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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安徽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根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现将安徽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及考区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7月4日10:00—7日17:00; 

2.网上审核时间:2025年7月4日10:00—8日17:00; 

3.网上缴费时间:2025年7月4日10:00—9日24:00; 

4.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25年9月8日—13日;

5.笔试考试时间:2025年9月13日;

6.报名网址:https://ntce.neea.edu.cn;

7.笔试成绩公布日期:2025年11月7日。

考区设在安徽省辖市(广德市、宿松县考生分别在宣城市、安庆市参加考试)。网上报名时考生应选择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证签发地的省辖市作为考区;在校生可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或本人户籍所在地的省辖市作为考区;港澳台居民可选择居住地所在的省辖市作为考区。

具体考试地点以考生准考证信息为准。考点一般设在考区市政府所在地,在考区市政府所在地的考点不能满足考生考试需求的情况下,将启用县级备用考点,随机安排部分考生到县级考点考试。

二、报考对象

申请报名参加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1.户籍或居住证申领地在安徽省;

2.安徽省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在校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3.户籍在安徽省,就读于外省(自治区、直辖市)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在读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4.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在安徽省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符合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体检标准。

(四)具有以下学历条件:

1.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或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

2.报考小学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3.报考初中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报考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应当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五)《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皖教师〔2013〕9号)中“安徽省内普通高等学校在校三年级及以上学生和在读研究生”的规定,具体要求如下:

1.全日制本科在校生三年级及以上者才能报考。

2.全日制专科在校生和全日制学前教育专业中等师范学历在校生在毕业学年度才能报考。

3.全日制初中起点五年一贯制专科在校生在毕业学年度才能报考。

4.全日制专科起点专升本在校生,在本科阶段第一学年度可以报考。

5.参加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学历教育者,在获得毕业证书后才能报考。

(六)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曾因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科目及日程安排

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日程安排表

安徽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公告

科目说明:

1.音、体、美专业考生的笔试公共科目一、科目二实行单独编码(相应科目代码:201A、202A、301A、302A),取得科目201A、202A、301A、302A合格的考生,面试仅限于参加相对应学段类别音、体、美专业科目;考生获得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可相应替代科目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考生获得201A、202A、301A、302A的合格成绩不可替代科目201、202、301、302的合格成绩;

2.“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学科的笔试科目三《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结合面试一并考核,笔试时只需报考301、302。

五、报名方式及操作步骤

报名分为考生网上报名、审核、缴费三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进行注册登录、填写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逾期未注册或只注册没有提交报考科目信息的不得再提交报考信息。

所有考生(含以前参加过国家统考笔试的考生)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填报个人信息和上传个人照片,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已获得的笔试和面试成绩。

注册时考生应正确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完成注册后,按照流程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照片、选择考区和报考科目等。

请正确选择毕业(或就读)学校全称,先点击院校代码查询,查询不到院校名称的,请在院校代码中输入“00000”,院校名称中输入学校的全称。

考生本人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考生提供虚假、错误信息造成笔试、面试、认定等后续环节不能完成,后果由考生承担。禁止培训机构或学校团体替代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提交信息前仔细检查填写的信息,“姓名”和“身份证号”信息与所持规定证件上不一致,不得参加考试。

手机短信为考生重新获取密码的重要途径,在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期间,请考生不要更换手机号码。

照片要求:

  1. 本人近6个月以内的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考生可以选择到照相馆或者用支付宝等APP制作证件照。
  2. 照片文件不大于200K,格式为jpg/jpeg。
  3. 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及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严格按照要求上传。考生如上传非证件照,将不能通过审核。

考生须一次性填报所有要报考的科目。审核通过后,不得再增加、减少或更改报考科目。

(二)网上审核 

考生信息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网上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才能缴费,缴费成功后才完成报名。

审核截止时间之前,已经提交报考信息但还未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可修改报考信息,再次提交。审核通过后,考生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由于报考人员较多,请考生耐心等待审核结果。

安徽省2025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报名网上审核各市联系方式

考区 单位及地址 联系电话
合肥市 合肥市教育考试院

(合肥市金寨路322号)

笔试咨询电话:0551-62323099
网站:合肥招生考试网(http://www.hfzk.net.cn)
微信公众号:合肥市教育局发布(微信号:hfsjyjfb)
芜湖市芜湖市教育考试中心

(芜湖市中山北路28号)

0553-3868700
蚌埠市蚌埠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蚌埠市淮河路498号)

考试院(笔试):0552-4041933、4041620、4041864

中小学教师进修学校(面试):0552-2157596

淮南市淮南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二楼

(田家庵区陈洞南路10-1)

招办(笔试): 0554-6651605

人事科(面试、认证):0554-6644784

马鞍山市马鞍山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西路299号(太白大道与印山路交叉口))

考试院(笔试、面试):0555-8324018、8324011

师资科(认定):0555-2310108

淮北市淮北市教育局考试管理中心

(淮北市烈山区花庄路2号)

笔试咨询:0561-3880466

面试、认定咨询:0561-3880396

铜陵市铜陵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铜陵市长江西路2936号(原市体育局二楼,铜陵市立医院对面))

笔试咨询:0562-2832672

面试咨询:0562-2601023

认定咨询:0562-5858203

安庆市安庆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安庆市宜秀区中兴大街107号)
笔试咨询:0556-5514757

面试、认定咨询:0556-5514557

黄山市黄山市屯溪区延安路55号市教育局二楼202室教育考试院(笔试):0559-2525950

组织人事科(面试、认定、注册) :0559-2522753

滁州市滁州市教育局自考办

(滁州市凤凰东路371号,滁州市教育局二楼)

0550-2177877、2177876
阜阳市阜阳市考试管理中心

(阜阳市双清路8号市教育局三楼)

笔试咨询:0558-2197288、2197287

面试咨询:0558-2191295

宿州市宿州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宿州市淮海南路732号市教体局五楼)

笔试咨询:0557-3935029、3929682

面试咨询:0557-3929826

认定咨询:0557-3929059

六安市六安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六安市金安路六安一中东校区南门立德楼)

笔试、面试咨询:0564-3341901

认定咨询:0564-3379809

亳州市亳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亳州市药都大道1621号市教育局二楼)

笔试咨询:0558-5125217、5125181

面试咨询:0558-5725997

池州市池州市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池州市石城大道339号广电大厦)
笔试咨询:0566-2317808

面试咨询:0566-2317814

宣城市宣城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宣城市昭亭中路177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五楼)

笔试咨询:0563-2518643、2518648

面试咨询:0563-3033021

(三)网上缴费 

根据《安徽省物价局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函》(皖价费函﹝2015﹞209号)与《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务费标准的公告》(教试中心函﹝2015﹞147号),我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笔试每人每科70元(幼儿园、小学2科,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职文化课3科,中职专业课和实习指导2科)。考生在网上资格审核通过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审核状态为“报名成功(已缴费)”)。缴费后不能退费,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如有异常的重复缴费,报名结束后原渠道自动退费。

六、其他说明

(一)考生在笔试成绩公布后,可通过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询本人的考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5日内,根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网站(https://www.ahzsks.cn/)相关公告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成绩复核仅核对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二)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笔试和面试均合格者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颁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为3年。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是考生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必备条件。

(三)有关考试标准及大纲等方面信息请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s://ntce.neea.edu.cn)查阅。

(四)有关教师资格考试的相关政策规定,请登录安徽教育网查询《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实施细则>的通知》(皖教师〔2013〕9号)。

(五)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进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的通知》(教师函〔2022〕1 号)文件精神,符合条件的师范生,可咨询本人所在学校,参加学校组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核,也可自愿参加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违纪、作弊行为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对于涉嫌犯罪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惩处。

(七)政策咨询电话:0551-64495743、64495938,笔试报名期间考务咨询电话:0551-63611207。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5年6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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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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