名时须下载《2025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进行填报,本人签字后连同报考所需材料一同上传(附件格式PDF扫描件)。

报名所需材料:①本人身份证;②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③社会人员(包括国<境>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二)线上资格审查

时间:2025年6月24日9:00—2025年6月29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网络报名平台及时查询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但仍在网络报名时间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各招聘学校和市教育局负责。

(三)开考比例

资格审查完成后,各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应聘该岗位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7月2日9:00—2025年7月5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登录招考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及报考须知。

笔试日期初定为:2025年7月5日。具体信息及要求详见准考证。应聘人员须按准考证上规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笔试。

(五)笔试

时间:2025年7月5日9:00-11:00。

笔试科目:学科专业知识。

笔试由市教育局组织,满分100分。笔试成绩通过报名网站进行查询,请及时关注。

(六)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资格复审对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等印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材料。

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应聘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资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材料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应聘岗位资格条件不相符的,视作资格复审不合格,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七)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分为课堂教学能力测评和结构化面试两部分。入围综合面试人员放弃综合面试资格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1.课堂教学能力测评:由市教育局组织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根据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结构化面试入围人选。

2.结构化面试:由市教育局组织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结构化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列为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笔试成绩*20%+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成绩*50%+结构化面试成绩*30%。

(八)确定入围体检对象

按招聘岗位对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名,按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对象(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总成绩相同时,以课堂教学能力测评成绩分数高者为先)。

(九)体检

由湖州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应聘人员属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体检时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材料。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十)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市教育局及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执行。考察情况不影响录用要求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十一)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由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相应岗位考核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十二)聘用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执行。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同一岗位的拟聘用人员,根据总成绩按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选择招聘学校;

2.拟聘用人员(应届毕业生)与招聘学校签订《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拟聘用人员(社会人员、国(境)外留学人员)与招聘学校签订《市直学校教师及工作人员招聘就业意向书》。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与学校签订协议书或意向书的,均视作自动放弃。

(十三)审批并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的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已就业的拟聘用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人员未能按时取得相关证书或在聘用前出现影响聘用情况的,取消聘用资格。见习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或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六、纪律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在报名初审、资格复审中提交的报名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提供不实信息或考试过程违纪违规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认定和处理。联系电话:0572-2398579(组宣人事处),0572-2398591(纪检组)。

七、招聘咨询

咨询单位:湖州市教育局组宣人事处

咨询电话:0572-2398579、0572-2398580(工作日期间8:30-12:00,14:00-17:30)

附件:

1.2025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需求计划表

2.2025年湖州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报名表

3. 2025年公务员招考专业参考目录

湖州市教育局

2025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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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资格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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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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