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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通知-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辽宁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通知

根据《关于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相关事项的通知》(教考院函〔2024〕105号)和《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190号)有关规定,现将我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辽宁省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辽宁省居住证;

3.辽宁省域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本科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专科毕业年级在校生;

4.在我省学习、工作、生活的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港澳居民、持有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台湾居民;

5.驻辽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报考初级中学教师,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教师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及其以上学历并具备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未满5年、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七)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关于免试认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教师函〔2020〕5号)和《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号)精神,符合免试认定改革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可通过参加就读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认定本学科教师资格;也可自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考生可向就读学校咨询相关免试政策,并根据自身情况自行决定是否报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7月4日10时至7月7日24时。

(二)报名流程

1.登录。考生在报名期间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入报名系统选择“辽宁”。

2.注册。报名前,考生须注册取得网上报名系统登录账号和密码(账号为本人居民身份证号),账号当次考试有效。

3.签订承诺书。完成注册后,考生须在线签署《诚信考试承诺书》,承诺遵守考试纪律方可进行下一步操作。

4.填报个人信息。考生须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

5.上传照片。考生须上传本人照片用于准考证以及考试合格证明。不符合要求的照片不能通过审核。

☆照片要求:

(1)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等。

(2)照片格式为JPG/JPEG,不大于200K。

(3)网上审核时会将考生照片与公安部户籍信息进行人脸比对,请考生尽量不要上传化浓妆、过度美颜处理的照片。

辽宁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工作通知

6.报名。考生应按户籍、居住证或学籍关系(在校生)所在地选择考区,根据本人所学专业选择报考学段类别和科目,提交报名信息。

7.审核。考生网上报名后须由所在市(区)招考办进行网上审核,审核应在提交报名信息后48小时之内完成。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应修改个人信息后再次提交。

8.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25年7月4日10时-7月9日24时。通过网上审核的考生,应在缴费截止时间前,再次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在线缴纳考试费。缴费后考生可在网上报名系统中查询报名是否成功。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网上支付考试费。逾期未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的考生,报名系统将视其为放弃报考,并自动注销考生当次报考信息。

  四、报名相关规定和要求

(一)网上审核。考生信息只在网上审核,不组织现场确认。审核时如发现信息有误,由审核单位退回,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系统进行更改,重新提交进行审核。

(二)信息更正。如考生发现填报个人信息有误,未审核通过之前可自行在网上报名系统进行修改。已审核通过的考生,需要更改基础信息(不包含报考科目)时,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明或毕业证书原件,于2025年7月7日15时30分前到报名所在市(区)招考办指定地点现场更改,市(区)招考办留存复印件,同时打印更改信息表,由考生本人签字。

(三)收费标准。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收费标准为60元/科/人。

(四)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2025年9月8-13日在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五)特别提示。考生须本人进行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严禁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任何报名信息更改。考生如忘记密码可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找回,系统将会把新密码通过短信形式发送到报名时填报的手机。手机短信为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请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六)容量限制。当考区报名人数达到最大容量时,该考区将关闭报名通道。

  五、考试方式

辽宁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采用纸笔考试方式。

  六、考试时间及科目安排

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期为2025年9月13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image.png

  七、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查询时段内,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询本人成绩。2025年下半年笔试成绩查询开放日期为11月7日。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逾期不再受理。复核范围为漏登分、错累分、漏评阅试题、试卷,凡涉及评阅宽严尺度问题的一律不予复核。考生在申请时须注明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准考证号、需复核科目、成绩、联系电话等信息。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各科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面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查阅。

(四)根据教育部《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音、体、美专业考生公共科目单独编码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34号)文件要求。从2017年下半年考试开始,对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代码:201、202、301、302)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考试内容暂与原科目相同。实行单独编码后,音、体、美专业考生在笔试报名时应选报单独编码的公共科目。取得科目201A、2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小学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取得科目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初中、高中、中职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五)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心理健康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7〕41号)文件要求,自2017年下半年开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初中、高中、中职文化课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以上三个新增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小学类别面试增设“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增加“特殊教育”等学科的通知》(教师司函〔2019〕51号)要求,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增设“特殊教育”学科,其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

请有意报考上述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报考时选择相应的公共科目(201、202或301、302)报考。

附件1: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科目代码列表

序号 科目名称 科目代码 备  注
(一) 幼儿园
1 综合素质(幼儿园) 101
2 保教知识与能力 102
(二) 小学
1 综合素质(小学) 201
2 综合素质(小学)(音体美专业) 201A
3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 202
4 教育教学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202A
(三) 初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3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4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5
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6
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8
11 道德与法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5
18 历史与社会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6
19 科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初级中学) 317
(四) 高中
1 综合素质(中学) 301 初中、高中相同
2 综合素质(中学)(音体美专业) 301A 初中、高中相同
3 教育知识与能力 302 初中、高中相同
4 教育知识与能力(音体美专业) 302A 初中、高中相同
5 语文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3
6 数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4
7 英语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5
8 物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6
9 化学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7
10 生物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8
11 思想政治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09
12 历史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0
13 地理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1
14 音乐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2
15 体育与健康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3
16 美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4
17 信息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5
18 通用技术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高级中学) 418

附件2:

各市(区)招考办地址及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地     址 联系电话
沈阳市和平区招考办 沈阳市和平区十纬路14号 024-88711192
沈阳市沈河区招考办 沈阳市沈河区万寿寺街高台庙后巷28号 024-24133522
沈阳市大东区招考办 沈阳市大东区和睦路40-5号 024-88538533
沈阳市皇姑区招考办 沈阳市皇姑区雪山路8号 024-86856267
沈阳市铁西区招考办 沈阳市铁西区重工街熊家岗路28号 024-25444408
大连市招考办 大连市沙河口区联兴巷4号 0411-84633608
大连市金普新区招考办 大连市金州区香水路149号 0411-87877702
大连市瓦房店市招考办 瓦房店市大宽街三段77号 0411-85601162
大连市庄河市招考办 庄河市昌盛街道打拉腰村李屯(庄河市高级中学院内) 0411-89868872
鞍山市招考办 鞍山市铁东区园林路60号 0412-2663003
抚顺市招考办 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78号 024-57602956
本溪市招考办 本溪市平山区市府路8号(本溪市教育局二楼) 024-42845869
丹东市招考办 丹东市振兴区振七街48号 0415-2536771
锦州市招考办 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五段14号 0416-2850993
营口市招考办 营口市西市区金牛山大街西53号 0417-2698028

0417-2698029

阜新市招考办阜新市海州区矿工大街36号0418-6010036
辽阳市招考办辽阳市白塔区南顺城街6A号0419-3667785
铁岭市招考办铁岭市凡河新区泰山路商业88-10-21(秦淮人家小区南门西侧)024-79792815
朝阳市招考办朝阳市双塔区凌河街四段483号(教育局办公楼二楼)0421-2617198
盘锦市招考办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45号防空大厦4楼0427-2833602

0427-2811915

葫芦岛市招考办葫芦岛市龙港区龙湾大街3号0429-3112524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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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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