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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县管校聘”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到部分城镇学校任教公告-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网

甘肃省天水市武山县“县管校聘”选聘农村中小学教师到部分城镇学校任教公告

为切实解决部分城镇学校教师紧缺问题,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促进县域内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在全县农村中小学在职公办教师中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到部分城镇学校任教。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选聘的原则;

(二)坚持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原则,既要保证农村学校教师队伍稳定,同时又要满足城镇学校教师需求;

(三)坚持公正、公平、公开、择优的原则;

(四)坚持师德师风和业务能力并重的原则。

二、选聘名额

2025年暑期选聘教师岗位名额共计169名,其中:高中学校72名、初中学校44名、小学39名、城镇幼儿园14名(具体名额和岗位附后)。

三、选聘范围

高中岗位选聘对象为全县农村中小学在职在岗公办教师;

初中岗位选聘对象为全县农村中小学在职在岗公办教师;

小学岗位选聘对象为全县农村小学在职在岗公办教师;

幼儿园岗位选聘对象为全县公办幼儿园、小学在职在岗公办教师。

各设有选聘岗位的学校及城关镇镇区、洛门镇镇区、龙泉中心小学、龙泉中心幼儿园学校教师不在选聘范围。

县教育局发文聘任的管理人员,凡有意愿参加选聘的,须先辞去管理职务后,再以普通教师身份参加选聘。

四、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养。

2.参加公开选聘幼儿园岗位的教师需从事本学科教学满3年及以上,或从事小学教学满5年以上(所学专业必须为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学段教师资格证。参加公开选聘小学、初中岗位的教师任教时间须满5年(含2021年参加工作的特岗教师、事业单位招聘教师及项目人员),年龄均要求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5年6月30日。参加公开选聘高中岗位的教师任教时间须满3年,年龄要求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25年6月30日。

3.近3年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

(二)岗位条件

1.高中:第一学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全日制师范本科院校师范类专业,专业应与选聘岗位一致或从事本学科教学满3年以上,具有高中学段及以上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

2.初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应与选聘岗位一致或从事本学科教学满5年以上,具有初中学段及以上相应任教学科教师资格证。

3.小学: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应与选聘岗位一致或从事本学科教学满5年以上,具有小学及以上学段教师资格证。

4.幼儿园: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应与选聘岗位一致或从事本学科教学满3年以上,或从事小学教学满5年以上(所学专业必须为学前教育专业)具有幼儿园学段教师资格证。

5.岗位要求:参加选聘的教师只能选报一个学科岗位。

(三)业绩条件

1.参加高中学科选聘的教师,须在2022—2024年度考核中至少获得1次优秀等次,且近5年至少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奖励1次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奖励2次。

2.参加初中学科选聘的教师,须在2022—2024年年度考核中至少获得1次优秀等次,且近5年至少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奖励1次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奖励2次。(小学具有初中教师资格证的教师可以参加初中选聘)。

3.参加小学学科选聘的教师,须在2022—2024年年度考核中至少获得1次优秀等次,且近5年至少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奖励1次或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奖励2次及以上。

4.参加幼儿园、音体美学科选聘的教师,近3年内至少获得县级以上(含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奖励1次。(小学符合报考幼儿园岗位的教师,须在2022—2024年年度考核中至少获得1次优秀等次)。

(四)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聘: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6.按照有关规定,未满服务年限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参加选聘的情形。

五、选聘办法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共3天,逾期不再报名。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二楼大厅。

3.报名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教师资格证、校级及以上荣誉证书原件(最高荣誉须附文件)及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各一份。同时,需提供学校(学区)选调介绍信、近三年年度考核证明(2022-2024)、学科任教证明(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和经学校(学区)党组织书记、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武山县2025年公开选聘教师报名表》、近期2寸同底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服从调剂人员须在报名表相应岗位填写“是”或“否”。

4.资格审查。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向审查合格者发放笔试准考证。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

5.注意事项:报名时应确定本人符合资格条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对提供虚假报名材料以及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并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笔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考试时间及地点有关要求详见《准考证》。

2.考试方式及内容:参与选聘的教师均参加笔试考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公共基础知识和相关学科专业知识,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30分(教育理论、政治理论、时事政治、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专业知识70分。

3.试题命制:委托第三方命制。

(三)考核

考核满分15分,考核分数按实际分数计入总成绩。

1.年度考核(4分)。近3年年度考核基础分为2.5分,近3年每有一个优秀加0.5分(“特岗”、“三支一扶”、“西部计划”服务期间的年度考核均按合格计算),年度考核等次以局直学校、学区上报的《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备案花名册》为准。

2.表彰奖励(3分)。任教以来,获国家、省、市、县党委政府表彰奖励的“园丁奖”“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及武山县教育工作“百佳”个人。分别计3分、2.5分、2分、1.5分;获国家、省、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奖励的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优秀班主任及教科研院所(教育行政部门)现场公开评审的优质课,分别计2分、1.5分、1分、0.5分。按最高的一项计算,不累计加分,均以获奖证书与正式文件相统一为准。

3.教龄分(5分)。每满一年加0.25分,不满一年不计分,加满5分为止。

4.地域分(3分)。按照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学校所在地域类别赋分,具体为:一类学校加1.5分,二类学校加2分,三类学校加2.5分,四类学校加3分。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考核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五)人选确定

根据参加选聘人员总成绩,按学段、学科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被选聘学校同一个学科最多确定1名选聘对象的办法确定拟选聘人员。若最后一名成绩并列,以笔试成绩高出者依次优先选聘。报考岗位人数未达到1:2的,取消该岗位。服从调剂仅限于该选考学科岗位未满额的情况下进行相应调剂。涉及高中选聘岗位出现空岗或达不到报考要求情况时,将按照以上高中岗位选聘条件在全县中小学符合条件的教师中择优进行合理调配。

(六)公示

对确定的拟选聘人员在县政府网站、县教育局信息公示栏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七)聘任

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县教育局按照有关程序办理聘任手续。按岗位设置和职称管理有关规定,凡选聘到城区的教师,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返回原学校工作。报考高中岗位的项目人员在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优先列入占编计划。

县人社局咨询电话:0938-3429815

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938-3421576

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监督电话:0938-3169911

附件:武山县2025年公开选聘教师岗位计划表

武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武山县教育局

2025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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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三)

一、重要时间节点提醒

1.开考前60分钟,建议考生提前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

2.开考前30分钟,考生按照监考员的指令进入指定考场。

3.开考信号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4.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

5.考试结束,待试卷(卡)回收、清点无误后,经监考员允许方可离场。

二、切勿考试违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报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三、谨防上当受骗

近年来,社会上一些机构或不法分子通过散布“助考”“考前售卖试题信息”等手段骗取考生钱财。请考生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谨防上当受骗。

 

天津市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

  2026年下半年天津市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帮助广大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1.备齐个人证件。考前考生须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五年有效期)进入考场,“两证”缺一不可。如身份证丢失,考生仅可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或由公安部门出具的带有本人照片且加盖公安部门印章的证明替代。

  2.按要求携带考试用品。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进入考场,不得携带书籍、资料、包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眼镜、智能手表等)。

  3.遵守考试时间。考生要认真核对考点坐落的具体位置,提前设计出行方式和路线。考生迟到15分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考试结束前30分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4.严守考试纪律。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在考试中若有违纪作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有作弊情形的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笔试成绩复核。11月6日起,考生可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笔试成绩。考生如对本人的考试成绩有异议,可在考试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点击链接(https://ops.hycj.jrycn.cn/f/tjntcebsfh),按页面提示登录后提交复核申请。复核内容为登记分数是否准确。

  祝广大考生朋友们考试顺利!

四川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温馨提示

广大考生朋友: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前准备

(一)及时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于2026年9月7日10:00至9月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等信息是否与本人一致;若有误,请及时联系报名考区核实处理。

(二)备好个人证件。本次考试入场的指定证件为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原件(港澳台考生可持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入场)。

(三)备齐考试用具。只能携带必要的考试文具进入考场(如:黑色签字笔、2B铅笔、橡皮等)。不得携带书籍、资料等物品,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手机及各类智能电子设备等)进入考场。请尽量避免携带挎包,不穿戴含有金属配件的衣物、饰品;服从考点工作人员管理,按要求存放个人随身物品,防止违规无法参加考试或财物遗失。

二、诚信参考

(一)遵守考试时间。牢记考试时间,合理规划出行路线,因入场前需集中存放手机、接受安检、验证身份等,建议提前到达考点,留足入场检查时间。部分考点学校有多个校区,请考生务必仔细核对准考证上的考点校区名称、详细地址,以免走错考点。到达考点后勿逗留、聚集,尽快有序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

(二)诚信守纪应考。遵守考点发出的考试指令,严守考试纪律,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全部考场均实行全覆盖、全时段网上监控和录像,监控视频及回放资料都将作为认定考试违规的依据。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均属于涉考材料,不允许以任何形式传出或带离考场。需要特别注意的是:考试过程中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无论使用与否,均将认定为考试作弊。

(三)严禁违纪作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国家考试范畴,请考生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在考试中若有违纪舞弊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触犯刑法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有作弊情形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3年内不得参加教师资格考试。  

三、成绩发布

本次笔试成绩预计于2026年11月6日开放查询,请考生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询。考生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成绩复核申请,由省教育考试院汇总报送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复查。具体申请方式另行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2026年9月8日

贵州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前提示(一)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现提示广大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一、提前打印准考证

即日起可登录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提前打印准考证。

二、核对准考证信息

认真核对准考证上的姓名、照片等个人信息。若准考证上个人信息与身份证不符,请提前与报考考区联系,提供相应证明进行修改。考试时,准考证信息与身份证信息不符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理位置,以免考试当天走错考点、考场,错过考试时间。

四、携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做好各项入场检查。

五、遵守考场规则,诚信参考,禁止携带手机、智能手表、智能眼镜、智能手环等具有信息发送和接收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点。

六、自觉服从监考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正常工作。考生如有违纪、作弊等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同时,对作弊考生还将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相关规定,给予3年内禁止参加教师资格考试的处理。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甘肃省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考生温馨提醒

2026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将于9月12日举行。为确保考生顺利参加考试,省教育考试院就相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考生可于9月7日-12日登录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网址:http://ntce.neea.edu.cn/),根据提示下载pdf格式的准考证并打印。请考生及时打印准考证,仔细核对个人信息,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内容,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考点地址等信息。遵守考试要求,合理统筹安排,预留充足的时间提前抵达考点,及时安检进入考场。按时参加考试。

二、考生请于9月12日(按科类分3场)按时参加考试。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第一场(9:00-11:00)各学段综合素质科目;第二场(13:00-15:00)各学段教育知识与能力科目;第三场(16:00-18:00)有关学段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

三、考生需持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准考证上的“姓名”“证件号码”信息与所持上述身份证件上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因考试期间全程禁用手机,故电子身份证不作为考试入场有效证件使用,请广大考生周知。

四、考生只准携带必要的文具(如黑色签字笔、铅笔、尺子、橡皮等)参加考试,不得携带书籍、资料、草稿纸、计算器、包等物品,严禁携带电子设备,如手机、耳机、智能手表(手环)、智能眼镜等电子设备等考试违规物品。

五、考生须遵守有关考试纪律和规定,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诚信考试。若有违纪、作弊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教师资格条例》的相关规定认定和处理。有作弊行为的,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教师资格考试。如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将移送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祝各位考生考试平安顺利,取得理想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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