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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市柯城区2025招聘教师13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浙江衢州市柯城区2025招聘教师13人公告

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柯城区教师队伍结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衢州市柯城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有关规定和我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事业编制教师共13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请仔细认真阅读以下每一条文):

一、招聘计划及专业要求

见附件

202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招聘已签约对象中,如有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造成招聘总计划不足的,由区人力社保局和区教育局共同协商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其中“初中社会、初中语文、初中数学、初中科学”分别从公开招聘相对应的学科体检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余各学科可从公开招聘“初中社会”学科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若“初中社会”递补人数不足,则可从“初中数学”学科中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二、招聘对象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教育事业,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二)户籍要求:户籍不限。

(三)教师资格证要求

须具有与报考学科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其中,持有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以及属于2025年免试认定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且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也可报名,但需同时具备相应等级普通话证书或成绩合格证明。被聘用者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未按期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予以解聘。

(四)年龄及学历要求

1.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4年6月27日及以后出生)。

2.学历要求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2025年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要求师范类专业。

②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证书的社会人员。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本次招聘按照发布招聘信息、注册及报名、资格初审、网上缴费、公布核减(取消)岗位、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信息

2025年6月18日通过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一般只在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板块公布(网址:https://www.kecheng.gov.cn/col/col1229767960/index.html),不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二)注册及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时间:2025年6月23日9:00—6月27日17:00。

报名网址: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网址:http://qssy.zjks.com)。

报考人员上网注册个人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仅注册未选择报考岗位、更改个人信息后未重新选择报考岗位、未确认报考岗位、未缴费的,均视为无效报名。逾期系统关闭将不再受理注册及报名。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具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属于《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情形之一的,不宜报考;不服从统一分配的人员,请勿报考。

报考人员在网报平台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并按以下要求填报:应主动在“外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情况、奖惩情况、职称情况和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栏内将符合报名资格条件要求的个人具体情况按顺序逐条填写。

现为在编在职人员,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方可报名,并于6月27日16:00前将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送柯城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414办公室。

(三)资格初审

时间:2025年6月23日9:00—6月28日17:00。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2025年6月23日9:00—6月27日17:00),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工作由柯城区教育局负责。

(四)网上缴费

时间:2025年6月29日9:00—7月1日17: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登录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办理网上缴费。考试费用100元(根据浙价费〔2018〕21号文件规定,公务员录用考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试,考试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0元),未按时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请在报名平台的“外语、计算机及其他资格证书情况、奖惩情况、职称情况和所报考职位要求的其他情况”栏内注明:低保,并于2025年6月30日16:00前将本人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2面)及所在县(市、区)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保证或特困证明复印件拍照发到指定邮箱(446404662@qq.com),邮件名为“低保+姓名+报考岗位”。此类对象网上资格初审通过后先不缴费,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若7月1日12:00登录报名平台查询为“未缴费”状态,请及时联系柯城区教育局,联系电话:0570-3026894。

(五)公布核减(取消)岗位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此类计划将在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板块公布。招聘岗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符合报名条件的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退还考试费。

(六)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5年7月9日9:00—7月12日9:00

已完成缴费人员须在浙江省通用招聘网报平台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已打印准考证的,取得笔试资格。逾期未打印准考证的,视作放弃笔试。

(七)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于2025年7月12日(周六),采用闭卷形式进行。

笔试科目为教育基础知识、学科专业知识两门,满分100分,其中教育基础知识40分、学科专业知识60分。

笔试重点考查考生的职业道德、教育理念、思维品质、人文素养、心理素质、专业技能、管理沟通协调能力等。笔试内容为教育政策法规、教学理论、教育学、心理学及课程改革、教材教法、现代教学方法和手段、公共常识、学科相关专业知识等。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八)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比例确定资格复审对象。若遇最后一名同分的,则一并列入资格复审,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资格复审对象。缺考、笔试分数为零分或在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取消成绩者,不得入围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须携带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1)按要求填写信息、贴上照片的《2025年柯城区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复审表》;(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3)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4)学校开具的师范生证明;(5)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证书;(6)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2.社会人员:(1)按要求填写信息、贴上照片的《2025年柯城区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复审表》;(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3)学历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普通话证书;(5)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研究生还应提供相应的学位证书;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录取通知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通知将在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板块公布,请报考人员密切关注并及时登录查询。资格复审开始前48小时以内,报考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相关岗位不再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递补。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人员按面试通知单上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相关岗位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面试重点考察考生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的能力及心理素质等。面试方法为上课和答辩,上课采用模拟情景无学生状态授课的方式进行,答辩采用回答规定问题的方式进行。

按考生的笔试成绩占40%和面试成绩占60%合成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计算到小数点后四位,尾数四舍五入。若综合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面试成绩相同的,以学科专业知识分数高的排位在前)。

(十)体检

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报考人员体检按《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执行。国家、省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相同体检项目以标准高的为准。

体检医院为具有公务员招考体检资质医院或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纪检监察部门、区人力社保局、区教育局在聘用过程中对考生的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必要时,可以要求考生进行复检。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十一)考察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招考是否聘用的依据。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考察阶段本人放弃聘用资格的,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十二)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板块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被聘用人员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的,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人员原为事业正式在编的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聘用手续。

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高校的毕业生须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拟聘用公示公告发布后如有放弃的,不再递补。首次签订聘用合同的期限为5年,初次就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12个月试用期,其中,符合政策规定可计算连续工龄1年以上的人员,实行6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人员管理参照《关于转发〈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浙人社发〔2011〕240号)执行。

新聘用人员一经聘用后须在柯城区区属学校服务满5年。受聘人员在首次聘用期内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应支付违约金,具体违约金数额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四、其他招聘相关事项

1.2025年衢州市柯城区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采用按学科招聘方式进行,人员聘用后统一分配至区属相应中小学。

2.报考人员资格审核贯穿整个招聘环节。因此,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或恶意报名的,或以聘用资格作交易的,取消聘用资格。在报名过程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报考人员所提供的学历或专业有疑问的,报考人员应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学信网)查询,下载相关信息,并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供纸质材料。

3.参照《2025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进行专业设置及资格审查,部分专业涉及名称更改的,新旧专业可认定为同一专业;专业名称不一致,但所学方向相同相近的,一般可接受应聘,并以招聘单位审核意见为准。

4.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复习参考用书。柯城区各部门(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如出现针对柯城区事业单位招聘的辅导培训班、辅导网站、复习资料、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5.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自2014年10月起,人事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违反规定翻阅参考资料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互相传递试卷,答题卡(纸),草稿纸等;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利用通讯工具、电子用品或者其他技术手段接听、接收或发送考试信息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柯城区人事招聘主管部门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6.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7.本次柯城区公开招聘教师工作由中共衢州市柯城区纪委、衢州市柯城区监委第七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70-8810263。

8.招聘相关信息均只在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官网人事信息“事业单位考试”板块上公布,请随时关注,均不另行电话或短信通知。

柯城区教育局招聘咨询电话:0570-3026894,3032638;招聘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柯城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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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柯城区招聘计划及专业要求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衢州市柯城区教育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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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宁夏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9月7日至12日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https://ntce.neea.edu.cn)打印准考证。请考生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和“特别提示”等内容,准确掌握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
2.备好个人证件。考生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照片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信息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电子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
3.遵守考试时间安排。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考试时间、地点均不可随意变更,开考15分钟后不得进入考点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4.按规定携带考试物品。考生参加考试时,只允许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箱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手环、智能眼镜等),一旦发现考生将手机、智能眼镜等通信设备或电子产品带入考场,不论是否开机,一律视情况按违纪或作弊处理。
5.自觉接受安检。考生进入考点、考场时应主动接受、配合考务工作人员按规定进行身份验证和随身物品检查。本次考试采用“2+1”安检模式(即所有考生入场前均须接受两次人工安检和一次智能安检门安检),安检过程中出现警报提示的,考生应作出解释说明,交出相应物品并再次进行安检。
6.诚信守纪应考。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不得作答,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对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认定和处理,其中认定为作弊行为的,依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务院令第188号)相关规定,其考试成绩作废,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考生可于2026年11月6日起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官网查询考试成绩。预祝考生考出理想成绩!
吉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笔试)考前温馨提示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周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及时打印准考证。9月7日10:00起,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特别提示”等内容,严格遵守考试要求。

  2.准时参加考试。注意出行安全,提前规划好赴考时间和路线,务必于开考前50分钟到达考点,以便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实行身份信息验证和违禁物品检查,切勿因看错时间和地点耽误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3.携带规定物品。考生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不含电子身份证)、《准考证》、考试相关文具(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文具袋等),参加考试。

  4.违禁物品存放。考试当天,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和具有拍摄、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等)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点。考生手机、包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须放在家中或学校宿舍内,如需支付交通费或餐饮费,建议提前准备好所需现金。

  5.诚信守纪考试。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开考信号发出前和结束信号发出后切勿答题,否则将取消该科目的考试成绩。试卷、答题卡等涉考材料,禁止以任何形式拍照传出或带离考场。考试结束后,将启用智能录像回放系统对考场录像进行回放核查,并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6.违规处理。考试期间如发现考生有违规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认定和处理。考生如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进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均按考试作弊处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其考试成绩取消,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核对个人信息。考生拿到答题卡后,首先检查答题卡上所要粘贴的条形码信息,是否与当场考试科目及本人信息一致。

  8.按规定答题。考生须在答题卡各题目规定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错答区域或者超出规定区域的作答内容无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除外语科目外,考生应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作答,使用其他语言文字答题无效。

  预祝各位考生取得理想成绩!

  吉林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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