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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盐城市射阳县2025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18人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江苏盐城市射阳县2025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教师18人公告

为适应教育事业发展需要,进一步优化师资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校新进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射阳教育实际,2025年盐城市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18名。现就公开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2025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身心健康,能适应相应教师岗位工作要求。

5.志愿在射阳县相关学校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少于3年。

6.报考01-10岗位的考生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持有已参加相应岗位学段的教师资格认定证明,并提交个人承诺书(附件3),确保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不予聘用。报考11和12岗位的考生须具有与报考岗位学科一致且不低于岗位学段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或提交个人承诺书(附件3),入编后三年内必须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7.所有岗位“专业要求”条件按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4年版)》执行。

8.具备《2025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要求的其他条件。

招聘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志愿者,如参加基层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9.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和学位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有关规定执行。

1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①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2025年11月30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④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信息

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eyang.gov.cn)发布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

2025年7月1日至7月5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

射阳县第三中学(射阳县幸福大道和双山南路交叉口西南侧)。

3.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4.咨询电话

射阳县陈洋中学于老师:15195438988

江苏省射阳中等专业学校夏老师:13921867261

射阳县海都中学钟老师:15861978695

射阳县第六中学成老师:13813217180

5.报名注意事项

每位考生只能选择《2025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不得兼报,并与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条件一致。

每位报考者现场报名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2025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1份(见附件2),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填好个人信息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学校要求网签毕业生就业协议的,须提交本人姓名与未签约的网页截图);2023、2024年毕业生以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人员除了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之外须提供空白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现无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4),如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本人实际报名前的离职证明。

(4)与应聘岗位对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须提交个人承诺书(承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符合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

(5)与应聘岗位相关的其他证书,归国留学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委培、定向的毕业生还须提供委培、定向单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7)参加基层服务项目人员以2025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须提供国家或省项目管理办公室制发的志愿服务证、所服务县(市、区)项目管理办公室证明或《志愿者服务鉴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8)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还须提供退役证和县(区)级以上退役安置主管部门的相关证明;

上述报名表、相关证明及证书复印材料一律用A4纸。

6.资格审查

射阳县教育局相关下属事业单位、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负责资格审核工作。本次公开招聘中,所有岗位开考比例均为1:3,招聘计划数与通过资格审核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核减招聘数直至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应聘岗位被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如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从收到审核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县教育局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没有异议。

7.报名相关事项

(1)根据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明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收费政策的复函》(苏价费函〔2007〕146号)规定,本次公开招聘收取报名的考生笔试费100元/人,收取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费100元/人。

(2)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于2025年7月1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00)凭考生居民身份证到射阳县第三中学(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

(3)报考者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三)组织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形式,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

1.笔试

(1)笔试内容为本岗位必备的专业知识,笔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分数线。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应按照笔试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结束后,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准考证号、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核定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尾数同分者一并进入),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要求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网页公布。

2.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准考证为准,领取面试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形式:高中日语教师岗位采用结构化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含思考时间);其他岗位的面试形式均采用上微型课的方式进行。微型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相对应的相关教材某一课时,备课时间40分钟,上微型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

(3)面试成绩:面试总分为100分,设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

招聘考试不指定参考资料,不授权任何机构组织考前培训。

(四)组织体检和考察

在成绩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核定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加试决出名次;加试时间、地点、形式另行通知。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教育局网页上予以公布。

射阳县教育局相关下属事业单位、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工作。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自理。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在应聘同一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体检人员办法确定递补人选)。

(五)选岗

报考需要选岗的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为序依次进行选岗 (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选岗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进行选岗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因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成绩相同取舍办法同前)。需要选岗的岗位在选岗以后因个人放弃等原因产生岗位缺额的,将不再进行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射阳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一经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入编聘用手续,新聘人员首聘服务期为3年,所聘人员享受射阳县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性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聘用人员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所有通过拟聘用公示的人员个人档案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邮寄到射阳县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档案室(地址:射阳县滨湖大道10号,邮编:224300)。2025年8月31日前可凭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到射阳县教育局人事科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者,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四、招聘工作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射阳县教育局相关下属事业单位、县教育局和县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第七章第三十六条规定实行回避制度。中共射阳县纪委监委第六、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

中共射阳县纪委监委第六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9291411。

中共射阳县纪委监委第五派驻纪检监察组:0515-89291486。

点击查看>>>

1.2025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

2.2025年射阳县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表

3.个人承诺书

4.现无工作单位承诺书

射阳县教育局

射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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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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